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10本人使用苹果iPhone 14手机内置的Safari浏览器在某网站购物,当时Safari浏览器跳转至支付宝,要求绑定本人支付宝账号进行免密支付。由于本人一直使用该苹果设备,且设备绑定的苹果ID一直通过支付宝消费,故点击确认。随后苹果公司Apple store服务连续通过本人支付宝免密支付8笔订单共计1224元。本人发现后立即联系支付宝官方后台解绑Apple store免密支付,并在8笔订单消费发生后5分钟内,本人通过支付宝提供的商户号码联系到苹果公司官方客服,苹果公司称以上8笔消费为本人支付宝绑定他人苹果账号的消费,并拒绝退款且拒绝给出任何理由。 诉求:本人支付1224元给苹果公司,但本人并未接受到苹果公司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且本人在消费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苹果公司办理退款,苹果未提供合法依据拒绝退款。苹果公司构成强制消费、消费欺诈。此外,苹果公司提供的Safari浏览器信息服务存在严重安全问题,Safari浏览器跳转支付宝绑定免密支付时,故意不标明将绑定的苹果账号,误导用户以为在绑定本设备账号,致使消费者违背自身意愿,被迫消费给苹果公司1224元。苹果公司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消费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本人诉求:要求苹果公司退还消费金额1224元,并要求三倍赔偿(3672元)和书面道歉。
我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4:14,在他家旗下的永辉生活广场苹果体验店,携带iPhone15promax蓝色钛金属512G,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在他家购买一台iPhone16promax沙漠色256G,旧机折抵7160,新机9999,额外支付了2839元,并被告知裸机没有了,需要购买配件组合装,又额外购买了3650元的配件,在店里工作人员帮我注册激活了iPhone16promax,经过一天不到的使用,我发现该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对方退货退款并归还我的15promax,对方以产品拆封激活拒绝退货退款,但是,苹果官方是支持14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即使产品拆封激活,而后,我拨打了苹果官方客服中国区4006668800客服热线,在客服的帮助下,发现该店铺,既不属于官方直营店,也不属于授权店,归属于第三方店铺,没有办法直接管辖,只能通过走消协的方式去维权,然后通过调查发现,对方店铺信息居然差不到,不论是地图上查不到店铺位置信息,甚至开据的发票信息上也未标明购买信息,估计三无店,对此,我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我的投诉后,能妥善处理,我的诉求是,要求对方退货退款并归还我以旧换新的手机
我于2024年9月18日,到重庆市沙坪坝苹果华宇形象店购买手机,原价8299旧机抵消1000元7299,销售诱导消费说办分期可以领取配件,然后也不提前检查分期是否可以用,直接就把配件贴手机上了,贴完告诉我分期用不了,开始让我去各个平台网贷,店员便直接拿手机开始网贷,最后付款11665元,多出了4366元,配件也不是官方正品,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配件
本人于2022年9月在苹果杭州线下官方店购买了一部Phone 14pro,并补充购买了可延长保障2年的AC+质保,期间一直正常使用。在2023年6月,无故出现摄像头黑斑的问题,在杭州线下官方店进行了更换摄像头的维修服务。在2023年8月,手机摄像头再次无故出现黑斑问题,第二次拿去杭州线下官方店进行维修,询问店员,若出现第三次问题怎么处理,店员的回复是如果三次都是同一问题没修好,第四次可以免费换新。在2024年7月,手机摄像头第三次无故出现黑斑问题,在武汉线下官方店进行了第三次维修,并再次询问店员,如果还没有修好怎么处理,店员的回复依然是第四次可以免费换新。2024年9月,手机摄像头第4次无故出现黑斑,拿去线下官方店提出换新诉求,店里的经理却以超过一年保修期为由,拒绝换新,只能维修处理。我打电话咨询官方客服,客服的解决方案也和店里一样。这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权益,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并虛假宣传AC+保障服务,我的诉求是免费更换新机。
iPad Pro(M2芯片)购买近一年,基本没有使用,近期开始使用后发现电池掉电过快,一小时30%左右。 8月31日,质保期内,第一次致电苹果支持,对方初步检测读取到电池充电不到20次。建议送线下售后,返厂进行维修,同日送至官方网站列表内的售后(事后通过和苹果交流得知仅为授权点)。售后初步检测后进行返厂。返厂前,要求我撕去屏幕贴膜。 9月5日,售后短信提醒返厂检修结束,可以领取,同日领取机器。阅读维修回执得知返厂仅做了所谓软件调试,并称“故障可能在诊断过程中已得到解决”。 9月6日开始,在使用过程中电池续航时间仍不满意,仅为3-4小时。再次致电苹果,由高级顾问Mengli Wang负责处理。顾问称已就此事进行申诉,并会及时告知我申诉结果。 9月9日,申诉部门高级顾问Nono Zhu联系,要求我上传iPad关机一夜后再开机后的电池情况。按要求上传。 9月13日,Nono Zhu再次联系,称没有硬件故障,仅为软件问题,无法进行硬件维修或更换。解释很详细中肯,我表示理解接受。 9月14日,重新为机器贴膜时发现,屏幕出现一道划伤,明显为硬物导致,而机器送修回来后除手指和Apple pencil,未有硬物接触过屏幕。同日再次致电苹果,由高级顾问Kana Huang负责处理,要求联系售后。售后答复返厂前录像未出现划痕,返厂后未拆盒。 9月14日,Kana Huang致电称需要与部门经理商议解决此事。 9月18日,Kana Huang致电称无法提供返厂期间是否造成屏幕损伤的凭证,不能确定该损伤来源,同时称电池掉电是软件问题,建议更新系统,更换软件等操作,并表示此为最终处理。 本人投诉理由如下: 1.苹果中国技术支持,线下售后,及返厂服务极其敷衍。如机器问题在软件层面,那么为何不能指导用户自行解决?返厂6日仅仅只做了重置或重装系统一类的操作,意义何在? 2.在返厂前即要求撕去屏幕钢化膜,钢化膜为消费者自己购买,撕去后一般不可重复使用,消费者需承担相应费用,而本次返厂,未做任何硬件维修,仅软件调试,不需撕去钢化膜。同时,因为移除了钢化膜,造成屏幕损伤,苹果客服和线下售后相互推诿,皆不愿承担责任。 3.苹果技术支持顾问只停留在软件层面反复建议用户更换软件,更新或重置系统,但涉及到硬件的更换和维修等需要耗费成本的问题却决口不提。同时反复强调电池在待机和关机时良好,那用户在购买后不能使用
本人于2023年3月19日在崇州苹果专卖店买了一台苹果13,当时店员说有个换新机活动可以参加,拿我手机一通操作,给我从蚂蚁花呗里贷款2847元,后又不履行换机合同,存在严重欺*消费者行为,请严查
1. 年12月12日于拼多多购买AirPodS pro。 2. 年7月 因大幅度转动头部耳机会出现异常响声,去上海环球港维修换新,这次因为在保内期间支持换新。 后续使用过程中,耳机会有电流声,因为换新过一次觉得不太可能是产品问题且使用安卓手机,所以一直认为是与安卓手机不适配导致。 2024年购买苹果手机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仍然有电流声,吐槽后朋友告知是产品有问题有缺陷,可以召回。 2024年2月左右,去直营店检测,售后人员说确定产品有问题,但是需要自行支付费用换耳机,我询问相关召回计划,他说超期不能换。 2024年9月咨询售后支持,提出前面的问题,售后承认是商品问题且有召回维修计划而未尽义务告知。但仍以保内换新过一次为由不愿无偿维修,换新。 2024年9月15日,政府关系人员联系我,直接宣布因超过三年期限不能退换。而且质疑我的耳机不符合计划,针对这种与售后专业鉴定人员结论相反的言论,先不予评论。我询问其判定标准是什么,其避而不答就说是内部定的。那么消费者该如何辨别是否有问题,然后确认是商品问题呢。另外,三年的时间是怎么定出来的,它是合理的吗。非人为损坏,如果不是商品问题,现在我应该还可以正常使用该耳机。商家的责任情况下,难道就可以自行定一个有利于商家的时间窗口,来规避么。不应该进行公示或者与消费者代表商议么。更近一步,这个时间窗口和计划都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近五年时间我并未从邮件,手机,投屏广告,电视,网络上获取到任何这方面的信息。 因卖家问题,导致我多年无法正常使用该耳机,且电流声对我造成巨大困扰。作为此款产品首发不久就购买的用户,该公司也辜负我对其产品质量的信赖,售后维修的负责态度。 我的诉求为,回收我手上的产品,退还我的购买金额1799元,近五年来对我造成困扰,浪费我的时间,赔偿精神损失费用5w
我于2024年9月10日在Apple产品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产品金额8279元人民币,10号上午10:00领取到一张1000元优惠券,但是在晚上10:00之后显示三个时间段都是1500元的优惠券,客服这边也明确回复三个时间段确实都是1500元,商家涉及广告信息虚假宣传,且客服这边一直拖延时间,不予事件解决。损害消费者权益间接造成经济损失! 我的诉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
你好 我于2024年9.9日在重庆苹果丽苑形象店线下苹果专卖店购买苹果15 Pro 128G 。这个店存在欺*消费,诱导网贷且新机质量有问题 首先:这个新机买回后使用卡顿,有质量问题;其次且在购买过程中工作人员诱导我进行网贷,工作人员用我手机在京东上进行网贷 并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人脸识别成功办理了网贷。具体过程是这样:工作人员诱导我参加了一个教育优惠活动,说每天扣五元 扣两年也就是3650元就可以送价值2000元的手机配件 两年内用¥988就可以换一部新的苹果手机,还包含一些额外服务。 但现在的手机质量有问题 并且送的配件全部是一些杂牌配件 根本不是苹果原装的 存在高价售卖产品的嫌疑 ;而且,他们工作人员诱导我进行网贷 因为我没带够钱 他们就用我手机在京东上进行了网贷 让我自己回去还了就可以,因此,她们诱导消费者进行网贷。 当天晚上我意识到我被套路了,我当时自己的旧手机价值2500 , 买这个15 pro 微信给了3600 ,再诱导我参加这个教育优惠,但实际上苹果没有这个教育优惠活动,还要还京东白条3791,相当于花了高价9891元左右买了一个质量有问题的15 pro 并且送的配件全是杂牌配件。 所以,这家店存在欺*消费,诱导网贷,高价售卖杂牌产品(非苹果官方配件)的嫌疑 所以我的诉求是要求微信退款3600 把我原来的手机拿回来 这个手机还给他们 网贷给我取消!!!
本人购买的苹果耳机为事故瑕疵产品,存在召回计划。 且批次已跟苹果客服核实,并且已经在门店进行过检测证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属于苹果公司召回范围之内,但苹果公司只在官网发布召回服务计划,并没有通知本人,也没有在全国级媒体发布公告,导致本人耳 机没有及时进行问题处理。 前几天本人知道有关这个产品的召回计划后,确认了本人的产品属于产品质量瑕疵的召回范围,结合当时使用情况,希望苹果公司进行召回,但苹果公司以超过3年为由拒绝。 本人认为,在产品有明显瑕疵召回,苹果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明确通知到用户,但他们并没有。 同时:召回限制时间为购买后三年的条例完全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无论过去多久都无法改变该公司产品出厂时就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且3年期限的限制毫无任何依据,因此,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召回过程,都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要求,苹果公司召回产品,为用户更换无质量问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