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月前订购了7.30日东方航空首尔金浦飞往上海虹桥的FM824航班在7.29日该航司短信通知航班取消 我拨打客服电话 他们告知我因台风问题无法起飞 并且没有任何赔偿 我问可以改签到最近的哪个航班 他们态度很恶劣告知我只有8.1日的 被迫无奈改了8.1日的 过后我查询了一下 发现他们航班中午的飞机是正常起飞 并且7.30日航班都是有座位在售卖 客服并未告知耽误了我们正常工作安排 多付了2天的住宿和交通用餐费用 我要求赔偿我多出的所有支出 以及全额退我们的机票费用
【东方航空】很抱歉通知您,由于公司计划,您原订2025年07月24日 沈阳桃仙飞往上海浦东FM9084航班取消。 本人changnaiqian 护照号EP14***12由于航空公司临时取消机票,导致我后续的行程无法完成。但是航空公司用两张票号的理由。告知我不一定能退订第二张返程机票。本人7.24的行程从沈阳桃仙机场到上海浦东机场,最后到越南胡志明市。8.2日从越南胡志明市到上海浦东机场,最后到沈阳桃仙机场。作为消费者,被航司取消航班已经很不满意。但是航空公司只确定能退出第一趟航班的行程。那我本人被航空公司取消机票后,无法到达胡志明市。请问我怎么去乘坐8月2日胡志明市飞往沈阳的机票?用两张票号的理由拒绝我,第二趟回程航班不能取消,这个是我不认同的。问题出在航空公司,请贵司协助我把全程的机票给退掉。因为行程还有不到10天就要出发,请航空公司尽快协助我完成退票,避免双方的损失。
事情经过: 2025年6月2日,在携程购买机票,航班信息:东方航空MU5635,10月01日 15:40-18:40,虹桥机场T2-福成机场。 2025年7月10,下午4:41收到东方航空95530短信,出发航站变为(浦东机场T1)。 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自己查询得知,原航班取消。 2025年7月10日,傍晚5:27,郭艳177****3972致电95530,客服告知10月1日前后3天,没有虹桥飞福成的航班。态度不好。 诉求: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航空公司有义务保障航班的正常运行,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要东方航空因自身原因取消航班,赔偿2万积分给我,东航会员号(6404 0251 5038)
6月4号买的6月7号武汉天河机场出发汕头揭阳机场的中国东方航空MU9086,结果6月6号晚上航空公司以天气不好为理由取消航班。导致我6月6号晚上只能花高价买了中国国航的机票,国航正常起飞。当天晚上我跟东方航空公司沟通过,让该公司帮我改签其他公司的票经济舱能抵达即可或者赔我差价。客服说只能改日期,由于我假期跟酒店、行程已定好,不能接受改期。如果由于天气影响所有航空公司航班取消我可以接受,延期几个小时我也能接受,偏偏是取消我不能接受。当天天气截图已附上,天河机场正常起飞揭阳机场正常起飞,武汉飞揭阳的飞机其他航空公司正常起飞,你东方航空公司确说由于天气原因取消航班,简直无稽之谈罔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在要求东方航空赔我差价。因为一句天气原因就可以无责取消航班简直霸王条款,天气原因其他航空能起飞,你东方航空不去想办法,或者积极解决你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损失,反到一句天气原因无法赔偿,可以直接取消航班。
沈方勇、胡进红就2025年6月15日乘坐东方航空公司航班遭遇的不合理改签收费及相关服务问题,向贵会投诉,恳请协助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事件经过 沈方勇、胡进红二人计划于2025年6月15日从日本东京经上海虹桥转机飞往武汉天河,原订购从上海虹桥飞往武汉天河的航班为FM9363,起飞时间为18:35 。在当天中午于东京办理登机手续过程中,我们连续收到携程平台和航空公司关于飞机延误、改班、取消航班的通知。在临登机前,无奈之下改签为MU2522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变更为19:05。当抵达武汉后,我们发现此次普通经济舱机票实际收费高达两人5490元,而原订票价格仅为1720元,改签后的费用竟达到原票价的3.19倍。如此巨大的价格差异,严重超出合理范围。 二、存在问题1.虚假延误、取消理由质疑:航空公司以天气原因推迟、取消航班,我们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当天实际天气状况或许并不足以导致航班频繁变动,况且在同一时段改签后正常完成此行,航空公司极有可能是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进行并机值飞,却将责任归咎于不可抗力因素,这种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2.不合理改签收费:航班变动本已给我们带来极大不便,不仅打乱了后续行程安排,还额外产生了时间和精力成本。然而,航空公司不仅未对我们进行任何补偿,反而收取超高的改签费用,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3.消极处理投诉:6月16日,我们通过携程客服进行沟通,客服工作人员虽承认该情况不合理,但在向航空公司反映后却无果而终。航空公司与购票平台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存在推诿塞责、消极应对的问题,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严重违反了服务行业应有的责任与义务。 三、投诉诉求1.要求东方航空公司与携程平台立即退还多收取的票款,即退还超出原订票价格1720元的部分,共计3770元。2.希望相关部门对航空公司与购票平台进行调查与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营,杜绝此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再次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极大困扰和经济损失,我们相信贵部门能够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我们已保留相关购票记录、航班通知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随时可配合调查。感谢贵会在百忙之中处理我们的投诉!
6/17从广州飞杭州飞机,未经同意被迫取消航班 当天6/16已经入住酒店,第二天飞杭州工作。结果在6/16入住酒店后发现航班取消,直接改到6/18晚上8点飞机,未经同意。 马上打电话协商改到次日早上要回去工作,结果一直等到半夜1点,一直没有结果。耽误休息和睡觉没有结果。次日被迫改到晚上8点飞机,无奈接受,耽误一天上班还没有地方去,酒店只有一晚。6:/16到晚上飞机又晚点到22.52分,又在机场等。 等到起飞落地凌晨1:30分,次日还需要上班。我们买了航空险,我们被迫延机12个小时,只赔付100元,不合理。 需要按照规则赔付400元,同步需要赔付一天工资。等飞机半夜到打车费不需要了。但是需要给一个说法和赔付费用。
2025年2月24日在携程购买机票,5月7日从哥打京那巴鲁飞沈阳,我老公的票被无故取消机位,直到现在,东航和携程也没有任何的解释,到底是谁取消了消费者的机位
2025年5月20日,从香港飞往宁波的MU2090航班因航司原因直接取消了当天的航班,只能第二天起飞,导致我们一家人多住了一晚,我要求赔偿合理损失多住一晚的房间费用1217元(三个人住一间)东方航空拒不赔偿该损失。而且在协商过程中只有单线我给东航打电话,刚开始他们都未联系我,东航服务人员的意思是,我要联系香港的人员,他们没办法。而后投诉到了12326,才有专门接线人员与我联系,各种和我耍嘴皮子,不愿全赔付我们三个人的1217元损失费用。 我现在诉求就是,赔付我合理损失住宿费1217元、外加每人100元的餐食费。
2025年6月10号晚上,收到短信提示2025年6月11号11:10由南宁飞往上海航班号为FM9340因为某些原因取消,但是由于本人购买的是往返机票,去程取消,并且导致我返程的机票损失300块钱。打电话给航空公司,聊了几下直接挂我电话。,并且推脱责任。说他们公司毫无责任。不关他们的事。
我于2025年4月13日购买东方航空MU5799号6月1日从昆明起飞终到大连的两张机票,金额总计2025元,6月1日在昆明长水机场登机时被告知飞机取消,咨询东方航空客服取消原因被告知没有具体取消原因,且东航并未提前告知我飞机取消,导致我无法提前更改行程,只能退票购买其他航班。现诉求1:东航告知我具体取消原因,2:给予赔偿每人200,总计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