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学生,我在一个鱼泡网上找实习工作,然后遇到一个中介,介绍我去美团跑外卖,然后介绍我去这个租车中介租车,说了一大堆天花乱坠,说后面会有培训带我们跑外卖,一天承诺跑多少单之类,不让我看合同签字,花了700块钱,让我租车、上保险、租电池、无缘无故就入职了,然后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支付宝开通了24期花呗订单,每个月会自动扣费699元,24期合计金额16776元,2023年1月7日上午租车,晚上回家打开支付宝发现被*,联系商家取消,商家态度恶劣,电动车完好无损,希望租车中介把我的租车订单取消,支付宝花呗自动扣费给我解绑了。
广东骑行天下电动车租聘有限公司 一开始广州天河骑行天下门店跟我说的缴纳329费用我6月16日租的车7月15日还车却让我缴纳699我不同意就没缴纳逾期了,我就租了一个月还车了现在让我缴纳逾期违约金2500而且还有押金201,我的诉讼是以一期原价699进行缴纳
中瑞百行智充在北京各小区安装了很多电动车充电柜,但收费标准不统一,同是西城区就有不同收费标准。比如,在西城荣丰小区充电柜6小时3元钱,但在灵境胡同小区充电6小时是3元钱,价格相差一倍。打客服电话询问收费标准,答复说没有统一标准,北京各区甚至各小区收费标准都不一样。请问,北京电价一样,为什么各个充电柜收费标准不一样,到底是什么标准?请有关部门核查纠正!
我是外卖小哥,本人经过江西蜂鸟配送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站点站长解释,像上海云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名为蛮牛换电的电动车车行租车,只租了一个月之后就没在租,退车时所有费用以及租金已全部结清,可该车行还是像往常一样对我不合理的扣款,长达三个月,租金每个月600, 现本人要求尽快解约 把所有被扣金额归还
美团外卖商家捆绑销售车辆。10月3号,本人去仲恺海关站点找工作当骑手。由于没有相关车辆,站点站长要求我租赁他们的电瓶车,并且要求我付300元的车辆gps费用,并且说安排我去其他的地方做骑手。 第二天10 点,我满怀信心的去工作地点,当我打电话联系的时候,说是要健康证,下午拿着健康证上岗。由于没有提前通知了,我已经吃过早饭。思前想后,我觉得还是太坑决定不做美团骑手了。 问他们要 300元的费用,他们说不退。 最近支付宝扣了我 699.9 元的费用,说是车辆租赁费用。车辆是在小区停着,一天也没有使用。 本人一天也没有跑过美团,只是付了差不多 1000 元的费用,强烈要求取消相关单位的资质,并退回给我费用。
本人和朋友于2023年5月7号前往桂林市秀峰区广西商业技师学院对面的动力批发电动车出租,在询问是否可以租车一个月时,对方告知可以。随后我们问起一个月多少钱,对方告知一个月350元。在我们问起电车出现非主观性造成的问题时怎么解决,对方表示不会出现问题,并将该问题搪塞了过去。接着,我们开始就租车问题开始签合同,合同内容没有明确电车出现非主观问题怎么解决,更是没有提到电池出现损坏应该如何解决。在本人于2023年6月7日还车时,对方不断要求我们赔偿非我们造成损坏的充电器,跟对方解释多次,对方都屡次表示不管原因是什么,这个充电器必须赔偿给他们。无奈之下,我们上淘宝为对方购置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充电器。但是在后续一番了解过后,发现此次电瓶车租赁的交易存在多项问题。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方电车租赁收取价格高于市场价很多。据我们向很多电车租赁店面和其他有过租电瓶车经验的朋友反馈,一般电车租赁一个月的价格在200-250,不会存在350这种情况。因此我方认为对方存在收费过高的情况。 2.根据民法典第710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没有明确电车或者电车损耗过度需要我们进行赔偿。 3.根据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713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在我们提出电车损坏时,对方没有及时回应说会进行维修反而还要求我们赔偿。
本人于3月八号去外卖网店,准备跑饿了么平台,账号还没有注册就被该名工作人员引导租了网上的苏州班狗租凭有限公司的电动车,4月九号去该网点注册饿了么平台账号,然后注册不了,后来跟该名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车,工作人员也同意了,刚好车子转给下一个人了,及至4月8号时无缘无故从我的支付宝账号里扣了699元,现在要求该公司退款,该公司不予退款,还给我租车交易没有终止,态度恶劣。
跑外卖工资里面车辆租金扣了我1610元支付宝自动扣款扣了681元
本人在西双版纳景乐温泉酒店对面租电瓶车,老板微信看截图。说好了一小时15元,包天60,我半小时就还车,现在收我60,死活不肯退钱。让我随便告。租车我没有发票,也没有看到对方营业执照。怀疑黑车。我希望对方退还多收的45,同时给我开发票。如果是黑车,建议云南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