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退款纠纷

#双汇退款纠纷#

处理中 双汇火腿肠变质引发的赔付争议

我在线下超市买了一袋火腿肠,隔了两个月发现火腿肠变质发霉,但保质期没有过期,双汇有人检测是因为包装泄露,只愿意赔付200块钱

处理中 购买火腿肠发现异物并遭遇商家骚扰

本人于2025年3月3日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于启航方便食品食品专营店购买了双汇辣吗?辣50g20支藤椒风味火腿肠,于3月11日在肠体内吃出了尖锐的异物对我的口腔造成了伤害,在与商家协商调节的过程中,商家未经本人允许在本人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经过电商平台这一非法途径获取我的私人地址并要求见面,我拒绝见面后商家不再回复信息。商家的产品和行为危害且侵犯到了我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金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我要求退还购买的全额金额,并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已赔偿 双汇火腿肠发现异物投诉,要求赔偿与退款

本人于2025年5月13日在沃尔玛(山西晋中榆次印象城门店)购买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单价19.99元),当晚食用时发现一根火腿肠内有红色不明异物,疑似动物气管。立即联系双汇食品客服热线,负责人加上联系方式后要了异物图片和视频就一直不予理会,这么大的品牌有如此严重的食品安全疏漏,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双汇负责人起初辩称异物为“调料”,后在我提供高清证据后仍拖延处理,至今未给出解决方案;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退款,遭无视。 商家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诉求:退还商品价款19.99元;赔偿1000元(法定最低标准)。 沃尔玛超市也有相应的销售责任。

已赔偿 投诉双汇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5月6号于拼多多购入双汇玉米火腿肠,于8日从快递站拿回来后打开快递袋发现商品在保质期内,但是从外观能看见袋内明显的发霉情况,且快递袋并无破损,系商家存在发货时疏忽没有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我认为该食品安全文件较为严重,与拼多多商家沟通后他们表示只是代销商只能退款不予赔偿,要求找生产厂家沟通。我认为商家应该积极和厂家协商,不应该把问题直接丢给消费者。商家和厂家协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已完结 拼多多购买的双汇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处理

在拼多多购买双汇有个有问题剩下的也不敢吃了,在拼多多上购买商家也不处理他叫叫我直接投诉

已赔偿 双汇猪头肉吃出铁丝,要求退20元重发30袋

买的猪头肉吃到铁丝,整个过程录有视频为证,诉求退20元重发30袋猪头肉

已完结 双汇火腿汤内含黑色异物,引发身体不适

我在2024年10月23日,在拼多多平台够买一箱双汇马可波罗火腿汤,在2025年1月1日中午发现里面有一个黑色异物,并有异味的出现,中午我就向客服打了电话,下午客服排人过来看了,并也证实是出厂时带出来,到1号晚上就出现了拉肚子的现象,可客服目前的态度就是一直反馈中,我只希望得到食品安全法的保障

已完结 双汇玉米肠中发现异物,要求退款及赔偿

2024.12.21日在公主岭市龙山乡明阳超市购买双汇玉米肠里存在异物,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全额退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

已退款 双汇火腿肠内含异物,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我于2024年11月1日晚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源桔子优鲜生活超市购买一袋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50克10支,于12月3日晚发现最后一根火腿肠里有异物,于是拍照录像记录,掰开火腿肠发现里面掺有一个不明蓝色袋子,我已经吃了其余九根,对我的食品卫生安全造成损害,对于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已赔偿 双汇火腿肠内有异物,商家未及时回应

我于12月5号在拼多多双汇官方店购买了其“双汇藤椒火腿肠”产品,于12月25日食用时发现里面有白色不明固体硬物,并因此晚上闹肚到半夜十二点。我将此反馈给卖家,他们实行冷处理,答应给回复但已经3天没有任何回复,我要求他们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原价,并赔偿1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