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途电动车乱收租金及拒绝解除合同
蓝途电动车租赁乱收租金及逾期费 我于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在广东省清远市招聘网上看见一个同城配送的工作询问过去后他就跟我说是送外卖的然后就让我租他们的车他们跟我说的是第一个月749元第二个月698元随租随退的我只租了两个月到期后已经把车退回站点,第二个月租金有产生过逾期后已补回第二个月租金给他们后他们拒绝帮我解除合同,他们还继续给我算还在租赁中到现在已第16个月,租金逾期14个月9772元,然后我和他们协商第一他们说要我微信发3600元给他们才帮我解除合同我没发给他们,第二次他们所谓的法务打电话来又要我补4000元才能帮我解除合同,第三次又是他们所谓的法打电话来又要求我补给他们1600元才能解除合同,我想问蓝途电动车有限公司这算是强买强卖吗?电动车我只用了两个月归还他们了,就算逾期费到现在金额已经给我涨到9772元了,何况我已经清了第二期逾期租金了,现今天2026年3月23日电话通知我以微信转账方式尽快还清,不然向法院提交材料对我进行诉讼,希望能得到消费保的重视,还消费者一公道,谢谢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发布于2026-03-23 19:44
处理中
蓝途出行未经同意自动续费扣款
2026年3月20日15点01分在网上扣款479元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自动续费
发布于2026-03-21 14:15
投诉完结
蓝途电动车租赁存在质量问题及霸王条款
这都是去年的了,我知道被*了好友都删了,租金我没有交,我就交了35的,还有70的修理什么费,不给退,小哈换电是不是他们旗下的我不知道,我再一个地方面试的,小象超市面试人都说是第三方的,说前面不用押金公司帮压,我做了几天车子就有问题了,大灯还是坏的,右手刹车,还失灵了,严重影响到我跑单的生命安全保障,车子已经提前还了,合同也可以明确说提前还车按照整月来说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未履行合同
发布于2026-03-17 12:14
投诉完结
蓝途出行租车霸王条款及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10月11日再boss*台找的兼职,租车也可以先用的,电池也不用钱不要押金有公司这边交的,后续我可以用工资去再支付宝上面交就好了,到地方说是附*的站点招一家超市的跑单的,我去了开始说是附*的不会很远,,然后我也说就想试试先跑跑看,就是不跑了车退回来也不会收钱的,我去了就说先拿车要我签一份合同,租一天就按照整月租金的来算,但具体没有说是怎么计算的,我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就签了,然后签完合同,还要我先登支付宝交35的租金代扣费就说让我去领车是749的一体车电,签完后,当时下雨了我说明天去他们非要今天就要去领车,说什么今天不去车子可能就不是我的了,然后我就去了,第二天报道不是再拿车的地方,是给我安排到另一家的跑单公司名小象超市的,后面我才知道被第三方的人坑了,车子也不是他们的是合作商的,然后我就想来到都来到了就试试,跑单的时候单价特别低,,也没有说3公里以内的五公里都有,刚开始的地方说就接3公里以内,单价就是4快,后面 合同是租一天就是整月的来算,合同上面也没有明确表示提前还也是按照整月来交我就想不交了,也协商不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就不先交,后面她们还打电话催,还有违约金到现在已经是三百多了,从原来的750到现在一千多块钱了,之前让签合同的人也找不到了,说没有违约金还是有,打电话也打几次了,今天又打电话催我交,还说这两天把钱解决,我要投诉 相关部门,霸王条款合同要求撤销,合同还有租金,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中关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规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发布于2026-03-16 20:19
投诉完结
蓝途出行租车套路多,拒不退款且失联
1月11日我在鱼泡招聘上找的这家配送服务的工作对方说需要电动车我说我没有,然后在支付宝上给我租了他家的电动车,签合同的时候是连哄带*的给我忽悠说什么干了一周内不想干可以不用缴纳租金,我骑了一天后知后觉发现自己陷入了套路,我打电话给南宁蓝途出行的客服他叫我还给线下的门店,第二天我到门店了之后发现换了一批工作人员,紧接着工作人员说还车需要缴纳一个月租金是699元,因为我也是才租了一天而已699元显然不能同意,然后我们协商后以300元的价格还了车,后面他说会帮我把支付宝小程序的蓝途出行撤销掉租期,然后过完年之后3月份这样子我突然收到了蓝途出行客服的电话让我缴纳租金并且说我逾期了2个月加上租金是840元,我就跟他说我把钱交给了线下的门店了,他说只能在支付宝上的小程序支付租金其他的都不算。当时我才意识到并没有这么容易,客服让我去线下门店还车,门店还车需要交纳租金不然还不上,客服又让我在支付宝上交租金,并称不认识什么线下的门店。现在客服和门店都不理回我信息电话也不接,逾期的金额还在继续涨。
投诉问题
联系不到客服、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6-03-10 17:30
投诉完结
蓝途公司诱导签约出租违规电动车
1. 求职被诱导签约 2026年1月20日,我在寻找外卖配送工作时,蓝途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以“跑外卖必须租他们的车”“租金699元/月,车电一体包换电”“随时可退租、无违约金”等虚假承诺哄*我租车。签约时,工作人员刻意隐瞒关键信息: ◦ 未告知车辆为无脚踏、车速超标的电动摩托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无法上牌上路; ◦ 未说明合同最低租期1个月、不足月按整月计费,以及车辆赔偿3800元、电池赔偿2800元、每日20元滞纳金等高额霸王条款; ◦ 催促我快速签字按手印,未让我充分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 2. 发现车辆违规后遭拒解约 签约后我发现,租赁车辆无脚踏骑行装置、电池仓为大功率设计,属于超标电动摩托车,根本无法合法用于外卖配送,我自始至终未安装电池、未启动车辆、未实际使用。我立即联系蓝途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车辆,但对方以“合同已生效”为由拒绝解约,还威胁我“不付租金就起诉、影响征信”。 3. 恶意催收与*台施压 蓝途公司通过绑定*台恶意生成逾期账单,显示2026年1月29日租金699元、2026年3月9日其他费用114元均已逾期,累计待还813元,并持续以短信、*台消息催收,反复用“起诉”恐吓我,完全无视车辆违规、我未使用车辆的事实。 核心违法违规点 1. 提供违规车辆:出租的电动车无脚踏、车速超标,不符合新国标,属于禁止上路的违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2. 欺诈订立合同:以虚假承诺诱导求职者签约,隐瞒车辆合规性和合同不利条款,构成消费欺诈。 3. 霸王条款侵权:合同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高额赔偿”“每日20元滞纳金”等条款,加重我方责任、免除己方义务,依据《民法典》应认定无效。 4. 恶意催收:在车辆无法使用、我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恶意生成逾期账单并威胁起诉,属于违规催收行为。 四、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单位立即解除与我的租赁合同,终止所有收费及催收行为,删除*台逾期记录; 2. 要求被投诉单位退还我已支付的所有费用(若有); 3. 依法查处被投诉单位欺诈经营、出租违规电动车、使用霸王合同的行为,责令其整改并向我赔礼道歉;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发布于2026-03-10 15:22
处理中
蓝途出行租车合同纠纷及乱收费
25年6月在广州找工作,被中介带去面试,要求租车,签合同,合同详细749一个月,我只租了一日,给了85元取车车行一日租车费用(车行工作人员说会把我的合同撤销),26年2月6号租车公司要求结清749元,否则要把我起诉(当时租车行工作人员有合同在身),我无奈只好把这749元结清,直到26年3月1号租车公司再次请求我把800元逾期费外加200元违约金结清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未履行合同
发布于2026-03-01 20:02
投诉完结
蓝途出行虚假宣传及非法租车
我于2024年11月28日在Boss直聘上联系了家兼职,名称为东莞市祥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到其指定地点面试时公司名称变成了骑手出行配送服务中心,东莞市蓝途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免费提供车辆,未说需要签订合同,并说车辆不想做的时候即可退。面试时商家用各种诱导性的话术(如,21天400单每天20单很容易,跑够车子免费等)劝说我在支付宝上的蓝途出行和友盟出行*台租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 698一月,此外还有300元Gps等其他费用(这个是没有付),但当时我由于提防心眼未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车架,均为二手车架,车辆也不符合新国标标准,商家以租赁方式出售高于市场价值的车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改装电车,根据*民法典规定,新国标电动车车速不得高于25km/h,车子还没有脚踏板,严重影响我的生命安全,设公司无人力资源许可证,非法招聘用工,隐瞒以及欺*诱导签署不正当信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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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发布于2026-02-04 19:16
投诉完结
蓝途诱*16岁未成年人签租车合同
2024年11月22日,我弟去到 1 蓝途那里签合同,租他们电动车,在支付宝拍小租那里租车,一个月租金是698, 是 租金费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电动车车壳费用399,还有一个是电池的费用298,在阶1月4号的时候,我弟就已经归还电池了,但是车辆的话是在4月9号才归还的。我弟签合同的时候刚满16岁,在校就读并未有收入,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签合同要经过家长的同意或者追认的,我弟签这个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和我们家长有过沟通,自己签的,所以该合同是无效合同。我弟在三月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要交这么多钱,后来才跟我们家长说。 蓝途存在诱*未成年人签合同,导致财产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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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6-02-0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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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途出行虚假宣传诱导租车及车辆不合规
我于2025年1月23日在58同城上联系了家兼职,名称为东莞市祥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到其指定地点面试时公司名称变成了骑手出行配送服务中心,东莞市蓝途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免费提供车辆,未说需要签订合同,并说车辆不想做的时候即可退。面试时商家用各种诱导性的话术(如,21天400单每天20单很容易,跑够车子免费等)劝说我在支付宝上的蓝途出行和友盟出行*台租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 698一月,此外还有300元Gps等其他费用(这个是没有付),但当时我由于提防心眼未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车架,均为二手车架,车辆也不符合新国标标准,商家以租赁方式出售高于市场价值的车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改装电车,根据*民法典规定,新国标电动车车速不得高于25km/h,车子还没有脚踏板,严重影响我的生命安全,设公司无人力资源许可证,非法招聘用工,隐瞒以及欺*诱导签署不正当信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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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发布于2026-01-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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