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龙魔芋爽开外包装,里面全是油,让我感到不适,和卫龙售后联系后,与对方联系三次,对方只愿意按照十元或二十元或五十元赔付金额,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我的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退回食品金额,再按照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偿。
我于2025年7月3日晚七点多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财富广场陈四姨零食店买了一盒魔芋爽 到家后发现盒里漏油有一袋开口发霉了并有一股恶心的味道我在微信公众号也投诉了但是敷衍了事 我要求十倍赔偿 这是我第三次投诉了 在第二次给我打电话问我赔偿200元 可以吗 我说行 她说在两个工作日打到账上 都四五天了我在公众号问 人都不搭理 然后这个*台也显示我与企业协商完结 擦 赔偿款没给就叫完结啊 卫龙这么大个品牌就这么敷衍消费者的吗
我于2025年4月15日,于好想来门店,购买卫龙亲嘴烧麦乐享裝数包,食用某包过程中,发现味道不对,犯恶心。检查后发现其他包装漏气的产品。经过我个人初步检查,是由于产品包装过程出错,且质量检验环节未将不合格产品选出,导致产品流出市场。我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退还消费者消费金额并且做出相应赔偿。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此次购买卫龙亲嘴烧共计花费2.64元,我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退还我此次的消费金额2.64元,同时给予我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式得出的金额,若不足一千元则要求赔偿一千元的赔偿。 此次经历让我十分不愉快,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希望相关责任方能够重视我的诉求,尽快与我联系并妥善解决问题。我保留向消费者协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进一步投诉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在10月29号在抖音*台卫龙官方旗舰店买了魔芋爽,后续收到货,在昨天也就是11月16号,吃了半包后发现了一片扁扁的黄色异物,明显不是魔芋爽,第一时间拍照留证联系了客服,客服要求视频,我也按照他们需求拍了视频给他们,客服只想大事化小,说给补偿10元,我不接受后说提交专员处理,专员今天给我在*台回复结果,也是说补偿10元,我说不同意,后续又说仅退款,我在小红书搜了这家,也是有很多的说异物,按照食品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或者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 #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千元,客服拒绝我的诉求,故投诉,麻烦核实处理谢谢
在线下便利店买的魔芋爽变质!!!新买的 坏了!商品没过期 但是就是坏了都漏出来了!根据食品安全法 赔付1000
从他们家辣条里吃出虫子,非说我自己放的,产品漏气,产品没有问题,我当天买了三袋,我之前吃了两袋没有主意,最后一袋,发现了孜然粒大小你虫子,解决了一个星期赔我40,我想问,我给你40让你吃虫子你愿意嘛。我想要3袋的10倍的赔偿金120元,我超市的付款截图也发过去了,人家就是不赔,他们就是拖,那么多人在他们家吃出异物了,他还敢说自己家的食品安全够格。本着一个你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也起诉不了我的态度。一个这么有名的企业就是这样子的
卫龙礼包风吃海带休闲零食品网红小吃香辣即食榨菜下饭菜,里面吃出来异物,要求时间内企业不联系,后打电话进线客服说给做整单退款,366元,已提供支付宝和实名信息,未处理到账。
在2022年4月28日购买到一盒未拆封的魔芋爽吃了几包在吃另一包的时候发现魔芋爽底部破了,打开一看发现食品有明显的变质。之后就在微信上面关注了卫龙美味也不处理结果,怕不得已才投诉
在美团优选购买的卫龙软豆皮,快吃完了,才发现有发霉,生产日期是2022年1月12日,并没有过期,现在感觉有反胃的情况
在商店买东西,买到了一包过期的卫龙辣条,已经过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