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两台x50Pro都是莫名屏幕出现绿线,其中一台没摔过,正常使用的情况就莫名出现,网上一搜很多都说有这样的情况,是屏幕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抖音小红书贴吧很多说可以免费更换,我要求免费更换屏幕。
本人于2022年10月购买vivo旗下iQOONeo7手机,11月收到实物,截至2025年6月10日,在此期间本人一直正常使用手机,未对手机造成任何人为伤害,手机从外观上看也可以看出没有任何破损痕迹,但是在6月10日晚,本人正常使用手机看视频时,手机屏幕突然由多条绿线变成绿屏,完全无法进行操作,导致本人无法使用手机工具,与外界失去联系,也无法正常出行,本人只此一台手机,第二天本人步行到最近的官方售后点想要检测维修,但是当天是休息日,最后在本人的要求下店内负责销售的人员给我拿了一台性能低端且外表破损的备用机,把我的原手机扣押在店内,让我等待第二天维修人员上班再联系我。第二天维修人员告知我是屏幕问题,需要换屏,此时我已经了解到该品牌(vivo和iQOO)该型号手机经常屏幕出问题,官方针对绿线问题有4年免修政策,维修人员也承认确有此事,但是坚持说我的屏幕不是绿线问题,不能免费换屏,在此期间我也通过vivo客服热线(95033)反馈了这个问题,又隔一天客服电话联系我说维修费给我打八折,我不同意,然后客服又说过两天再联系我,两天后说打五折,我仍不同意,客服又说帮我申请免修让我再等两天,两天后客服说还是五折优惠,至此我的手机屏幕从出现问题到今天(6月19日)一直都没有解决,期间多次拖延我的时间,从手机突然出故障到现在已有10天,对我生活、工作、精神层面等方面造成的不便、损失及伤害,无法计算。期间,本人的原手机一直在官方售后点放置的隐私安全和也无法保证,手机拆机后会不会被动手脚,会不会日后还有问题出现,这些都无法保证,此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网上可查到多起,本人对其产品的信任度几近全无,很担心手机会不会反复出问题,毕竟如此爱惜手机和正常使用手机的我在使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出现这种问题,明明是质量问题,却要求消费者高价付费换屏,对此无法认可。
我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电信购买了1台iQOO 11机型12+256的机型,在2025年6月15日出现wifi和热点打不开联系vivo官方客服让我到服务网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wifi模块受损,服务网点建议让我自费邮寄到厂家进行修理,我不同意该建议,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我要求低价换购vivoX200S 16+512G黑色机型,因有网友和我同样机型出现同样问题低价换购成功
2025.6.16突然黑屏,购买的这期间从来没玩过任何游戏,只是接打电话,偶尔看一下抖音。送到指定售后说屏坏了需要换屏,第二天通知我换了也不行,又说可能主板坏了需要换主板数据全无,如果要数据就返厂15个工作日看看能不能考出数据!我打官方客服一口咬定过了三十天不换新!既然宣传首发180天只换不修,那么不是首发买的就不花钱了?我想问问过了三十天是不是也得看情况!!难道一刀切吗!主板都坏了还不换新?照这么说只要伤人不分任何情况一律死刑?而且官方授权店卖给我手机的说一年质保换新!!这个vivo官方售后客服就让我找卖手机的,卖手机的能质保还要你们售后干什么!整个过程中一直在踢皮球。现在手机被指定的售后店发回厂家说看看能不能考出数据,具体什么时候能给答复,什么时候手机能换新,具体手机什么情况官方客服一律不知,就在那念三包服务!三包服务也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法律规定过了三十天不管什么情况一刀切吗?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如果是商品本身问题不受三包限制!而且售卖手机的说一年免费换新!!这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
在2025年5月10日手机突然关机重启后无法识别sim卡,网络也越来越差2025年5月15日到线下检测说是主板问题,但我这个手机一直保护得很好没进水也没摔过,突然就这样我很难接受。官方售后服务中心给出的方案是1.369元返场维修,售后期是3个月(那如果3个月后又坏了,又该如何、而且其他人是免费维修,到我这就是加钱维修)2.1599以旧换新iqoo neo9(为什么其他同型号用户可以免费换iqooneo9或者799元换 vivo售后服务问题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的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维修,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讯中断,无法正常使用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提出以下诉求: 1.免费换购iQOO neo9或者799换购iQOO neo10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者质量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家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并不是个例,大量用户反馈同款机型iQOO neo5等在这1-2年内中出现大量同等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问题。此前也有用户通过多平台发布或者投诉维权,成功获取免费维修或者低价换新。 2.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请给一个统一的售后方案 据网络媒体平台显示,iQOO 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区别对待消费者,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低价换机,免费维修,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价格存在差异(如neo9换购加1399-1699元不等,部分换购更高配置机型)。此类问题层出不穷。
在2025年5月8日我的vivo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死机问题,此前并未有过任何人为损坏的情况。于是我便前往vivo售后服务中心咨询情况,售后人员说是主板故障,提供了返厂维修的解决方案,并告知需要自费,但却不一定修好,重要的是手机里面数据全无!!咨询售后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售后人员含糊不清,于是咨询了其他维修人员,反应说这个 neo系列的手机这两年频繁都是这样的主板问题,是通病!!后续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我的手机还未过主板四年的保修期,却要我自费修理,不保修。之后我联系了vivo官方线上客服反应情况,并提出诉求,优惠低价换新,并表示不追究手机丢失数据的问题,结果换来的是售后客服的敷衍和区别对待用户。后续官方客服回复我但并未给出合理满意的解决方案,反而态度强硬和区别对待!!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5.7.8.11)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我要求低价优惠换机。 2.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免费到1100不等),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统一补偿标准。
在2025年5月8日我的vivo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死机问题,此前并未有过任何人为损坏的情况。于是我便前往vivo售后服务中心咨询情况,售后人员说是主板故障,提供了返厂维修的解决方案,并告知需要自费,但却不一定修好,重要的是手机里面数据全无!!咨询售后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售后人员含糊不清,于是咨询了其他维修人员,反应说这个neo系列的手机这两年频繁都是这样的主板问题,是通病!!后续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我的手机还未过主板四年的保修期,却要我自费修理,不保修,我表示抗议,这分明是手机产品质量的问题,却要消费者来买单。 我认为此违反《产品消费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我的手机主板突然故障导致手机死机无法继续使用,并且损失了所有手机数据,已经造成实际损失!!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
我于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房村vivo手机专卖店购买的vivos17t手机一直用的都好好的6月的时候一下子就开不了机充不进电。经vivo手机售后客服检测无人为损坏主板烧坏了,不能免费更换主板。2024年的时候又在同一家店够买了三部手机(vivoY300Pro vivoY200i )都有质量问题已经给调换了。产品不合格为什么消费者买单,现在要求免费更换vivos17t
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手机iq11无缘无故WiFi打不开,第二天到官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检测告知我主板坏了,并且只提供高价更换主板或返厂维修。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 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免费 换 iQOO 11主板或低价换购iQOO 1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11、iQOO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X100)。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iQO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iQOO公示故障原因、延长受影响机型的主板保修期。
本人年2024年4月10日购买vivo X FOLD折叠屏手机,2025年5月28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折叠屏中间及右下方出现两道白线和黑点,随机致电VIVO客服并于当天下午前往VIVO售后服务中心弘阳广场店检查原因,现场工程师仅用酒店擦拭下就判断为认为损坏,拒绝免费维修。本人认为:1、七八千的手机刚用一年就出现质量问题,与宣传可经过十几万折叠测试不符。2、手机正常使用仅1年1个月就出现问题,严重怀疑该手机品控质量不过关,产品以次充好。3、该品牌售后无任何技术检测依据就武断判定认为损坏,且无法提供判定人为损坏的检测报告,敷衍消费者,多次与售后沟通互相踢皮球。4、该系列手机网上出现问题较多,转轴是磁吸的容易吸附沙尘等杂物,严重怀疑该手机存在产品设计缺陷,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