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诉内容 本人自2020年12月于支付宝平台“来攒钱"上每月定期存入一千元,起初该介绍的该产品为攒钱储蓄产品。只需存入五年,后经常私自更改利率,又告知我该产品属于理财产品,后又告知该产品为保险。且该产品网络风评极差,当我查看时发现该产品的缴费期限居然调整为十年,并且要等15年之后才领取。最后一年的领取时间还超过了合同写的领取期限。属于恶意*保。在我犹豫想把钱取出来时,却发现我交了总额41000元,却要收我手续费9800多元,简直是霸王条款,比高利贷还狠。我上网查看了一些网友们对该产品的反馈,有的已经全额退款,有的退了百分之九十,还有的只扣了一百手续费。对于该公司的做法实在难以接受,电话联系该公司处理,没有任何回复,只是敷衍了事。说只能退还现金价值。现金都已经增值膨胀了,我的钱免费给他们用了四年,最后还要倒扣我9800元?这合理吗?还希望能为我们消费者主持公道。这不是强取豪夺吗? 斥求内容 赔偿损失,退赔费用
我在2022年,通过业务员电话推销买了2份太平人寿的保险,当时说是存钱有利息,存满10年就可以连本带利取出来,后面又要我追加一份,说利率会更高,后来有一起约吃饭,又要我追加了一份保险。又在2023年的时候,又给我推销保险,说存钱有保障,交满后就可以取出来当养老,我明确的说了经济压力大,不想买,她就建议我月交,一个月要不了多少钱,后面看了保险合同才知道这个是保障终身的,就算我交满了也拿不回来我的钱,现在多次跟保险公司联系协商退保,去找他们谈了几次,都没有给我解决,最后还是要我不要退,可以减保,我要求他们拿出当时推销保险的录音,证明业务员没有跟我说过这个钱是取不出来的,只是说了可以连本带利取出来,这4份保险,我一共交了113000,现在最低要求退还我85%,减去我贷款的部分,最低要求退还我8万块钱。
我于2020年12月24日在支付宝平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来攒钱产品中每月定期存入一千元,至今已经攒到41000元。当时支付宝上写的该产品为储蓄产品,后来这个产品经常篡改利率,并且改为理财产品,可信度低。网络风评很差,当我准备退保时,发现竟然要扣除我9000多元的手续费。完全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比方高利贷的还黑。美其名曰保管费,我的钱免费让他们用4年,居然还得扣我9千多。玩的都是套路,最后一年的本金领取时间都超过了合同写的保障时间。
事由: 于2018年一太平人寿保险业务员给我推销保险,说大小病可以报销,不想缴费就当存款。有个医无忧可以保到80-100岁,错过这次以后就没了之类的话语,三番五次纠缠迫于无奈就稀里糊涂答应了。后来就在郧西县一个办公司办理的,拿我手机划拉了几下让我签字,有一份被保人是我老公李寿林,当时他人不在,务员让我代签的,介绍保险以及签名整个过程也没有严格执行录音录像。 当时未看到合同,合同过了一周才送来。业务员隐瞒合同内容,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太平医无忧突然停售,也就是这个产品本就是违规的不合理,业务员以停售为由诱导本人投保。 一:业务员以存款、停售为由,欺*诱导本人投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二、重疾保险代签名违反了 《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三、信息不透明:当时未看到合同,过了犹豫期大概一个月才拿来。销售人员未能完整披露产品信息,例如费用结构、保障范围等,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明智选择。 四、隐瞒退保条款:本人在购买后才意识到退保条件苛刻,而这些信息在购买时并未充分说明,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 五、伪造合同:本人购买保险时年收入6万,合同上伪造100万,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六、保险公司霸王条款:保险一年一交,续保在未经本人同意且不知情就擅自扣款。违反了《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的性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电子商务法规定:若保险公司通过电子商务方式搭售商品或服务,并自动扣款,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违反了此规定。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事由: 于2018年一太平人寿保险业务员给我推销保险,说大小病可以报销,不想缴费就当存款。有个医无忧可以保到80-100岁,错过这次以后就没了之类的话语,三番五次纠缠迫于无奈就稀里糊涂答应了。后来就在郧西县一个办公司办理的,拿我手机划拉了几下让我签字,有一份被保人是我老公李寿林,当时他人不在,务员让我代签的,介绍保险以及签名整个过程也没有严格执行录音录像。 当时未看到合同,合同过了一周才送来。业务员隐瞒合同内容,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太平医无忧突然停售,也就是这个产品本就是违规的不合理,业务员以停售为由诱导本人投保。 一:业务员以存款、停售为由,欺*诱导本人投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二、重疾保险代签名违反了 《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二、信息不透明:当时未看到合同,过了犹豫期大概一个月才拿来。销售人员未能完整披露产品信息,例如费用结构、保障范围等,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明智选择。 三、隐瞒退保条款:本人在购买后才意识到退保条件苛刻,而这些信息在购买时并未充分说明,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 四、保险公司霸王条款:保险一年一交,续保在未经本人同意且不知情就擅自扣款。违反了《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的性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电子商务法规定:若保险公司通过电子商务方式搭售商品或服务,并自动扣款,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违反了此规定。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事由: 于 2018年一太平人寿推销保险,介绍大小病可以报销,不想缴费可以取回本金就当存款,各种利诱下稀里糊涂答应了。介绍保险和购买过程都在外边办理,所有手续都是业务员让我点哪里我就点哪里,我当时也告知他我的职业和年收入,他说收入写高点容易审批,我也不懂其中有什么套路。业务员没出示相关证件也没录音录像。保险合同回执上本人未签字,合同不生效,本人有权撤回并要求全额退费。 2017年银保监会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保险公司及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办理人身险超过一年的重要环节必须录音录像,并且保存5-10年,需要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业务员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履行。 业务员有以下几点违规: 一、业务员虚假宣传:以存钱为由,诱*本人投保,最终本金取不出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二、信息不透明:当时未看到合同,过了犹豫期大概一个月才拿来。销售人员未能完整披露产品信息,例如费用结构、保障范围等,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明智选择; 三、隐瞒退保条款:本人在购买后才意识到退保条件苛刻,而这些信息在购买时并未充分说明,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 四、伪造合同:购买保险时本人实际年收入6万,合同伪造80万,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六项; 五、保险公司霸王条款:保险一年一交,续保在未经本人同意且不知情就擅自扣款。违反了《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的性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电子商务法规定:若保险公司通过电子商务方式搭售商品或服务,并自动扣款,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保险公司未经同意自动扣款,违反了此规定。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诉求:要求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退还保费47220元
2018年在太平人寿购买重疾病保险太平福禄康瑞,业务员龙全宇告知交满到期20年后可以取回本金,现联系保险公司告知到期后领取为现金价值,发现被*,联系太平人寿退保,拖延处理一个月,态度蛮横,让走诉讼,不解决问题,包庇业务员一味要求客户提供证据,保险公司销售过程监管不力,业务员违规欺*销售,现要求:退保并投诉业务员违规售卖、保险公司监管不到位请求银保监进行处理
2018年在太平人寿购买重疾病保险太平福禄康瑞,龙泉宇业务员告知20年交完可以取本金,在售卖过程不断上门忽悠,并给返佣,今年儿子回家看到保单询问投保情况,现保险公司告知提取的是现金价值并且要分期,发现被*,联系太平人寿退保,业务员开始出差,开会拖延处理,整个过程一个月,投诉银保监,新业务员要求上门处理,上门后继续拖延,现在业务员告知不让打银保监并表示没用,让走诉讼,整个过程太平人寿业务员威胁,态度蛮横等手段。 诉求:退保并投诉业务员违规售卖、保险公司监管不到位请求银保监进行处理
事件在2008年我妈在安庆市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买的保险,保险号000566952572008;业务员来我家跟我妈把保险讲的天花烂坠再加上业务员是我老师老婆 我妈碍于面子外加上各种利诱导稀里糊涂我妈就答应了 外加上我妈不识字看不懂合同书 业务员隐瞒了合同真实性对于合同的理解跟认同都存在缺失,2017年银保监会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保险公司及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办理人保险超过一年内的重要环节必须录音录像,并与保存,需要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以及工作证,业务员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业务员以及保险公司有以下违规点:一,诱导欺瞒客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二,虚假宣传,为了吸引投保,业务员夸大产品优势或者隐瞒潜在风险,以存款、高红利回报由误导投保人,但最终与实际不符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三,隐瞒退保条款:在购买后才意识到退保的苛刻条件,而这些信息在购买时并未充分说明;四,保险公司霸王条款;强制投保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扣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签订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我不能想像订立其他合同那样协商和选择机会,只能做出接受与不接受,今日特致贵部门,投诉我们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希望贵部门能够给予高度重视,公正处理!诉求:我要求太平人寿安庆中心公司全额退保43069.5
2013年7月期间,保险公司业务员向我推销保险,说缴满 15 年可以全额取出并且还有分红,不想取也可以留给受益人。前不久我找保险公司说想要取出分红,但是保险公司回复我没有分红可以取,本金15年后也不能退回,保险公司让看合同。 我说你们卖的时候,说分红能取,怎么到我们手里就分红不能取呢?买的时候都是业务员在说,合同那么多谁看呢。 保险公司利用业务员来*我们信任,卖保险的时候什么都说的好,最后说我们没有证据,只退现金价值,我本人无法接受。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我的投诉,替老百姓主持公道,退回我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