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25日和自如签订了新洲九街某一公寓两居室的合同,一年的租赁期。支付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保证金。入住至今天发现: 1、客厅墙体漏水; 2、主客卧间內外墙体漏水,墙体全是湿的; 3、次卧墙体漏水、墙面全湿; 4、主卧空调漏水; 5、马桶和淋浴间渗水,多次维修后仍然漏水。 要求退回三个月房租和押金费用并赔偿搬家相关费用。
我于2025年1月18日搬离小区(东西已全部搬走)并在自如平台上发起转租,因平台规则,如果转租挂满30天但未转租出去,可以退押金的30% 2025年2月21日,我添加自如管家微信想进行咨询,因为房子已经挂了30天了,但是没有转租出去。管家跟我说手动选择退租日期就可以直接办退租了,但事实是不能手动选择,我继续联系管家,他一直不回复,直到2月24日才回复,但是期间导致我延迟退租生成一笔违约金,但事实是我已经1月就搬离小区不存在延迟退租,因为管家的错误指示我不知道如何操作,系统才显示延迟退租。我2月24号继续向自如反应该情况,向他们说明事实,自如回复2月25日会有其他同事联系我处理,但是之后并无人联系,我又在自如平台上找到退租专员的电话,电话也无人接通。平台上的押金退还渠道也被关闭,到目前为止都没收到押金退还。 我的诉求是:自如退还我的全部押金 租赁备案:ZL2024海102004号
背景:是我5月20日和自如退租了,我当时已经向自如app缴纳了燃气费用224元,当时的读数是 681立方米(读数时间是5月20日)。最近燃气公司打电话跟我说,5月23日上面抄表我的燃气读数 681立方米,需要我缴纳99元费用(4元违约金),想问问他们自如管家是不是没有把我的燃气费用交给燃气公司,但我联系之前的自如管家没有人答复我。
我在7/8签了自如的一套房子,第二天去打扫的时候发现屋内空调外机和洗衣机噪音巨大,高达59分贝,严重影响个人生活。我要求退租,现在商家认为我违约,要扣除我8000多块钱!
我7月11日,租赁自如的房子,管家未让看房,就让我赶紧定,结果住进去以后,噪音严重超标,最大分贝达到了72分贝,根本无法入睡,我要求退租,自如客服说我属于违约退租,明明是自如的问题,却让我承担~
我签约的自如租房,这个季度的房租应该是7月13号交租,但是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现在是7月14日晚上九点四十,我进不去门,是自如把门锁了不让进,和他们的管家说了我的特殊情况,,但是管家不回信息,不接电话,不开门,现在鉴于自如的这种态度,我要求退租,并且退还押金1330
6.13日我在自如平台提前发起30的转租,到7.12日时满足30天转租直接退租,应扣除70%违约金,但是提交退租时发现押金没退还我(押金显示退还0元),认为是平台系统问题,页面没有显示押金为何退还为0元,我选择取消返回重新再提交一次,结果再次进入又要延后15天后退租,且要扣除我一个月房租!要求自如按照原有流程扣除70%违约金之后退换我7.12之后的房租和所有押金。自如合同编号BJZYCW82*******77
我于2024年12月14日与自如平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BJZZCWZ82*******05)。签约前,本人特别向平台管家询问房屋周边邻里关系情况,管家明确承诺"邻里和谐无纠纷‘’。 然而,2025年7月2日,因自如平台与邻居在我入住前的历史纠纷(被打时邻居告知才知晓),对门邻居对我进行恶意骚扰和殴打,导致我于次日(7月3日)出现先兆早产症状。经医院诊断,此次事件引发: - 妊娠高血压(尿蛋白+) - 子痫前期高风险 - 持续性精神焦虑(需心理干预) 目前平台消极处理,存在: 1. 推诿责任:自如仅提供"换租"方案,且提供的房源为不具备出租资质的军产房(存在法律风险); 2. 态度恶劣:拒绝不合理换租方案后,管家马金山采用威胁性语言沟通; 说我就是个打工的,你也搞不了我。 3. 因平台消极处理无法解约使本人资金目前被非法扣留: - 押金 13,590元 - 本季度已付租金(6.14-9.14) 44,738元 - 所谓"违约金" 13,590元 合计:71,918元 投诉诉求 1. 解除合同并立即退还全部款项 2. 书面道歉:对隐瞒邻里纠纷及后续处理不当致歉; 4. 行政介入调查:要求住建部门核查涉事房屋出租合法性
自如平台向我出租隔断房,被举报后要求我七天内搬出去,按照合同,应该按照我搬出的日期退房租和服务费,赔偿我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我的违约金,但是自如一直不进行赔付,我要求从我当天搬出去的日子算退租日期,他们也拒绝,说要走流程,但是流程不知道要走多久,所以我要求退我7月份的房租,服务费,并且按照合同要求赔偿我一个月的违约金。他不给我按照合同退租赔付,我就没办法搬出去,因为搬出去,也怕耽误拆除隔断房的进度。
2025年七月二号我和我的朋友两个人在小红书平台找到了自如的管家,我们一开始的诉求就是要全女合租,工作人员找了几套房,我们也反复确认是不是女生在住,工作人员说就是女生,我们才放心签约合同了。七月三号我们不在房间住,七月四号我们晚上回来没有和舍友碰面,七月五号晚上我在准备洗澡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男性把门打开吓我一跳,一问才知道是他姐姐签约,房子是她弟弟在租。但这些信息我们在签约房子之前是一概不知的,如果知道是男性在住我们一定不会选择这套房子,现在我受到惊吓精神状态很不好,一晚上都惶惶不安,在平台上多次申请无责退款都被拒绝,违约金要一千多,我们只是大三的学生,想为自己维权。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没有责任,我们的诉求是合理的,因为工作人员给我们的信息错误才导致我们退租,原因并不在于我们。现在我们没有钱出违约金,我认为我们也不应该出违约金。依据合同中10—3以及10—4第二条,我们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