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

#航班延误#

处理中 航班严重延误且无合理赔偿

我订购的2025年7月11日晚上10点从重庆飞深圳的飞机ZH9460号航班!不是天气的原因延误到当天晚上12:00也没有任何应急预案及处理后面又延迟到7月12号晚上四点!最终7月12号晚上三点11左右才登机!三点半左右飞机才起飞!我也是带了两个孩子第二天自己也有其他行程安排!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及赔偿!我的诉求是赔偿延误时间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600/人

处理中 海南航空航班延误且未及时通知

本人于2025年7月31日晚上9.15的航班延误到凌晨一点登机,航空公司没有及时通知航变消息,导致乘客只能提前来机场蹲守,且越等越久,登机时间一再推迟。 更有甚者,我在机场等待登机时,起飞航站与到达航站均有飞机起飞及降落,不接受航空公司所谓因天气原因延误的说辞。 用户诉求 请贵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旅客出行消耗的时间金钱进行补偿。

处理中 航班延误导致经济损失

我订的7.27下午4点多的飞机,不知道什么原因推迟到晚上7点多才起飞,那么晚的航班不适合我们,后来在携程上临时想改到12:50的,但是当天的票可能比较紧张,就给我跳出来的是28号的,因为时间很匆忙,又在赶往机场,就点了预定,结果值机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机票是28号的,当时只能匆忙去柜台买了同一航班的全价票两张,3100多元。如果没有深圳航空的延误,我就不会那么匆忙的赶去机场赶上午的飞机,也就不会造成我退票损失一千多和多给的机票费一千多,累计因为航班延误造成我多付了2000多元。我的诉求:请航空公司承担退票损失。

处理中 春秋航空多次航班延误且服务不到位

2025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购买了春秋航空公司客机9c6392从威海大水泊机场飞往上海浦东机场t2航班,正常航班从九点五十起飞到十一点三十五落地,因台风不可控因素延误两小时从十二点二十五起飞到一点四十四 此时已在候机大厅等待两小时多之久 后咨询机场咨询台服务人员又反应飞机待定不能给出明确信息飞机二次延误 从两点到三点四十 此时大多乘客已在候机厅等待5-6个小时 后经等待到一点四十多航司没有发任何消息此时机场内也没有任何检票消息包括航班消息公布! 问咨询人员只告知待定,此时明确已经三次延误该航班, 我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二点十五分依然在候机厅等待不明确是否会第四次延误让乘客院继续在候机厅等待! 此时退票也不是 改签也不是! 等待也只能熬夜继续等待。我认为航空公司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按照今天上海台风情况航空公司完全有理由取消该航班,冒昧猜测航司可能因为经济利益一直将乘客放在候机厅等待飞机起飞以延误为理由恶意拖延! 这边起诉春秋航空公司 北京时间两点二十三已经在检票进场了,这边诉求依然是赔付五百元 至九点三十五飞机已经误机五个小时之久。这不是三次延误的借口

处理中 南方航空因天气延误导致改签及退款纠纷

南方航空公司因天气原因延误飞机几次耽误我的行程我被弄得没所以我改签了一次,我因为一直飞机延误没办法申请退款航空公司要扣我百分之七十的飞机费

处理中 天津航空GS6413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要求赔偿

本人于2025年7月29日乘坐GS6413晚八点零五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4小时导致延误到2025年7月30日00:10已提交投诉,但是民航局电话未接通,依据民航局规定,要求履行赔偿责任。

已退款 台风天气申请全额退款未果

我和儿子,一大一小买了海南航空的机票,于2025年7月30日,16:05起飞。由于台风原因,29号的海南航空,同时间航班号HU7688宁波飞海口的,延误3小时起飞。今天台风登陆,雨量增加,准时起飞更难。考虑到台风天,台风登陆宁波,为了安全起见,我和孩子申请机票全额退款,跟航空公司沟通没有结果,所以求助平台帮忙处理。本次搭乘的,航班信息是,海南航空HU7688.7月30日,16:05—18:55,从宁波飞往海口。申请人,陈赛妮,郑翊

处理中 南航航班变动信息发布不及时导致退票争议

南航:不及时发布航班动态,航班变动发布时间在计划起飞时间之后不符合非自愿,按照自愿退改收取手续费 本人购买深圳飞往雅加达的航班(航班号:CZ8353),原定计划起飞时间为18:55,然而,在计划起飞时间前,本人通过南航官网APP,航旅纵横,飞猪官网等渠道确认前序航班(天津-深圳CZ5820)晚点83分钟,并在18点时在南方官网APP上显示CZ5820航班还在飞行状态,最终确定后续CZ8353航班晚点两个半小时,南航不及时发布航变信息,在原起飞时间后才发布航变信息,综合因素下确定改航班晚点,且并未乘机,随后在飞猪平台申请航班延误原因非自愿全额退票,不退手续费。私自改我申请原因,改成自愿退票。 现航空公司以"航班变动通知发布时间在计划起飞时间之后"为由,强行将本次退票定性为"自愿退票"并收取手续费,此举严重违反中国民航相关规定,理由如下: 1. 事实认定错误 - 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十条,航班延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告知旅客 - 前序航班未按时起飞这一事实本身已构成航班延误的充分证据,无需等待航司正式通知 - 本人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航班动态信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程序违法 -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在航班取消或预计延误时,通过购票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旅客" - 航司未在计划起飞时间前主动通知延误信息,已构成程序违法 - 不能因其自身通知义务履行不到位而剥夺旅客的合法权益 3. 责任倒置 - 将航司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转嫁给旅客,违反《民法典》合同编的公平原则 - 前序航班延误与旅客无关,却要求旅客承担退票损失,显失公平 维权诉求: 1. 立即撤销"自愿退票"的错误认定 2. 退还手续费500元

处理中 联程机票延误导致误机及服务问题

通行两人,联程机票,第一程天气原因延误了3小时36分钟,导致第二程机票23.30起飞赶不上,不仅没有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改签事宜,中转机场无工作人员帮忙处理,电话需要打45分钟才能接通,请问改签很难吗?通知一下旅客很难吗?由于延误我的损失都没要求你们承担,你们的服务还这么*?连话都不会通知了吗?

处理中 航班延误导致退票损失投诉

本人于2025年7月28号购买吉祥重庆飞上 海浦东的机票,由于航班延误,延误了三个小时决定退机票重新购买,但是同等航空公司仍在飞行,导致我退票重新买多花了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