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航空LT6674航班购票价格不符及退改问题
2026年4月14日我要投诉龙江航空,航班LT6674 四月二十日长沙到哈尔滨,在微信上购票,下单时800多元,结果付完1000多,我立即联系客服,结果没有回复,后我打电话联系人工,他们说无法退票,要收取手续费,前后1分钟就要收取几百的手续费用
发布于2026-04-14 21:54

投诉完结
龙江航空航班取消拒退行李费
我要投诉龙江航空,航班LT6606,2026年3月在携程购票。购票后发现没有免费行李额,后又补买了行李额。4.3日航司自行取消航班,我进行非自愿退票,航司拒绝全额退款,在客服多次打电话忙线后于4.7日接通电话,告知公司规定行李额办理手续费不予退款。我被迫改变行程没有无理索赔,连全额退款的基本诉求都被拒绝。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费。"这里的"退票费"不仅指机票本身的退票手续费,也包括我加购的托运行李服务——因为这些附加服务是机票合同的一部分,当航班被取消后,我无法获得相应的运输服务,航空公司没有理由扣留这笔费用。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因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取消的,应当根据旅客要求安排退票;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您的情况中,航班取消属于航空公司责任,您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已支付费用,包括行李附加费。
诉求:全额退款,包括行李额办理手续费
龙江航空无故退票拒赔且拉黑用户
我要投诉龙江航空在去哪儿的这个APP上购买的,今天是2026年的4月4号,因为航司问题,把我这个机票退了,并且告知*台说,因为提前通知,所以不给予任何赔偿 给他打电话,然后直接把电话号码拉黑了,根本不接 我个人当天要是去的话,要补140的机票差价,而且还要提前住一晚的酒店,酒店还要花200多
龙江航空单方取消航班拒赔差价
我在携程购买了龙江航空有限公司的机票。 购买了两张机票,一张是4月2号从宁波飞烟台的,一张是4月7号从烟台飞回宁波的。目前4月4号刚接到4月7号的机票被取消,我们和携程联系了3个小时左右,一直没有接到龙江航空公司的消息,给他打电话他也打不通,对于他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也没有作出任何的解释,也没有给出任何的补偿方案。 我已经跟携程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携程那边确定航班取消原因是航司自己的原因,这一部分我是有录音的。 目前携程上有一班天津航空的同时间的机票,但它的机票价格是1,059元,还不包含机建、燃油,然后我们定的这张机票的原价是300多元。 目前在携程*台想要订天津航空这班机票的话,需要补差价是800元,我要求这800元应该由 龙江航空有限公司承担, 因为他是航司自己的原因取消的,他需要赔偿我出行多承担的费用
龙江航空无故取消航班拒赔且服务消极
本人于2026年3月9日购买3月23日龙江航空公司 LT1314航班 从琼海博鳌机场一太原武宿机场)机票,该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运力调配/机组/机务原因)被取消,并非天气、空管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后,航空公司未按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履行服务义务,未为我提供合理经济补偿,且沟通处理态度消极、推诿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申请介入调解,督促航空公司立即履行责任并给予合理处理。投诉诉求1.承担因航班取消产生的合理食宿、交通费用; 2.按照航空公司服务承诺及行业标准,支付航班取消经济补偿;3.出具航班取消书面证明,并就服务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龙江航空退票未全额退款涉嫌欺*
一月12号机票,退票时显示全额退款,退完并没有全额退款属于欺*消费者,*台跟航空在互相扯皮,让消费者承担损失惨重,退全额费用,支付了1942,只退了462+950,差价530元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6-01-05 08:57

投诉完结
龙江航空托运致行李箱损坏拒赔
2025年12月22日23:10-00:40的由长沙飞往宁波的航班因为托运导致我的行李箱受损,龙江航空客服表示没在机场报备就出机场拒绝赔偿。行李箱在托运之前都没有损坏
发布于2025-12-23 01:32

投诉完结
龙江航空因故取消航班拒赔引投诉
本人于2025.10.18日在携程*台购买了龙江航空LT4396航班由宁波7:10飞哈尔滨12:00的机票花费2900,并同时购买了南方航空11月18回程机票花费2760,后于2025.10.22收到航空公司通知因其公司原因取消航班,且无可改签航班,让我们退票,联系公司投诉部门沟通多次后表示不承担任何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这与民用航空法不符,本人拒绝单方面霸王条款。作为受害者因其公司原因取消造成精神和金钱方面损失。所以投诉维权,要求1:承担因退票重买其他航空产生的差价,2,赔偿订单内6人每人200元精神损失。
发布于2025-10-23 14:31

投诉完结
龙江航空航班取消拒赔引纠纷
我于2025年9月11日在去哪儿网购买从常州到哈尔滨LT4310的机票,总金额为1800元并于当天出票成功。2025年9月21日18:58分该司开放值机(我于19:00办理值机).9月21日20:45分确认登机口;该司于9月21日22:57分短信告知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了该次航班。致电航空公司客服说只能改签,但因为我后续行程已排满,所以必须22号抵达哈尔滨。无奈之下只得重新购买从上海起飞的航班,因此次航班取消导致资金损失769.3元(具体明细为:公司到家滴滴费用40.9元,家到火车站费用11.4元,常州到虹桥车票61*3=183元,上海虹桥到上海浦东市域线26*3=78元,机票差价195****8276元,机场晚餐费60*3=180元)。
航空公司以并不是当天取消航班不予赔偿,该规定与《民法典》第583条法规相违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航空公司所谓的规定是霸王条款。现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如下:1此次航班取消带给我的经济损失。2,按退改签规则里约束消费者的条款:2025年9月22日15:55前退票需承担400元手续费,那按合同制定时两方公*公正原则,航空公司同样需赔偿我400元/人。
发布于2025-10-09 10:50

投诉完结
龙江航空航班变更后拒退票
我在2025年9月4号在飞猪*台购买的龙江航空,由深圳飞往哈尔滨的机票,于9月12日短信告知航变,可以要求退改签,遂于9月24日申请退票,然后航空客服以延迟时间不够不予退款。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条例第七章第二十三条来看,行程发生变更,承运人需要承担免费退票,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有延迟运输行为,即可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一条,承运人不得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在民法典都没有提出这样时间限制要求,该航司客服却以不符合规定拒绝退票,明显降低服务标准。在拨打航司电话时,反复告知我他们有自己的相关条例,然而告诉他们官网上发布的龙江运输条例,也没有他们的延迟有附加条件说法,我电话问是哪一条条例有此规定,服务人员恶劣告知自己去仔细看,与其服务专业性不符,我说我要投诉,客服选择冷处理。此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全额退款处理
发布于2025-09-2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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