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于2018年购买ACCA F阶段课程,通过网络录播课学习,只有APP后台答疑,大部分是机器人。在F阶段学习过程中我也有过未开通课程退费申请,但是高顿回答无法退费,并且说服我开通P阶段课程,说是可以无限期学习两阶段课程,我大概于2022年支付了10400元开通P阶段课程。我F阶段还没有考完,p阶段课程尚未开通。于2023年申请退掉P阶段课程时,告诉我退费需要扣除20%费用,现在退费不合适,利用话术将我劝退,今年我申请退费时,客服竟然最后回答我P阶段的10400元相当于延长F阶段课程的学费,无法退费,我无法接受。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助我进行合理退费。
本人于2023年11月11日报名了高顿教育的ACCA F阶段9门课程。今天正式就课程退费问题提出投诉,要求高顿教育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我的退费请求。” “根据合同约定(或课程协议),我支付了总计20800元人民币,用于学习ACCA F阶段的9门课程。截至目前,高顿仅为我开通了F1.F2.F4.F6.F9这5门课程,尚有F3.F5.F7.F8.这4门课程完全未开通、未提供任何教学服务。” “由于对服务不满意等原因(录播课存在一系列弊端且信息更新不及时),我决定终止学习,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要求高顿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4门课程对应的费用。然而,高顿给出的退费方案极其不合理: 第一,拒绝退还未开通课程费用:高顿以合同规定为由,拒绝退还未开通课程的费用,这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尚未接受服务的费用。 第二,强行收取20%高额手续费:即使对已开通课程部分,贵司要求收取高达20%的手续费,这远超出合理范围。该手续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提供了哪些与之匹配的服务或产生了哪些实际成本?这明显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因此,我郑重提出以下合理诉求: 1. 立即、全额退还尚未开通的4门课程对应的全部费用。这部分服务完全没有提供,理应全额退还。 2. 取消针对任何部分(无论是已开通还是未开通)收取的20%所谓‘手续费’。该手续费没有合法合理依据,属于霸王条款。 3. 如果高顿教育认为对已开通的5门课程部分需要扣除一定成本(如已消耗的教学资源、平台使用费等),请提供清晰、合理、有凭证的成本核算明细,并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成本扣除比例必须显著低于20%,且需有充分依据。未开通的4门课程不应承担任何成本扣除或手续费。 我的要求是基于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高顿未提供全部服务,我有权要求退还相应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
我于2022年6月7日通过线上vx的方式,在高顿财经购买了价值41800元的acca课程服务,在服务期间该企业对商品所包含的服务未明码标价,而且合同内容不明确,本人在未享受到合同的完全服务,该企业未切实履行服务,因而要求该企业退款部分合同价款,但该企业拒绝。
我于2025年3月28日加了高顿销售,购买了高级经济师考试课程论文评审服务,价值22100元,但是截止今天,我没有享受过任何服务,也没有开通课程,我想要全额退款,对方却说我要付违约金4420元,我多次尝试沟通,对方却一直拖延,不想给我全额退款,我的诉求是我要求全额退款,因为从来没有开通过任何课程,也没享受过服务。
我于2023年2月3日向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3700元购买CPA严控定制班课程,于2024年1月20日又支付8000元升级为VIP班,CPA专业课程共6门,本人于2023年开通会计和税法2门课程的服务,其他课程均为开通,未享受教学服务。2024年未开通任何课程同时也未享受任何教学服务.本人诉求是将未开通课程对应的费用退还。
2025年5月26日添加高顿事业编老师,后预约了5月28日-5月31日的机构直播课,并于5月29日听完直播课后因被优惠及服务吸引下单了2025年事业编笔试提升课,付过5980课程培训费,跟家人朋友商量后决定申请退费,于6月3日当天跟机构老师沟通退费,得到前端老师迟缓的回复要收取20%违约金,因未享受协议中所说的任何课程服务,包括试听课和正式课以及电子资料、纸质资料,1v1服务等,本人不接受20%违约金,现诉求为要求该机构必须全额退费我5980元!!
2024.12.29在高顿教育机构报名央国企课程,共花费9200元。报名时老师承诺可以退费,现已上课5个月。 2025.6.13因为不满意机构服务质量和自己个人规划原因申请退款,一开始老师拒绝退款,后在我强烈要求退款的情况下,高顿这边说要扣除全部费用9200元(因为未按合同中的价格核算,我不认可高顿的退费清算以及提出的全额计算的20%的违约金) 本人仔细按照合同价格核对后课时费应该为3928.8元,理应只扣除3928.8元。 现提出退款9200-3928.8=5271.2元。
我于2025年3月28日加了高顿销售,购买了高级经济师考试课程论文评审服务,价值22100元,但是截止今天,我没有享受过任何服务,也没有开通课程,我想要全额退款,对方却说我要付违约金4420元,我多次尝试沟通,对方却一直拖延,不想给我全额退款,我的诉求是我要求全额退款,因为从来没有开通过任何课程,也没享受过服务。
我于2020年11月在高顿销售人员的推介下,手机付款23560元买了高顿的CFA三阶段式面授课程,因疫情,一阶段面授课程上了一部分后暂停,后来恢复线下授课后我没有需求了,跟高顿提出退学退款,高顿拒绝了,在高顿学管老师的劝说下我继续了一阶段的学习,后来还是不需要,我再次提出退款,高顿又拒绝了,最近我通过各种投诉平台反馈,高顿客诉人员联系我说可以退款,但是退款金额非常少,只有6000左右,高顿的理由有两点:1 扣除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2 说我报的面授课只有一阶段是线下面授,二三阶段都是网课!这点与事实不符,2020年高顿销售卖课时候告诉我的三个阶段都是线下面授!我跟客诉人员反馈理论,高顿的客诉人员说如果我质疑,就自行提供当年的举证材料,否则高顿就只退6000来块! 高顿这种为了多侵占学员一点学费的吃相太难看了,我会继续通过各种平台维权,如果高顿继续歪曲事实,说我报的面授课是网课,我将走司法诉讼途径,并将高顿这种极其难看的吃相,周知社会群众,以我为鉴,避免受害!
我于2020年11月在高顿销售人员的推介下,手机付款23560元买了高顿的CFA三阶段式面授课程,因疫情,一阶段面授课程上了一部分后暂停,后来恢复线下授课后我没有需求了,跟高顿提出退学退款,高顿拒绝了,在高顿学管老师的劝说下我继续了一阶段的学习,后来还是不需要,我再次提出退款,高顿又拒绝了,最近我通过各种投诉平台反馈,高顿客诉人员联系我说可以退款,但是退款金额非常少,只有6000左右,高顿的理由有两点:1 扣除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2 说我报的面授课只有一阶段是线下面授,二三阶段都是网课!这点与事实不符,2020年高顿销售卖课时候告诉我的三个阶段都是线下面授!我跟客诉人员反馈理论,高顿的客诉人员说如果我质疑,就自行提供当年的举证材料,否则高顿就只退6000来块! 高顿这种为了多侵占学员一点学费的吃相太难看了,我会继续通过各种平台维权,如果高顿继续歪曲事实,说我报的面授课是网课,我将走司法诉讼途径,并将高顿这种极其难看的吃相,周知社会群众,以我为鉴,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