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11月于威尔士宝山U天地店办理健身卡单店卡5年卡,威尔士宝山U天地店于2024年12月关店,此行为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并且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要求退还费用
我们在威尔仕健身上海宝山庙行大华公园城市店之前充值游泳课,2万多元,至去年该机构整体爆雷,但我们所在门店并未闭店协议,但今年年初前往该店继续核销余下将近一万课时,被告知游泳池已经进行外包服务,想继续使用游泳课,需一比一再次储值对应余下课时金额方可再次上课,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我于2023年10月20日办理威尔士健身房悠唐店五年健身卡,该健身房于2025年春节后在北京的店全部关停,现在要求退卡退费
我与2020年8月10号与上海虹口区瑞虹天地月亮湾威尔士健身会所购买了宇宙99个月卡,会费17688元,开始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32年12月11日到期,之前也在其会所购买了宇宙年卡,到期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因其租期到期,转到威尔士太阳宫会所,后又因租期到,转到上滨会所,2024年9月结果又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闭馆,诉求退换剩余宇宙99个月卡,退还会费17688元,愿意协商扣除合同所说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希望尽快解决
我于2024年4月27日办理万寿路凯德晶品五层威尔仕健身房至尊卡交费24600元,现威尔仕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携款关店,想追回会员费24600元
您好!我要投诉威康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健身房叫威尔仕,2024 年 7月 1日,我在其门店购买了一年期会员(3000 元)及 25 节私教课 (9750元),共花费 12750 元。然而,2025 年 1 月初,我发现该健身房门店突然倒闭,店内已人去楼空。事发后,我尝试通过教练联系健身房方面,却得知教练也被拖欠工资。我向派出所报案,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反馈。1月6 日,我前往门店.与唯一留守员工沟通并填写投诉处理申请,同样石沉大海,毫无回应。并且,听闻该健身房旗下多家门店都出现类似关闭、拖欠员工工资及会员欠款不还的问题经我核算,剩余会员时间费用为 1447 元,未使用的 12 节私教课费用为4680 元,总计应退还我 6127 元。我已准备好购买会员和私教课的合同与工作人员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随投诉信一并提交。
于2024年2月在威尔士健身(宝山万达店)充值3000元健身卡,有效期一年,办卡时未向消费者说明营业情况,5月突然被告知要闭店,消费者提出退卡,门店许诺说可以退费,但实际却以让消费者等通知为借口拖延,当时消费者生病在住院,出院后门店已撤离,且无法联络上门店负责人,诉求无果,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诉求是退费
自2024年12月17日起,威尔士浦东富荟门店无故关闭。 我在该门店办理了健身会员卡,有效期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8日(承诺再延期9个月),缴纳会费共计6800元;同时,还购买了私教课程,目前剩余24+8节(前次合同没用完8节),价值10560元。如今门店关闭,不仅后续私教课无法正常进行,我在会员有效期内使用健身场地、设施的权益也完全被剥夺。 事件发生后,门店工作人员、教练、总部客服完全处于失联状态。 威尔士门店擅自关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单方面终止服务,致使我无法按照约定享受健身服务。 基于以上情况,我强烈要求威尔士门店立即退还我剩余的私教课费用以及按剩余会员时长比例折算的会费,合计12827元。
我于2023年7月13日,在北京威尔仕健身雅诗阁店办理威尔仕健身卡,共计花费4万多元,办理10年卡。于2025年北京所有威尔仕健身均已关闭,导致办卡无处使用。办卡会籍顾问已经不予回复。同时投诉雅诗阁公寓,不作为,雅诗阁公寓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在威尔仕健身停业后,立即换新的公司代理同样的健身房,但是不让我们老会员进,又要我们重新办卡。
我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长宁南丰城威尔士办了两年的会员卡。后威尔士健身门店关闭较多,导致无法正常行使健身权利。后多次建议要求退款,也于线下门店填写退款诉求,一开始威尔士说如果接受 30% 违约费,则可以加快,但是一直没有任何反馈。我要求威尔士全额退还剩余时间的健身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