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5月1日在小米之家专卖店购买小米15手机,该手机于6月15日陆续出现关机、反复重启等现象,于6月28日至线下门店进行维修,经检查门店告知手机没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手机进行备份然后刷机,在备份过程中手机再次重启导致备份失败,微信软件因此打不开,但门店拒绝处理,线上客服也一直打马虎眼不予解决。
手机很多功能用不了。反应迟钝 ,商家欺*消费者
我于2025年6月29日下午6:03在华为授权体验店购买华为手机pura 80+,在购买过程中,销售并未告知我新系统的弊端,我拿到手机之后才发现新系统适配的微信版本是最低的,非常影响我工作生活,去门店进行退货去门店进行退货退款,销售拒不承认她没介绍这一事实,并且让我等待APP更新以适配新手机新系统,至少3-5个月,可是目前新手机的功能缺陷影响我的使用体验,太过分了,几千块买个手机还得要消费者一条条问什么功能不能用,那为什么要买它,买个功能完好的不行吗。告知功能缺陷是他们的义务。
小米手机更新系统后手机异常发热非常非常非常的烫手,日常生活没有办法使用
11岁未成年人偷窥窃取老人手机密码,绕过平台防沉迷措施,于2025年4月26日至6月16日期间,在荣耀游戏中心累计充值22,894.32元。 平台存在重大管理过失: 1.违反实名认证制度: 未触发强制人脸识别验证(高龄账户频繁大额充值未拦截); 未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22条,对单笔超50元(11岁法定限额)的充值未拦截(附充值截图证据); 仅以账号实名认证身份为成年人为由推责,忽视设备使用主体与实际操作人分离的常态。 2.未履行防沉迷义务: 未对频繁异常充值(如凌晨时段)启动二次验证; 支付页面诱导消费设计,违反《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第18条。 3.平台责任认定不合理: 以“道具已消耗”为由仅退70%(16,005.30元),但道具消耗系平台技术可逆操作 监护人已尽基本义务(未主动告知密码,手机设置锁屏),但平台未通过技术手段识别未成年人行为特征(如游戏操作水平、IP时段),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9条、145条:未成年人超出行为能力充值无效;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24条:平台未采取防沉迷措施应全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排除责任无效(用户协议中“实名即视为成年人”条款)。 诉求: 责令荣耀公司全额退还22,894.32元
我于2025年6月15日在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江油解放路)店购买了华为新出的华为P80Pro+,两周内出现录制视频声音刺耳,录制视频卡顿,录制视频闪屏,小程序不能用,软件不能登录,微信视屏不能接打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我的日常使用和工作,联系销售却以没有质量问题拒绝退回,现在想退货退款!
1、2025年6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汇港中心店)购入一台华为p80pro手机,存在系统缺陷重大问题,和市面上的软件都有不同程度的不适配,导致自己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但购机前,店员仅仅告知“部分软件不适配”,属于隐瞒欺*消费者行为。 2、诉求是退货退全款,已经拨打了华为全国客服热线,客服首先以7天期限非性能问题拒绝了退货,在继续的沟通中客服表示要上报我的投诉并回访,但一直未接到回访电话告知我处理结果。
我于2024.3.5号购买了一台vivos18一直使用到今天2025.6.28上午,手机突然出现闪屏跳屏,我就重启手机,重启后过了一会还是闪屏跳屏,后面再重启手机就出现竖线,从购买手机到现在手机无维修无摔坏无进水情况,保护的很好。售后说过保需要收费维修,问题我买一个手机,不可能是一年内产品吧?而且这属于手机自身故障问题,说明这是个有问题的电子产品,上午11点多2根线,中午12点多就又多了一根线。好好的使用过程中就出这个问题。我上网查,发现很多买了Vivo手机的人也是一样的问题,说系统升级了,机子就烧机然后屏幕就出现竖线了。那说明是不是你们后台操控,这里手机要出新的系统,手机更新新系统就跳屏闪屏然后在出问题吗?将近3千买个手机就用个一年3个月吗?
我购买的iQOO8pro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主板坏了严重影响使用,督促vivo正视用户诉求,免费更换同等的手机
6月29日下午在北京石景山区金顶街喜隆多一层华为店买的华为pura80pro手机,晚上回来公司上班软件下载不了,要求退货,门店说不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