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7月21日在抖音商城三星官方旗舰店购买三星Zflod6折叠屏手机,尚在一年保修期内。近日手机内屏出现严重闪屏故障,完全无法正常使用。 送修至三星官方维修点后,售后人员仅凭肉眼观察外框存在轻微磕损(无结构性变形),即主观认定其与屏幕故障相关,拒绝提供保修服务,且未出具任何官方检测报告。此举严重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经营者应承担举证责任”之条款。 经反复协商,本人无奈接受支付5.5折维修费的方案。然而维修前,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拆机后若发现其他故障,将追加费用,且若拒绝支付,不保证手机恢复原状”。此操作存在以下问题: 推卸检测责任:故障认定应在拆机前通过专业设备完成,而非将风险转嫁消费者; 侵犯知情权与选择权:维修费用应在施工前全面告知并书面确认,而非拆机后胁迫加价; 违反维修诚信原则:若因拆机导致设备无法复原,应由三星承担全部责任。 现严正要求: 立即提供屏幕故障的官方检测报告,证明外框磕损与内屏故障的因果关系; 书面承诺本次维修最终费用为[原协商金额]的5.5折,拆机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若维修中需新增项目,必须提前告知并获本人书面同意,否则应免费将手机恢复至送修状态; 如无法证明人为损坏,请依三包政策免费保修。
我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三星商城购买一台Zflip6手机,金额为6959元,2025年3月折叠时有异响,拿到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X馆三星维修站检测,师傅说三星通病,有一点漏液不严重不影响使用,师傅在保修期内严重再说,6-7月期间手机发热发烫导致7月7日手机触屏失灵、出现上下屏亮度不均同时有亮线(间接性发生),送到重庆市石油路大坪时代天街保修,告知需要厂商同意才能维修,一天三星厂商拒保,理由机身外壳有明显磕碰拒保,本人要求三星出具拒保检测单,不能仅凭人为判断,三星无法提供且外壳的磕碰属于正常使用痕迹,维修站不能因此断定手机内屏与屏幕漏液是机主自身原因导致,要求免费维修手机,本人也会通过各种媒体报道此事,同时也会利用法律途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于2025年5月29号在拼多多购买三星的buds3 pro耳机,6.2号开始,出现每次运动完出汗后耳机都无法充电,但是隔10多个小时后,耳机又能恢复充电了。耳机本身是具有ip57级的防尘防水功能。 我先后三次送检三星维修站都未检测出问题,经过上次投诉后,三星售后与我协商让我送往线下维修站检测,我与7.12号送到线下维修站后,维修站确认耳机确实存在无法充电的现象。但是三星售后以过了15天为由,拒绝更换整个耳机,只给出维修单个耳机。 第一次出现问题的时间点是在6.2号,期间由于三星售后的维修站一直未检测出问题导致的超过三包规定的换新时间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而且期间我一直在反馈耳机存在的事实问题。 所以目前我的诉求是按照三包法规定的情况换新,而不单单是更换单个耳机。
我在2024年9月23号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三星W24,到时候购买时承诺赠送2年质保,屏幕保修等,在2025年6月发现该手机中心轴有漏液情况,故联系客服将手机发回售后,隔几日后,该售后客服联系到我,表示因手机屏幕其他位置有小戳痕,人为导致,所以整机拒保。 而在购买该产品时,商家明确表示产品本身性能故障是质保两年的,我方表示,其他位置戳痕是根本无法影响到屏幕中心位置漏液,该商家依然以此为由拒保
本人于2024年7月21日在抖音三星官方旗舰店购买手机,目前还在三包期,今年6月手机使用过程中,触屏不灵,申请三星官方维修后,寄回售后,他们以磕碰导致折叠的转轴损伤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也拒绝提供验机报告证明是人为损坏,竟然要求我自费4000多才进行修理。商家对保修的条件如此苛刻,仅因手机有磕痕而拒绝免费维修,属无理拒绝!我的诉求是,要求三星公司履行义务,免费维修我还在保的手机
本人于2024年11月在三星商城购买了一台ZFlip6手机,2025年7月7日,午觉后手机发烫,翻盖后发现屏幕乱跳,拿到重庆市江北区光宇国际20-1三星维护点维修,维护人员告知翻盖手机铰链处有磕碰不能保修,维修费用为4000元主板损坏,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在保修期内以磕碰为由拒绝质保,三星品牌就是这样对消费者的吗?且磕碰是旧伤痕,维修点专业师傅难道看不出来,检测不出来吗?以磕碰为由拒保(难道我购买一个手机我要天把它供起?且之前的外壳磕碰与本次的主板损坏与直接及间接关系)
本人于2024年8月在河北秦皇岛三星官方实体店购买手机一部,前两天因为内屏不亮联系官方返厂维修。返厂查看后,客服回复本人,强调手机外壳有破损处,内屏损坏可能于此有关,无法断定是否因外壳损坏造成内屏损坏,需要自费维修。 目前,该手机实际内屏尚处于保修期内。手机外壳破损是去年不小心造成的,当时未对手机内屏产生任何影响,手机内屏不亮问题为五月份出现。6月9日,经三星官方客服回复,强调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为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为原因,继续不实行三包,本人提出如何证明二者存在关联,官方回复无法证明,有相关电话录音为证。 本人要求,一是三星公司继续履行三包规定,给予本人手机屏幕维修;二是入不予维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三星公司出具或双方协商由三星公司联系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证明手机内屏损坏与外屏磕碰存在直接关联。
我于2024年10月购买zflip6手机,2025年8月屏幕出现漏液现象,三星维修中心以手机有划痕拒绝保修,售后专员多次推诿不解决问题,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一年内出现性能问题应免费保修,请三星按国家规定执行。
我的手机型号是三星SM-G9980,于2024年8月1日,寄修三星售后换屏,今天是2025年7月3日,还不足一年。今天看快手时,突然屏幕出现一条很细微的绿线,勉强看的见,以为是系统问题,按开机键关屏开屏,然后看到绿线由极轻微慢慢转为严重绿线,关机一段时间也不行,寻求三星电子售后帮助,让我联系当地售后,当地售后告诉我说,屏幕硬件出问题了,维修费用高,需要1690元,不推荐我掏钱维修了。我又联系客服,他们不给处理。硬件问题,不给处理,而且我在他们售后换屏还不满一年呢
我于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宝山红星美凯龙三星专卖店内购买了一台65寸平板电视,在三包期内(2024.9.18)因为屏幕出现故障,维修方案是更换一块新的屏幕,不肯延保,说因为还在三包期内。现在7月屏幕再次出现故障,我打保修电话进行诉求,三星只承认更换显示屏确实是主要部件,但是不承认国家所规定的主要部件更换延保1年,且认为电视是我人为造成损坏的,提出要收取上门检测费进行检测才能受理,并强调我已经超过三包时间维修必须自己付费4k多。三星售后处表示他们售后是外包的,到底怎么处理是看授权的外包店来处理的,他们也不管!然后就给我派了一个维修单分配到了维修站,后续就没反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