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龙东路红星家世界三楼芝华仕头等舱付了5000意向金,当天并无下单,付意向金前说明这两天再考虑一下,确定好再付定金下单,销售人员也承诺正式下单前,随时可退,并且未开任何收据和发票,隔天要求退意向金销售拒绝,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意向金,停止这种欺诈式销售
5月17日再线下购买了芝华仕头等舱的两张床和一个沙发共计2万元 当初承诺买贵给全额退款 现在拒不履行 我说那我个人原因退款 销售说已经跟工厂下单 我说那你发我工厂订单 也不给提供工厂订单 当时还口头承诺一个月内就能送货 到现在什么动静都没有 问具体交付日期也不给提供 同时订购合同严重霸王条款 商家违约十五天以上才赔付千分之三 而买方违约需要支付20%而且并未提出送货还是未送货严重不公平 看到有很多关于芝华仕头等舱的投诉 就没有人能管得了吗???
我于2025年2月7日在郑州市商都路红星美凯龙2楼芝华仕头等舱沙发购买了真皮沙发、真皮床,餐桌和6把餐椅,付款当天索要发票无果说到货后开票。到货后联系开票,仍拖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保护法》其后续陆续沟通索要发票,迟迟不给开具发票,至今2025年6月13日仍未开具发票。现在回想当时付款让我2万元人民币银行转账给了店员私人银行卡,500元付款了店里的收款二维码,莫非偷税漏税,故迟迟不给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希望严查。 我作为一个消费者出于对芝华仕品牌的信任和红星美凯龙商场的信任购买了家具,本来很开心一件事,当时现在的行为让我们消费者,我们老百姓很伤心,法制社会,竟然明目张胆触碰红线,诉求1开具发票给我们,诉求2希望严查,纠正不良之风。
我于2025年4月19日于沈阳市铁西区香江家居芝华仕购买一个沙发 沙发涉及虚构价格 欺诈消费者 霸王条款与商家今日多次沟通要求退款 商家拒绝 4座电动椅标价22999虚标价格 诱导消费者消费 价格欺诈 官方旗舰店价格为14999 以19000价格卖给我 涉及价格欺诈 并拒绝退款 属于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3月9日在天津市武清区居然之家2层芝华仕旗舰店购买电动沙发椅一套,付款金额为5899元,商家未发货,与商家沟通不给退款,商品并非定制品,不给退款属于霸王条款,期望能退款
本人于今年二月份于淘宝芝华仕官方旗舰店购买沙发一个,价值6689元,支付时无任何金额优惠。于今日(成交30天内)发现该商品叠加国家补贴后仅需支付5688元,差价高达1000元。通过与商家客服沟通,对方拒绝直接补差价,并提出让我绕开淘宝平台退换货申请,通过私下联系退还现有沙发再下新沙发订单的非合理操作获取差价金额,该建议十分不合理且费时费力,不符合国家补贴惠及消费者的初衷,反而给予商家与本年度凭该订单白白获得补贴金额的可乘之机。淘宝官方平台客服对商家此建议放任不管,可见该纵容乱象普遍存在。望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并严肃处理。谢谢!
我于2025年2月23日下午4点多在天津市河东区红星美凯龙3楼芝华仕店铺购买一个带电动位的沙发及两个床和两个床垫,由于导购介绍时没有说沙发由于带电动位不能靠墙这个问题,觉得沙发不适合随即在24日上午11点去店里要求退款,购买不到24小时,芝华仕店铺却要扣除总价的20%,我认为非常不合理,不符合消费法,为霸王条款。要求芝华仕全额退款。
我在芝华仕买了家具,商家资质不通过,没有办法参加国补,然后强买强卖,也不给退定金。商家自己的问题并不是消费者的问题,一直拖着,拖了快一个月了,总是含糊其辞。今天去店铺里,态度好恶劣,直接一句话,让我去投诉。
2024年26日在珠海市家博会(国际会展中心)芝华仕格调下单了一张沙发,7999元,今天想申请退款,商家不给退,要给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我不同意,无论在哪里买东西都是七天无理由退款的,况且订单还未制作还未收到货,为什么就不能无理由退款
2024年10月2日被成都芝华仕头等舱贵族店(成都八益家具城精品城D座201-203,029-60****79)以虚假活动价格欺诈,8099元(支付宝7999+微信转账100元)预订海明威三座双电动2号真皮沙发一套。随后市场深入调研发现,完全一致的商品,芝华仕官方网站、成都其他芝华仕实体店价格均为6999甚至更低。 6日,经与商家核实,消费者所预订的沙发为普通型号且尚未开始生产,未造成商家经济损失,遂消费者提出遵循全国统一价的强烈诉求。 消费者多次与商家沟通,商家态度恶劣嚣张、无视法律,企图通过不合法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权利。商家扬言“我开这么大的店随便你告”,对消费者诉求置之不理,甚至涉嫌威胁其他实体店不允许提供报价。 望消费保主持公道,整顿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还已缴预售货款(厂家货物还未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