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涉事4S店退还小鹏G7新车定金 涉事4S店:小鹏汽车深圳前海销售服务中心 退还原因: 1.小鹏G7新车存在交付延迟,通过车友群了解到原因是大面积软件升级失败、车辆扰流板刮擦(问题原因雷同,怀疑有质量问题),联系交付中心及4S店均无法提供软件升级细节,本人担心有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放心提车。 2.Ultra版本车辆暂不具备基础辅助驾驶能力,发布会未给予显眼的说明,很多消费者是通过后续官方问答才了解到,小鹏未起到提醒作用。
我于2025年7月3号晚九点多在小鹏汽车店购买小鹏M03,515长续航的车辆,在小鹏app交付5000元定金购买暗夜黑汽车,销售也已经锁单成功,几天后销售告知没有这款颜色,我的要求没有这款就退定金,销售告知退不了,5000定金没有开发票,我要投诉小鹏汽车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
我于2025年七月十三日在小鹏汽车app付了5000元定金,后发现商品与宣传介绍不符,付款前说车上有三颗ai图灵芯片,订车后打官方服务热线说只有一个,让我个人感觉不靠谱,所以不想订车了,经沟通无果,现要求退还全额定金
我于2025年6月25号晚上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世纪车城3座101号铺购买一辆小鹏汽车,完成订车手续,其销售告知可以申请补贴2000元,期间到27号完成所有流程,当天提车,发票已出,其工作人员(交付人员,销售,小鹏管家)没有任何人提起补贴流程以及自己申请。直至7月11日,我问起才跟我说7月2号的时候没有了,其销售解释补贴额度从6月30日开始下跌的,但是并没有告知我,让我准备资料或者做一个心理准备,事后找小鹏的客服沟通态度恶劣,说这个是我自己的问题,一直推卸责任,并没有解决问题。麻烦介入处理,让小鹏汽车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我做出相应的赔偿
我于2025年6月27日在小鹏汽车app购买了g7车辆的预定金服务,交付中心于2025年7月7日告知我可以提车,我与交付中心约定7月8日上午提车,由于本人跨省购车所以需要从外地到长沙交付中心,于2520年7月7日下午购买好车票打算前往长沙,人已在高铁站时交付中心打电话以车辆系统升级为由推迟交付日期对我造成严重损失,诉求希望能退订单。
小鹏汽车客服部: 您好! 我在此郑重投诉关于小鹏G7 Ultra车型的严重宣传误导及交付欺诈问题,并明确要求退还定金2000元或协商加购充电桩方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事实经过 1. 锁单诱因:在2025年7月3日小鹏G7发布会中,小鹏汽车CEO何小鹏多次强调G7 Ultra版“全球首发搭载3颗图灵AI芯片”,并宣称该车型具备“行业最强ETC通行、自定义泊车、人机共驾等智驾功能”,直接关联芯片数量与智驾性能优势。基于此宣传承诺,我于发布会后立即支付2000元定金锁单G7 Ultra。 2. 交付欺诈:*日,我通过门店及鹏友社群了解到,已提车的G7 Ultra车主反馈车辆仅实际搭载1颗图灵芯片,且多项宣传智驾功能(如城市NGP、VLM大模型交互)处于“未激活状态”,预计需等待至9月推送软件更新,甚至存在“功能能否正常开启”的不确定性。门店工作人员亦承认芯片配置与宣传不符,但未给出合理解释或补偿方案。 二、法律依据与诉求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小鹏汽车刻意夸大芯片数量及智驾功能成熟度,构成误导性宣传。 - 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小鹏汽车通过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锁单,涉嫌欺诈。 2. 定金退还诉求: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鉴于小鹏汽车无法兑现核心宣传承诺,我有权要求退还2000元定金。 3. 备选方案: - 若小鹏汽车坚持拒绝退定,我可接受加购充电桩方案:以定金2000元为基础,额外支付99元,共计2099元购买小鹏充电桩套装,作为对宣传欺诈的补偿。 三、维权诉求 请小鹏汽车于收到本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解决方案: 1. 明确是否承认芯片配置与宣传不符; 2. 提供退定金或充电桩补偿的官方承诺函; 3. 如拒绝上述诉求,需出具合法合规的书面解释。 我将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望贵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此事。
我与7月3日在小鹏汽车官方app下了G7的订单,官方宣传首发权益里面有一条是5000元的装修基金和2年免息贷款可以二选一,于是我们和销售联系确认是否可以选择另一个3-5年的低息方案,得到的回答是都可以的,于是我们下了单,锁定了现车,结果与7月4日上午销售联系的过程中被告知3-5年的低息方案不可以选了,变成了5000的装修基金,2年的免息贷款,3-5年的低息贷款三选一,我们合理质疑他们存在虚假宣传,欺*消费者的情况,这种情况应该有提示,或者应该有人主动告知,我们可以规避问题,而不是玩文字游戏,忽悠消费者激情下单,官方的3-5年低息的方案的页面在当天下订单的时候也没有提示G7不可以使用这个方案,我们给他们400客服投诉后,他们才加上了这个条例,而且在后续几天的沟通过程中,小鹏不承认自己宣传虚假和不严谨的问题,一味的让我们消费者去承担这个责任,我们提出了退定金的诉求,因为这个事情不是因为我个人问题导致退定金的,而是小鹏虚假宣传且不处理相关问题的原因导致的退定金,他们应该负全部的责任,但是我们得到的答复是车已锁单无法退定金,让我们去承担这个2000元定金的损失,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就是2000元的定金要退还给我,并且官方给予这次事情的解释和道歉。
何小鹏何总一直宣传的G7 ultra版本有3颗图灵芯片,因为是粉丝,所以发布会结束马上2000元锁单现车,但是第二天发现配置与宣传不符,小鹏销售、小鹏智能助手小p都说g7ultra出厂是不完整的,需要等通知回厂加装芯片,还有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也是要等OTA更新,这个在小红书已提车的车主那里也证实了。我的诉求是要求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置与宣传不一致,退回定金。如果小鹏汽车不愿意退回定金,我也愿意补399元购买充电桩。这样他们也不损失金额,我也不会损失掉定金。
2025年6月2日在武汉市江夏区金鑫汽车产业园小鹏汽车门店下定金500元购买小鹏汽车,6月26日验车时发现汽车远光灯有黑线,夜间行驶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连续看了4辆车,都有问题,对小鹏的汽车质量失去信心,要求退定金,对方不退。
小鹏汽车深圳市光明蓝鲸店,你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了吗? 诱导消费者过程: 2025年6月22日,小鹏汽车深圳市光明蓝鲸店销售以"现车转让"为由诱导我下单Mona 03(紫外紫内/18寸轮毂),过程中多次承诺: 1️⃣ 支付定金时:"可*补贴"; 2️⃣ 锁单时:保证"下周提车"; 3️⃣ 办理置换/金融手续时:宣称"明后天提车"。 实际对消费者造成的后果: ❗ 6月28日截止的补贴大概率无法领取 (名额少当天开*几分钟应该就没了) ❗ 交车时间比承诺延迟3-5周! 请直面问题: ➠ 为何用"现车"诱导消费者? ➠ 三次承诺均未兑现,是否构成误导? ➠ 我的损失如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