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一月23号在怡莱酒店栾川老君山店预定了两个25到26号的房间,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入住24号早上就去退了,因为前台说有优惠给办了个华住会员,我房间都退了也没有用,为什么不给我退卡费,哪个法律规定我不消费也要扣我钱了,我诉求就是把49华住会员卡费推给我
在酒店,被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在告知不清楚的情况下,推销购买219元金卡会员,任何权益都没使用过,现要求退卡退费。
没有住酒店有多扣的费用。。。。。。。。。。。。。。。。。。。
我于10月3日由华住会平台预定10.25-10.26入住喀什古城景区美仑酒店,支付533元,酒店退房后,该酒店告知他们退出华住集团,需重新支付房间费用,后于10月26日退房后开始联系华住会客服退还之前支付的533元房费定金,华住会客服一直让等待24小时,每天打给客服,客服不断重复让等待,就是不解决问题,欺诈消费者
在华住会官方APP预订了6.17-6.19的酒店,由于本人身体原因,送去急诊。在6.17-6.19两天晚上,酒店没有任何提醒或是打电话询问是否入住,在2天后扣了我的房费。 在预定页面中也没有任何提醒,说明未入住扣全款。酒店侵害消费者权益,且在进一步沟通中,酒店提及没有任何义务提醒消费者有房预定,没入住会扣款。 我希望平台尽快协助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平的法律法规
我在2024年6月18日下午在网上订购房间在汉庭酒店拿房卡时被告知需要49块钱的交押金,在我19日退房时告诉我这是会员卡的办卡费,不能退,我现在需要平台退还所谓的会员费,我并未使用此软件。
2023年5月2日在华住会app定了一间标间(徐州云龙万达漫心酒店),因当天事情太多并未去徐州一时忘记取消了,而酒店也从始至终没有发信息提醒我入住,直到今天(5.3)支付宝直接从我的账户扣除439元,我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华住会和酒店到现在也没有打电话或是发信息提醒我入住,导致支付宝直接扣我全款。我从2号早上预订到现在(支付宝扣款期间)一个电话或是短信都没有接收到!这样扣除全款实在是违反消费者保护协议,要求投诉其平台并退费!
我在华住会app,华住商城-诺伊曼旗舰店购买零压力记忆枕对装338元,收到货后打开发现有蛆的尸体封在枕头里。和商家反馈让我退货,退货后,客服微信和400电话均无法联系。 投诉:要求商家退款加赔偿,建议停业整顿,查询仓库卫生情况,请相关部门处理并给我反馈。 投诉华住会app监管失察,导致不合格产品售出。
1月21华住会app预定全季武汉国际广场酒店1月25日入住一晚,app交付全款。1月25日因行程变动未入住,忘记取消订单。2月1日登录app发现未入住订单,无法进行任何操作。1月25日到2月1日,华住会及酒店未进行任何方式的通知或提醒。2月1日沟通酒店及华住会客服,都认为消费者应该承担所有责任,酒店无确认或者通知的义务。消费者认为全程未享受任何服务,酒店及平台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霸王条款,不提前告知,且答复前后矛盾,之前答复可以取消后续的,但是23日的不能取消,说明不是制度问题,是技术问题,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且预定页面没有提前告知,客服答复“那你也没有打电话问啊”,态度极差!要求退订23日当晚预定,且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