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兰航空虚假宣传

#阿斯兰航空虚假宣传#

已完结 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号的飞机票,由于当天是周日赶上学生返校,堵车一小时有点赶不上飞机了,提前两个小时给航空打电话那边让找购票平台,于是联系飞猪客服,咨询可以 改签的近三天航班,客服告知近三天都没有可以改签的航班,只能退票!隔天给航空公司打电话咨询说 近三天都有可以改签的航班,飞猪 平台却说没有,两边说法不一样,飞猪误导我没有及时改签飞走,还产生额外路程费用!耽误行程工作,期间和飞猪平台沟通退款事项,平台不承认失误,只给补偿 200元券作为补偿,我反复申请也给拒绝了!我现在起诉飞猪平台和阿 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给予我退还剩余金额834元,和我来回路费近 200元!

已完结 阿斯兰航空涉嫌欺诈并造成购票困扰

请对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本人于2024年12月1日在飞猪app购买了一张客票,售卖方为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订单票号为7336609602967,起飞时间为成都天府机场T2(8:35)至龙嘉国际机场(12:20),付款金额为875元,航旅纵横客票实际价格为670元,差价为205元。 2. 该公司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利用顾客信息再次出票,且机票被四川航空客服人员告知已被挂起。并且我在飞猪上购买的票工作人员说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在航旅纵横自己川航工作人员说是无法使用的票,且已经退款。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在此情况下,我有权要求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及飞猪平台对我就2024年12月23日成都到长春的机票退一赔三,并请相关单位对飞猪的不合规行为进行处罚。

已完结 投诉阿斯兰航空虚假宣传

我于2024.10.27购买阿斯兰在飞猪官方旗舰店售卖的—【暖冬畅游】山东航空经济舱公务舱特价机票卡随心飞全国多地,行程已经确定好了,兑换机票后发现只能兑换1次机票 该商品【用标题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 1、标题说是随心飞且全国多地随心飞(图1),但其实是单次卡 2、随心飞(百科):在航空公司规定时间内,可任意乘坐显示的航班,不限次数(图2) 3、购买后也按随心飞理解,且跟家人进行了分享(图3) 4、购买多个机票兑换卡,都会标题标明单词卡还是往返次卡,商家都不会用“随心飞”误导消费者(图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诉求退货退款该商品

已完结 阿斯兰航空机票问题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4月8日在电商平台飞猪上购买机票,店铺名:阿斯兰航服国际。购买机票出现问题,,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是诉求是全额退款!要求整顿东航

已完结 消费陷阱!阿斯兰航空退票服务费不公平

当天买的八天后的飞机票,我当天申请的退款,竟然只退一半的钱!!而且付款页面没有任何显眼提示说退票收取一半服务费!诱导付款后只退一半费用!霸王条款!!!没有收到任何服务还收一半的钱!!!!天理难容!!!!!!

已完结 飞猪通过误导方式完造成消费者退票损失,不承认口头承诺方案,拒绝退款

本人通过飞猪平台购买了两张9.9日上海飞三亚的吉祥航空机票,9.5日产检时因为胎儿偏小导致重要产检时间推迟一周,此项产检为胎儿早期唐氏筛查,时间非常严苛所以不得不放弃行程,于是我在9.5日联系了吉祥航空讲明情况,吉祥表示可以走病退处理,于是我从飞猪平台申请病退处理,飞猪客服先以我材料不合格拒绝我的退款,当天经电话沟通表示可以先行取消座位,要求的病假条可以后补,我在通话中和飞猪客服确认过下一次产检时间是晚于飞机起飞时间是否可以这个问题,客服没有明确表示不可以,表示可以到时候再做沟通,此处故意误导,9.11日产检结束我按照要求将病假条上传,飞猪现在以病假条时间晚于飞机起飞日直接拒绝退款,这样的欺诈性质经营手段让我作为消费者非常的不能接受。我不否认病假条晚于航班时间的事实,但是这是飞猪客服误导造成的后果,损失不应该由我来承担。飞猪方三番五次绕过线上直接通过电话沟通,为了不留下证据,作为消费者也没有想到这么大一个平台的经营手段如此恶劣

已完结 降仓出票,价格欺诈,退一赔三。

去年双十一购买9000套票,今年元旦全国疫情放开,兑换了上海伦敦机票。九月因病要求退改阿斯兰三番五次甩锅拒绝,无奈向航司问为什么不能病退,航司说代理给我们的最低仓位T,折合人民币3300,瞬间把我们警醒了,原来是被代理偷梁换柱,暗箱操作,降仓出票,单边限制。

已完结 飞猪欺诈消费者,高价卖低价票。参照最高检案例维权退一赔三。

本人于2023.09.06通过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购买了2023年9月20日及2023年9月23日北京大兴至成都天府机场的往返机票共2张(航班号KN5207、KN5218),实际支付金额分别为1220元及1229元(含机建燃油费,无其他附加服务费),但是抵达机场打印纸质行程单显示票价为1030元及870元,存在549元的差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阿斯兰航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支付订单金额退一赔三,合计人民币9796元。

已完结 12.29日购买1.13阿斯兰航空哈尔滨-首尔-洛杉矶的机票 退款

本人于飞猪上购买1.13阿斯兰航空哈尔滨-首尔-洛杉矶的机票 由于疫情原因 申请非自愿退票失败,随后收一条短信提示只能申请自愿退票 受理后,退票成功,但手续费高达4935?请全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