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号码173****0832于2022年8月份停用,期间未产生任何通信行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运营商要求补缴76.37元欠费才可销户,违反《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请求协商免除欠费并办理销户。 运营商未尽到停机保号的提醒义务涉嫌霸王条款, 停机期间没有为我提供服务,还持续扣费,这个费用显然不合理,我在与运营商沟通期间让其指出所以产生欠费项目或者单项欠费项目运营商说不清楚事实内容以及消息沟通让她发产生费用记录巨不理会
在使用电信积分兑换时发现被冻结,联系电信人工客服后对方表示21年有账户欠费,提出解决办法规还当初联网设备并补100元解封,对此我表示当初开户仅用于开无线网,后从所在地离职后曾联系当初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其表示会帮我处理,已注销,后电信客服联系坚持表示他们联系了当时的工作人员处理方案不变,后隔断时间又有电信人员回访但并无后续
我在广东办理电信手机卡180****0354及宽带时,工作人员仅提月租和优惠,未提违约金、合约期限,未给纸质合同,官方APP也无任何合约内容。后因需求变更,手机卡欠费停机,营业厅告知“欠费三月自动注销,无需操作”。但三月后,我在异地办理电信新业务时,被告知名下有欠费记录,需结清欠费及违约金方可办理。 中国电信存在多项违规: 1.隐瞒关键信息、未提供合同且APP无公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及《民法典》合同订立规定; 2.工作人员虚假告知销户方式,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欺诈; 3.以欠费、违约金阻碍新业务办理,违反《电信服务规范》及《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诉求:1.立即线上注销该手机号及关联业务,不收取不合理费用(含违约金); 2.清除欠费记录,不影响异地办业务; 3.书面道歉; 4.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整改。
一个月本来189的费用,就说我欠费了,一个月就变成了369,高利贷也没有这么高的利息啊。然后该有的50块钱减免也没有了,办理之前也没说
我在几年前于网络渠道购买并激活了一张归属地为海南的电信号卡。记得其套餐是月租为29元还是39元的电信星卡套餐。其后在使用过程中都有缴费充值。后来因为其他原因更换了中国联通的号卡被不再使用其电信号卡。现在突然收到其发来的短信有点措不及防也想及时了解此号卡的详细合约跟费用的详细信息但号码已成空号。
申诉事由 2022年11月28日,我办理电信手机号码191****5668及关联宽带业务时,工作人员称“不使用3个月会自动注销”,但未告知1年合约期、欠费后果及费用计算方式。 3个月后因店铺倒闭停用服务,我依其说法误以为业务已终止。*期办理其他电信业务时,发现该号码欠费3618.83元且停机,导致新业务无法办理。欠费期间,电信公司未作任何通知,且欠费金额远超正常使用费用。 此事件因工作人员失职,未完整告知信息(尤其隐瞒合约期与自动注销的矛盾),致我陷入不知情的欠费困境,造成经济困扰及时间精力浪费,也暴露电信公司业务流程管理漏洞。 申诉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知情权。 2.《电信条例》第三十三条:对异常巨额费用未告知,违规。 3.《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未告知合约及费用细节,违反规定。 申诉请求 1.取消不合理欠费3618.83元,不予收费; 2.协助注销号码,消除对新业务的影响; 3.处理失职人员,电信公司书面道歉; 4.规范流程,确保完整告知关键信息,避免类似问题。
我于2021年到中国电信办张卡,几个月后卡掉了就没在意补办 ,过了四年对方才联系到我要我交3000多的费用,还恐吓我我,现在我要向上级领导举报
本人173****8848重庆电信宽带取消告知要给违约金,本人办理宽带的时候也没告知啊
2018年,我在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注销,工作人员受理后却未实际完成操作。*期我打算办理新的电信业务时,发现名下电信账户存在欠费,且已产生数千元滞纳金,这显然是电信工作人员的失职所致。 2025年1月14日,我拨打10000客服电话反映该问题,随后有自称属地的工作人员联系我,提出减免大部分欠费,但要求我缴纳三个月费用。我认为此解决方案不合理,予以拒绝。该工作人员承诺反馈上级后当天给予答复,然而几个月过去,我未收到任何回复,欠费信息也未消除。 2025年3月15日,我再次拨打10000号投诉。此次联系我的属地工作人员,依旧要求我先缴纳三个月费用才肯处理,我明确表示不同意并提出向上级反映,对方态度敷衍,让我随意。 2025年3月22日,10000号工作人员来电,通话中虽承认是他们的原因,但仍要求我缴纳一个月费用122元,称我同意后他们就去申请,我当即拒绝,此后便再无联系。 2025年7月12日,我再次投诉后,当天就有10000号工作人员来电。我向其说明情况,对方却理直气壮地要求我提供证明。我提及此前他们已承认是自身原因,她则表示因历史原因现在无法说清,随后提出若我同意处理,需缴纳一个月费用122.07元。我询问该费用由哪些业务组成,她既说不清也查不出,最后问我是否同意处理,在我表示不同意后,她说若同意该处理方案可再拨打10000号。 2025年7月17日,电信手机号码189****7288来电称,其向当年办理注销业务的营业厅核实后,确认该营业厅曾登记过我的注销申请,但因后续未实际办理注销手续,导致了后续欠费。不过,该工作人员以“时间过久无法界定责任”为由回避责任归属,仅表示已与当事营业厅负责人沟通,由营业厅承担相关费用,并承诺于次日(7月18日)处理完毕,届时我将查询不到欠费信息。但截至目前,距其承诺的处理期限已过去多日,欠费信息仍未消除,问题依旧未得到解决。 当地电信部门的这种处理方式和结果,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立即处理我的欠费信息,并对我遭受的困扰和损失予以赔偿。
2018年,我在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注销,工作人员受理后却未实际处理。*期我打算办理新电信业务时,竟发现名下电信账户欠费并产生了几千元滞纳金,这显然是电信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的。 2025年1月14日,我拨打10000客服电话反映问题,随后有自称属地的工作人员联系我,提出减免大部分欠费,但要求我缴纳三个月费用。我认为此解决方案不合理,予以拒绝。该工作人员承诺反馈上级后当天给我答复,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我未收到任何回复,欠费信息也未消除。 2025年3月15日,我再次拨打10000号投诉。这次联系我的属地工作人员,依旧要求我先缴纳三个月费用才肯处理,我明确表示不同意并提出向上级反映,对方态度敷衍,让我随意。 当地电信部门这种处理方式和结果,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我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立即处理我的欠费信息,并对我遭受的困扰和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