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成都捷思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诈*
通过该单位员工小芳,于2023年11月7日购买年通卡2.0(330天) 课程费用 2100元
付款后使用17天,团体课次数:5次
因了解到该店频繁更换店长和法人不稳定,与店长核实情况,店长言语唐突,发生争执,于2023年11月23日提出退费,被告以转让的卡只服务,转让的卡不退不二次转让,拒绝办理退费。认为该霸王条款明显加重了学员的责任,JS店长没有向本人就该条款内容在办理时进行明示,告知。没有提供发票,没有提供学员合同,事后并发言,没有合同,我可以不给你服务课程。根本没有任何是学员的凭证了。
所谓的转卡 是该店老师低价售卖卡的欺*行为,要求做出解释,并且退款。
事后查询该营业主体 没有教学资质
发布于2023-12-15 16:21

投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