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 阿里云 一、事情经过 我于 2025 年 7 月23日 ,基于阿里云官网对 qwen code 代码ide工具结合api(qwen3-coder-plus、qwen3-coder-plus-2025-07-22、qwen3-coder-480b-a35b-instruct) 的免费额度宣传 ,进行功能测试。测试场景仅为 “简单运行程序十几分钟” ,但*台在未事前告知任何风险 的情况下,产生大量 token 消耗 ,直接导致我的阿里云账户欠费停机 。 发现异常后,我第一时间通过阿里云工单反馈 ,明确指出 3 大核心问题: 1. 模型缺陷未告知:该模型 token 消耗 “显著高于行业常规水*”,但阿里云未事前提示(如官网无任何 “token 消耗异常” 说明),让用户为 “产品不成熟的隐性缺陷” 买单; 2. 监控与阈值功能失效:我已在后台设置 “费用低于阈值提醒”,但*台未触发提醒就直接欠费 ;且 API 使用量监控存在小时级延迟 ,导致发现异常时已无法干预; 3. 客服消极处理:阿里云回复仅强调 “监控延迟属正常、定价官网可见”,避重就轻回避 “未告知 token 异常消耗”“阈值功能失效” 等关键问题 ,拒绝合理退费诉求。 相关凭证(见图片) 1. 阿里云工单记录:含你反馈的问题描述、官方 “避重就轻” 的回复内容(*台消极处理); 2. token 消耗明细:截图*台显示的 token 用量、扣费金额( “短时间异常扣费”); 3. 费用阈值设置截图:后台设置记录(已尽防护义务,*台未执行规则); 4. 测试场景说明:简单描述 “仅运行十几分钟基础程序”(测试行为合理,非恶意消耗)。 二、权益侵害说明 因阿里云未充分履行信息告知义务(隐瞒 token 异常消耗风险)、服务功能失效(监控延迟 + 阈值提醒未执行)、客服消极推诿 ,导致我在不知情、无过错 的情况下承受高额损失,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知情权、公*交易权 。 三、诉求 全额退还本次异常扣费金额 ,要求阿里云整改产品缺陷与服务漏洞,避免更多用户受害。 联系电话:191****3368 联系人:肖先生 阿里云ID:aliyun89******17 日期:2025/7/23
投诉事由: 阿里云“LinkedMall跨境电商独立站”产品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及未履行服务义务 事实与理由: 我司于2023年10月在阿里云官网支付29,808元购买“LinkedMall跨境电商独立站”(附件1),2025年7月发现阿里云及其代理商存在以下问题: 一、代理商虚假宣传与阿里云合同欺诈 1. 虚假承诺:代里商员工冒充阿里云官方员工,承诺“定制开发”独立站并“交付源码”,但官网文档《常见问题》描述:“独立站”实际是SaaS托管式模板站,官方不提供定制服务,无源码,无服务器权限。(附件4、5、6)。 2. 合同问题:阿里官方事后提供了二份合同均有问题 - 让消费者手动生成的合同无费用明细及核心条款,属无效格式合同(附件7)。 - 27573员工提供的《独立站使用条款》)被折叠隐藏,且*台可单方修改(附件9)。 二、代理商服务严重失职 1. 服务前未出示《功能与服务清单》说明基础服务范围。 2. 未履行基本义务:SSL证书逾期未更新,导致网站安全问题(附件8)。 3. 未交付成果:未按约定移交源码、服务器权限及验收文件。 三、阿里云推诿责任 1. 拒绝提供代理商信息,隐瞒代理关系(附件2、3)。 2. 前期仅同意退半款,后迫于压力承诺全额退款,但否认欺诈,拒绝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1. 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第4、28条及《电子商务法》第17条(信息披露义务)。 2. 欺诈消费者: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应“退一赔三”(总额119,232元)。 3. 格式条款无效:未显著提示的条款无效(《民法典》第496-498条)。 诉求: 1. 全额退款29,808元; 2. 三倍惩罚性赔偿89,424元;
6.27日我通过支付宝扫码付了1332.83购买服务器,现在还能有收到货,阿里云现在也没有给我服务器,也没有给我服务器的账号
2020年11月1号百度贴吧,加徐琪凯的qq:20*****53 朋友圈里面赚钱的项目,自称是sedo团队可以带我投资炒域名 ,在徐琪凯的指导下购买了一个309还有一个208,收款方是账号是185****5897 这个支付宝,两个域名购买之后消息不回,后面qq拉黑了,通过和支付宝客服沟通披露举报,对方是 徐琪凯损失金额:517元 , 证件号码:430407*********772 可以打通的手机号码:186****7551,投诉阿里云没有退款功能,退还我517元钱
充值了500短信费,没有使用不给退款。退款日到期前没有明确人工告知超期无法退款。
我于2024年8月7日在阿里云*台试用了Hologres实时数仓,阿里云*台提供了试用的服务器资源部署Hologres实时数仓服务,开通服务后我于7日下午和8日上午使用了该服务,后续就没有使用了。但今日登陆阿里云*台时,发现之前试用的Hologres服务在24年8月14日2点30分产生了19.83元的费用,经过咨询客服人员,回复说是系统运行产生的计算费用,我对于在试用期间,没有使用系统而产生的自动运行费用非常不认可,并对该服务计价方式的合理性提出如下质疑与诉求: 1.费用合理性存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台方在未明确告知试用期内存在“自动运行费用”的前提下,径自扣费,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2.计价规则缺乏弹性:试用服务的本质是“风险共担”的体验机制,用户未使用系统即意味着未享受核心服务价值。*台方采用“一刀切”的计费模式,无视用户实际使用行为,既不符合行业惯例,亦与《价格法》第14条“公*、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相悖。我要求*台方调整计费规则,将试用期内费用与用户实际使用量挂钩,或设立零使用阈值下的费用豁免机制。 3.系统责任边界模糊:若费用源于系统默认配置或技术冗余导致的资源消耗(如服务器预设负载、后台进程维持等),则该成本应由服务提供方内部优化消化,而非转嫁至用户。我要求*台方公开技术架构说明,明确区分用户责任与*台责任,并承诺对此类非用户主动引发的费用承担全部减免义务。 4.补偿与改进诉求:基于上述分析,我主张*台方取消试用期自动运行费用,并承诺在未来服务协议中增设以下条款: 试用期内明确标注“零使用不收费”原则 提供实时用量监控面板,允许用户自主暂停/调整资源分配 建立争议仲裁机制,确保用户对异常费用的申诉权
购买的服务器,定时任务不能启动,系统存在严重的问题,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
本人与1月11日,15日,17日,分次在阿里云运营旗下的商城购买了礼品卡,一共金额84300元,一直不发货,客服也联系不上,申请退款也不退款。现在请退还我交易费用。
本人于 2023 年 3 月份充值了一笔 4000 元的服务器订单,于 2025-01-12 申请退订,退订后金额未原路退回原支付方式。反而是退回了用户余额。必须手动提现才可以。 于 2025-01-12 提现了 2,500.00 元,告知我剩余 435.62 元必须提交相关资料才可以提现。 于是,这 435.62 元于 2025-01-14 00:11:25 申请提现,结果失败,原因是 22******40@qq.com 这个账户不存在。经过我去查询了下,发现支付宝账户在之前已经把邮箱更改为 elias@elias.ink 。 于是,按 elias@elias.ink 为账号申请提现,依旧失败,原因是 elias@elias.ink 的账户不是原支付账户。但是我支付宝账号还是那个支付宝账户,只是邮箱换了。22******40@qq.com 这个邮箱已经不用了,密码也忘了,我不可能再换过去了。说明情况后,找支付宝出具了证明,证明支付账户是 elias@elias.ink ,专员提示我继续申请,并说反馈给财务了。 然后我于2025-01-18 10:56:07又申请了,但是依旧失败,原因仍旧是不是原账户。反馈给阿里云也无反应。
要求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退回cdn未用剩余流量包费用。 两个订单号 1. 22***********11 DCDN/CDN流量包 2. 22***********11 CDN/全站加速资源 在阿里云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买的cdn流量包和全站加速资源两款产品组合,在工作人员的预估下流量包预估用量和最后实际消耗用量严重不符,导致剩余用量过多,请求退回未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