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轻信高顿教育在直播课虚假宣传,微信支付6980元购买90天量化课程。但后期发现服务质量极差,直播宣传所进的群有很多优秀老师全天候及时答疑,也有很多优秀的学哥学姐带领学习;可事实 是答疑老师极其不负责任,没有职业操守,效率极其低下!你问一个问题,他们几个字就把你应付了,根本不知道说的什么意思,再问又几个字回复你,或者根本就不理你了!甚至答非所问,根本就没有看我的截图,我的截图已经点了量化接纽了,他还要我去点量化!而且每回答一个问题,都要等半个小时左右 ,一个问题,花费一两个小时还没解决!其实我问的都是些简单的操作问题,只要他们客服稍微耐心解答,几分钟就可以解决了!他们客服吊儿郎当的在那里混日子,导致我的课程完全没法学下去!我多次向班主任投诉,要求退费,班主任却动员我继续学习,并承诺后期会有所改善,可事实是他们的答疑客服依然是那个屌劲头,没有丝毫改变?我向他们公司投诉,也不了了之! 高顿的这个量化课程晦涩难懂,可他们却在直播宣传中说,零基础的也可以学会。 对于高顿教育低质量、高学费的量化课程,就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误人子弟,强烈要求退我学费、取缔该课程!
我于2023年6月15日购买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高顿CPA保过班,支付25800元,约定服务期限为2024年-2016年(共三年),考试不过全额退款。在2024年初使用课程时,就感觉此课程与宣传时说的不一致,感觉受到了欺*,但还是坚持学习了一年(这一年我报考了三门课程,考试均未通过)。感觉这课程水分太高,又加上工作原因,无暇继续课程。于是决定退款。但高顿百般阻挠,先是告知不能退款,在我据理力争加上黑猫投诉后,仅决定退款一小部分(7740元),我作为弱势群体,希望寻求帮助
事件起因:在小红书上浏览的时候看到一个考编制的公司,扫码加了该公司的老师,该老师给我介绍了课程,以各种话术引导我定了课,并且给我办理了一个分期付款,共计8800元人民币,开课后发现该公司服务极差,根本没有当时列表清单上的那些服务,也没有做到那么多,并且我还有很多课要上,所以我选择了退课处理,但对方公司称已经退不了钱了,我还有那么多服务没享受,而且课本资料也是非常的不适合我,但是机构概不退款。 当事人主张(包括诉求和理由):要求对方机构退款并解除分期1.该机构前期的宣传和后期服务严重不匹配,机构不更新课程也没有相对应的套卷,已经不是当初报名答应我的监督备考和备考指导,并且已经起不到备考帮助和指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应当依法退课解除分期或按比例退回没有消费的课程金额 请被告机构出示相关资质,合同一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另一方方提供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确保其真实性。合同服务一方应具备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其他相关资质和资格要求,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作为合同一方我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被告机构出示国家规定相关资质包括( 培训资质,网络培训资质 ) 若被告机构并无资质应当退款学费共计8800元 该培训机构所谓的合同,很显然退款的条款项目是对方机构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所以此退款条款有失公平,应当无效。
我于2024年9月30日零点购买高顿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当时属于9月最后一天,机构销售老师以月底搞活动,原价5990优惠价3990即将截止等方式诱导我购买课程且签订协议。当时销售老师说可以退费但是需要承担20%违约金,但其余事项并未告知。我因为工作性质无法按时完成课程,当时看重机构提供的“学管老师”服务,可以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但是实际上在我没有按时上课的时候,学管老师并未提醒以及采取措施处理这种情况。服务方面属于不到位的情况。由于身体状况和岗位调整,到目前为止,我所学课程共159节直播课仅学习10节,仅学习6%进度,录播课220课时仅学习3课时,仅1%。考虑到无法再进行后续课程学习 ,协议中,对产品中包含的直播课数量并未认真标明,只以“次数”代替,然而在申请退费时,机构以我签署了霸王协议为由,要求按协议中直播课200元/次,录播80元/课时的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进行扣费。机构客服起初表示扣费费用为3990*20%(违约金)➕100元书本费➕200*10➕80*3=3138元,只退还我3990-3138=852元,我对扣费产生疑义,拒绝承担高额课时费,他们协商后答复给我减半课时费,我不接受,并以恶劣的态度拒绝进行后续沟通。我的诉求,要求机构按照实际价格/数量的费用3990/159➕3990/220,扣除课时费,而不是以他们霸王条款价格欺诈的方式让消费者强行承担不合理不公平的费用!
你好,我要投诉上海高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在该公司报名了注册会计师课程,共支付32800元的费用,在网上浏览到该机构的课程后,该机构老师给我打电话,加我微信,联系我介绍了。介绍了该课程有全程老师监督管理学习。而且还有一对一服务承诺,如果考不过全额退费。还有买保险。还有买保险,考不过还有理赔。我向机构老师表明我经济比较困难,机构老师说支付100块定金可以先入学,后期学费可以分期付款。我经济比较困难,机构老师说支付100块定金可以先入学,后期32700学费可以分期付款。减少压力。在老师的诱导欺*下给我办理了分期付款。直接在淘宝上弄了一个二维码给我,叫我扫码付款,全程不让我挂电话。报名分期付款后发现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课程质量不好,而且还很水,根本学不到任何东西,课时费也很贵,并且承诺的根本没有做到服务质量特别差,于是我向机构老师提出退会机构不予退回,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多次协商,态度十分敷衍,协商未果,请相关部门帮忙协助退回,谢谢。
2023年9月7日,我在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下,签署一份培训协议,约定该公司提供AC CA课程培训,该公司提供的是网课,按照约定该公司提供一对一教培服务,有学管老师实时跟进监督学员学习,课程期限两年,学费19800元。然而,我于当日交费后,该公司至今没有开具发票,而且承诺的服务也不到位。交费至今一年半,该公司频繁更换学管老师,导致学员至今一门课都没有学完!我已对该公司彻底失望,于2025年2月22日向该公司提出退课退款要求,该公司不仅不退款,还在流程上层层设卡拖延处理!十二天后,终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退款协 议,我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被迫接受该公司要求扣除相关费用后退款余额12820元,该公司承诺签订协议后,于2025年3月12日前一次性退款给我。但是,该公司通过邮件发送给我的退款协议,不仅将退款期限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还单方面设置一条霸王条款, 要求我承担费用双倍的违约金!我认为导致合同解除双方均有责任,我放弃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仅要求该公司立即退款即可息事宁人。但该公司仗着店大欺客,层层设卡,反倒要求我承担巨额违约责任,对该公司自己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经查询,该公司因培训协议存在几百宗诉讼和投诉、举报案件,是惯犯!该公司收钱不开发票,不履行合同义务,退款难等问题,不查处不足以平民愤!对于该公司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恳请有关部门立即予以查处,并责令该公司立即退款给我! 谢谢!
投诉人:代亚萍 联系方式:139****2831 投诉日期:2025年2月28日 被投诉方: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投诉事由: 我于2022年1月18日通过花呗分期12期购买了高顿教育的CPA网络课程。购买时,销售人员明确表示课程可以“随时观看”,且未提及任何观看有效期限制。然而,近期我尝试打开课程时,系统提示课程已过观看有效期,无法继续学习。 经过查询,我发现购买时签署了一份协议,其中包含观看日期限制,但当时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此条款,且我未充分注意到该限制。由于时间久远,我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已丢失,无法提供直接证据。 投诉诉求: 1. 高顿教育在销售过程中未充分告知课程观看有效期限制,存在误导行为,要求全额退款。 事实与理由: 1. 销售人员承诺课程“随时观看”,但实际存在有效期限制,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2. 购买协议中的有效期条款未在销售过程中明确提示,导致我未能充分了解相关限制。 3. 由于课程无法观看,我未能享受应有的服务,高顿教育应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证据: 1. 购买记录及花呗分期付款凭证。 2. 课程页面显示“已过观看有效期”的截图。 希望处理结果: 请高顿教育尽快核实情况并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全额退款或延长课程有效期。 此致 代亚萍(投诉人) 2025年2月28日
我于2025年02月19日晚通过微信与高顿客服购买的高顿教育培训,共计16800元。第二天安装听取试听课后,发现与客服推销的不符,不是九个人的小班课程,客服推销的授课老师上课时间冲突,无法听取直播课,达不到预期效果。20号联系客服要求退课,退费。销售客服拖延,推诿方式。至今未能妥善解决。
2024年10月25日我报名了高顿教育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2024年9月在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5980事业编课程,存在虚假宣传和承诺,未提供相应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