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虚假宣传

#红星美凯龙虚假宣传#

处理中 红星美凯龙商品清单不符,要求全额退款

5月3日下午 上海红星美凯龙金山店-慕思店 购买慕思家具,购货单中 没有标注商品生产厂家, 没有标注产品型号, 没有标注产品单价, 在红星美凯龙店里开据的销售单不一致 红星美凯龙的单据是两个如下 TS 614499******0148 床垫MCA1-001, 数量1,单价6150 TS 614499******0980 床架BCD1-053B 数量1,单价13350 商家给我的清单 床架是2个,床垫是2个,沙发是1个无生产厂家 无品牌,无型号,无单价 和商场开具的清单完全不符合, 这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严重欺*消费者,危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回家后感觉上当受*,对这次购物不放心要退,售货员给以把床垫换成价格高点的床垫、自己退货会被辞退为借口来试图搏取客人同情心和妥协,一直不给退。 商家和商场开具的商品明细不一致,日后商品有问题,没有任何办法找到相关负责人员, 所以要求全单全额退款, 红星商场要履行到监管管理商铺职责

处理中 红星美凯龙活动虚假宣传及货不对板投诉

我于4月26日上午刷到其在抖音上的广告并购买,地址不对,并且存在虚假宣传,适用范围写着全品牌全品类,但实际红星美凯龙四川全球家居1号店并没有盒马,而是举办的活动,只能买鸡蛋和大米,不能自己选择,对我造成了欺*,其宣传违反法律,请务必依法处理。

处理中 红星美凯龙购买沙发货不对板且涉及虚假宣传

2025年3月1日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红星美凯龙地址是浦星公路1969号,买的斯可馨品牌三人位沙发,实际到货的不是斯可馨品牌的杂牌沙发,货不对版,产品合格证,标志标示都没有,门店工作人员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红星美凯龙商场没有起到旗下监督责任,本人于4月15号在红星美凯龙的工作人员陪同下,一同前往销售品牌沙发门店业务人员对质,对方也承认不是斯可馨产品,严重浪费本人的时间和精力等了一个多月的货居然是个三无产品

已改善服务 红星美凯龙慕思家居购买沙发及床垫活动优惠与售后问题

我于2025年3月9日在红星美凯龙3楼慕思家居(经销商是裕家家居)预定1张沙发,价值30605元,2张床垫(店员告知买一送一)单张价值5999元,销售人员根据店铺优惠实际预付28953元货款,并告知3.16号国补下来再退还订金重新走国补渠道付款。我们等到3月22号都未收到任何商家信息,主动询问销售,目前的活动是否比我们预定时更优惠,销售也是否认,一直强调我们买的是最优惠的。而后又微信询问2次,仍得到是我们预定的金额是最优惠。这期间我们走访了厦门其他几家慕斯专卖店。每个店的说辞都不一样,5999元床垫是可以送同等价值以内的产品,并非一定是送床垫,这跟原来销售告知的不一样。销售在签销售单时也并未明确告知不可退,更未告知销售单背面还有售后服务条款。我们一味以为国补没有下来,我们还没真正购买,却被告知他们下单了,我们退不了。

处理中 投诉红星美凯龙售后服务欠缺

2021年于张家港红星美凯龙(南二环店)1号馆2楼的京卓家居买的一套家具,前几天发现一张凳子已经有裂缝,今天坐了另一张凳子,突然直接凳子裂开使我直接摔倒。遂查看断裂处质量十分堪忧,榫卯处特别浅,甚至有胶水粘上去的痕迹。找店家,店家态度恶劣至极,称已购买4年,从他们的凳子上摔倒与他们的凳子质量差无关真的呵呵了,我之前在2017年拼多多上230买的普通木头凳子都从来没有开裂过!真的太恶心了!不敢想象那个断裂处尖尖的木头万一插进身体的某个部位岂不是直接丧命。。。严重怀疑白蜡木也不是白蜡木,不然木质的凳子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断裂??红星美凯龙的态度也差的不得了,一副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的嘴脸,还好昨天命大,断裂的木板昨天摔倒时差点插至身体中,目前身体还有疼痛!劣质家具害人!建议闭店,不要再害人了!!!!

已退款 红星美凯龙:购买儿童床遭遇虚假宣传与货不对板

2024年11月,本人在红星美凯龙厦门1号店4楼克莉丝汀儿童床店,购买了一张儿童床,样品是整装的,无法确认板材重量,询问材质声称是红檀木。收到货才发现质量非常轻。并非红檀木。要求退货退款无果,后本人投诉后红星美凯龙厦门1号店客服小钟到其店里确认,该木材材质是国标名称为奥克朗(俗称红檀木),偷换概念,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希望予以退货退款。

已完结 红星美凯龙额头湾店艾琴家居销售样品床货不对板且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5年2月17日在红星美凯龙额头湾店的艾琴家居购买了价值一千八百元的床架,购买时告知需要的是新床,然而在2025年3月17日送到家里的是样品床。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提供样品床的所在处商家告知在这一个月期间内已卖出。提供了卖出的样品床的安装后的照片但是该照片与样品床不符。商家已经属于欺诈行为,侵犯了我的个*益。现在我的诉求是需要商家上门自行拆床取货并退全款与我 图1为购买时拍摄的样品床。 图2为商家告知已售出安装在别人家的样品床 图3的上方为样品床的床头下方为安装在我家的床头的对比图。 图4为购买时商家私人开的购买合同并未告知需要在商场签署合同

已赔偿 分宜县红星美凯龙美心建材店售卖假冒兴发窗户及威胁消费者

我于2024年11月3日到分宜县红星美凯龙美心建材店(分宜永康全球家居生活广场B8036、B8037)购买兴发品牌窗户和王力品牌门,银行卡支付12100元(有转账记录、合同和收据为证),后发现家中安装的窗户包括铝框、五金、玻璃全部都是假冒的,在官网查询该窗户上的3c标志和防伪码为假(有查询记录为证),查询到均为本地作坊生产,并非新发铝材,无良商家售卖假货,欲与商家协商,商家非但不理睬,还威胁恐吓消费者。同时,参与国补活动购买的门窗竟然远高于市场价。 诉求:1.望市监局督促商家对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三 2.望市监局对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处理 3.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建议新余市商务局将失信商家分宜县红星美凯龙美心建材店纳入2025年新余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黑名单

已完结 吉首红星美凯龙诺亚家居涉嫌虚假宣传及强制消费

致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 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湖南省吉首红星美凯龙诺亚家居门店选购沙发时,遭遇商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现依法向贵单位投诉,恳请核查并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一、商家违规事实 虚假宣传,违背承诺: 商家在销售时明确承诺 “10 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免费换新”,并表示该条款将写入合同。但在本人支付 3 万元预付款后,商家却拒绝将此承诺纳入书面协议,其行为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虚假宣传,以欺诈手段诱导消费。 隐瞒关键信息,侵犯知情权 (1)商家未提前告知退换货制度,在本人因尺寸问题要求退款时,以“他自己另外重新订购了一套沙发”为由无理拒绝,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商品真实信息告知义务的规定。 (2)本人多次要求商家提供门店注册名称、店长姓名等基础信息,均遭拒绝,刻意隐瞒经营主体资质,进一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强制消费,违背交易自愿原则 (1)商家在未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订购沙发并声称“无法退款”,在市场监管局协调时商家仍然以此为由推诿。此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 “强买强卖” 特征,构成强迫交易。 (2)本人提出解约后,商家竟表示要将商品直接送至本人家中,试图通过物理占有实现交易,严重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滥用格式条款,规避法律责任 商家在订单中单方面标注 “定金” 字样,但从未与本人达成定金协议,且金额远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的 “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 20%” 上限。此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属无效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禁止性规定。 服务态度恶劣,恶意拖延推诿 沟通期间,商家回复迟缓、避重就轻,对合理诉求不予回应,甚至混淆 “预付款” 与 “定金” 概念,导致本人陷入长期维权困境,身心遭受极大困扰。 二、法律依据与诉求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九条(自主选择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第二十六条(格式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规则)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 具体诉求:(1)责令商家立即退还 3 万元预付款; (2)对商家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3)公书书面道歉,规范经营行为。

已完结 红星美凯龙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销售

我于3月9号在武汉汉阳区四新大道红星美凯龙四楼金蒂雅居被销售虚假活动,把老款说成新品做引流特价活动,把样品说成店里才到只有一个新品,诱*签合同并且没有做合同条款相关解释,合同把他们说的现货写成定制款,把新品写成样品,前后都不一致,并且商品价格后来查询到同品牌其他门店报价比他们便宜很多,存在虚假宣传,不诚信经营,欺诈消费者行为,现在说定制样品类不符合退货条件为理由扣除30%,本来我是好好协商让把全款退给我就行了,但是对方态度恶劣,我的诉求告他欺诈,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