好学微客分期贷款

#好学微客分期贷款#

已完结 好学微客诱导贷款且课程质量差导致退款纠纷

本人2021年7月8日在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播音主持班学费4580元,该机构购虚假宣传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他们在诱导我们这些没有经济能力的人贷款报他们的课程,,实际上进到课程里是好几百人一个大班,因此提出退费。后续与机构协商退款,就是一值拖着找各种借口,本人只上过一半的课程,机构不肯取消剩下的分期,我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已经付了一半以上的分期,一期224.68元,我已经多付了两个月,也就是449.36,还剩下十个月贷款,一共2246.8,我一个毫无经济能力的大学生现在仍然要承担贷款。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应退赔费用,将未曾学习的课程费用退还。”机构一直用格式条款压制我,频繁踢皮球,对出力退款和取消分期的事情很懈怠。

已完结 好学微客课程质量差,要求退款解约取消贷款

原告于2021年12月23日在被告江西好学微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宣传诱导下报名了跨境电商课程,并且签订了合同,共计缴费7980元。报名课程前,原告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网络看到被告的宣传广告,随后添加了被告工作人员的微信咨询相关事宜,在沟通了解中,被告各种宣传课程质量好,并且向原告保证通过学习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一次性赚回这笔学费。被告知道原告经济困难,便诱导原告开通花呗、信用卡、百度分期办理贷款支付(有聊天记录为证),于是原告在被告的引导下于2021年12月23日办理了分期贷款报名了该电商课程。报名课程后,原告试听了一节课,发现课程质量跟报名前被告所描述的完全不一样,课程没有主题杂乱无章,且晦涩难懂。与之前宣传的小学文化程度就能听懂不符。因此原告向被告提出退费,对方再三劝阻,不予退费。让原告继续学习,导致原告延误最佳退费时机。原告于2022年1月3号再次向被告提出退费,对方却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课时费共计4389元才可退课,原告不予同意。 综上所述被告提供的课程服务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报名之间的宣传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综上所述,被告提供的课程服务没有达到质量要求且与报名之间的宣传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款。被告在合约期内未履行应尽的义务,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以霸王格式条款扣除巨额违约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利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已完结 诱导使用贷款软件消费,虚假宣传

于2022年一月二十四日在某招聘软件上看到其宣传并加其中一个老师的微信,该名老师诱导消费其公司播音主持课程,在我称没钱时,该老师说可以使用别的APP进行贷款,还称费用不高分24期没有压力,过了大概一个月我咨询一名老师学费退款问题,对方一直推脱且称时间已过不能退款,前几天我再次问几个老师若贷款还清后可否退款,没有一个老师答复,好学微客诱导学生贷款,签订霸王条款,事后不给退费,协商不成,晓风老师让我点开免费听课。当时直播间里有100多人,然后开直播的叫小鹿老师,她自称做了六年自媒体,在爱奇艺等多平台上有授权。夸大讲自媒体,用诱*的手法让学员支付4980学费,之后听毫无营养的课。她自称只收8名学员,然后一对一辅导。以高额的回报诱*学员,我要求退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都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尽快处理!违法行为请马上停止!!!

已完结 好学微客虚假宣传,饥饿营销,诱导贷款,不予退款

本人在2021年8月6日在该公司虚假宣传下受该公司指导老师的诱导贷款付费购买了该课程,诱导签订合同,并未告知内容,一次性课程说了老师一对一指导,后续还有兼职,可以马上赚回学费,这些口头承诺并未写进合同里,本人在网上查询得知诱导大学生贷款是违法的,该公司指导老师诱导填写虚假信息贷款付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网上受害者很多,都没有得到解决,退费难,希望得到帮助,能退款和得到赔偿

已完结 投诉要求好学微客退还5580元学费

本人2021年8月29日在好学微客教育花费5580元,购买播音主持综合全能班 ,被诱导办理24期的腾讯课堂助学金,我购课后发现得到的教学与描述十分不符并且出现极多虚假宣传内容。要求退费,第一个阶段未上完,第二个阶段需要更换钉钉的上课群时,我没有进群并向老师提出了退费,他们表示我报名的是全能班不可以退,拿合同说事,后一直拖在后面表示我的时间太长,没有费用可退。 本人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故意拖延退款、行政处罚屡教不改、诱导培训套路贷等 现向消费宝投诉,希望可以得到帮助,谢谢

已完结 (好学微课)我投诉江西赣州天途科技,欺*消费者诉求退回学费

十月份通过知乎宣传加了一名老师报名了一个tiktok变现课程然后过去两个月陆续注册的账号视频都没起色报名之前他说如果两个月之内没有收益可以全额退款,有写合同但合同里没写,给我寄了一个二手的苹果六交了学费一共是4980还因为老师的夸大其词诱导我贷款去付学费

已完结 江西好学微客教育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诱导无经济能力的大学生贷款买课,且不肯取消分期,不肯退款

本人2021年12月31日在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播音主持班学费4580元,该机构购虚假宣传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他们在诱导我们这些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贷款报他们的课程,宣传的时候说小班教学,实际上进到课程里是好几百人一个大班,因此提出退费。后续与机构协商退款,机构仅退款900元,本人只上过一半的课程,机构不肯取消剩下的分期,我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已经付了一半以上的分期,一期224.68元,我已经多付了两个月,也就是449.36,还剩下十个月贷款,一共2246.8,我一个毫无经济能力的大学生现在仍然要承担贷款。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应退赔费用,将未曾学习的课程费用退还。”机构一直用格式条款压制我,频繁踢皮球,对出力退款和取消分期的事情很懈怠,已经拖了三个月了。

已完结 投诉好学微客霸王条款,要求退费

2022年1月25日轻信好学微客营销人员在第三方贷款机构贷款4980元购买了播音主持的课程,后发现根本没时间学,于2022年12月27日提出退费,结果好学微客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不予受理,一拖就是几天不回复。由于我是第三方机构贷的款,上不了课还要每个月固定还款。要求好学微客终止服务,于后台向第三方机构提出退款申请,解除我和第三方机构的借贷关系。

已完结 赣州好学微客团队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被发现后拒不退款

2022年10月6日晚,赣州经开区励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在微信上发来该公司直播的营销课,内容为海外营销,各种吹得天花乱坠,还保证新手收益。看了该公司营销课后,被诱导、催着报名交费,交完费才让其他工作人员发来合同签署,事先对合同内容上的霸王条款并不知情。经过一段时间,发现该公司所为的课程并不是他们营销课上保证的那般,课程是好学微课里的TikTok营销课,跨境电商,然后在网上查询才发现该公司之前就已经*了很多人。近几天联络到一些学员,发现也都是以这种形式被对方虚假宣传的营销课所*,被诱导消费,由于被*的人基本上都是外地的,报案不便,最后很多都是不了了之没有结果。在提出退款申请后,该公司所谓的几位老师都在推卸责任,都推给一个所谓的解答老师,找其它任何人都没用,连投诉都不知道到哪投诉,说必须要找解答老师,该老师却不正面回答学员要退费的诉求,只是不停的绕开话题问。而且我发现收款方是赣州经开区励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是赣州荣榕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是赣州市航海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宣传直播又是好学微课,并且该公司人员已承认励辉、荣榕、航海为好学微课子公司。本人诉求希望该公司尽快退款。

已完结 好学微客诱导消费4580 不给退款

本人在刷抖音时,通过一个观看抖音作品剪辑技巧的直播间,加他助理 又让我扫一个二维码加一个叫玉明老师的微信。 发了一个链接去一个叫晓悦老师的直播间免费学习,直播间里她展示了自己几位学员的收益怎么简单怎么简单,过程中以老练的说辞,由浅入深地讲解中视频发展前景,后更晒出其靠运营西瓜视频中视频计划赚取的夸张收入,并以发展优秀学员的亲身分享视频等鼓吹其课程真实性和含金量;最后说自己将亲自带,一对一辅导8名学员,饥饿销售,承诺大量福利以诱导听众加微信,收取学员通过各种网贷分期高达4580的学费。 诱导学员消费,而且是必须先交钱才能看到合同,如果没钱会推荐给你各种贷款机构,比如花呗等贷款平台来诱惑你贷款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