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瑞博拖延维修并隐瞒关键信息
我是欧瑞博的一名消费者。2023 年 5 月,我购置了欧瑞博一系列智能家居产品。装修完入住后,2024 年 6 月我发现 Mixpad M2 触摸不灵。由于日常主要用手机和语音操控,当时向客服反馈后,客服让我反复自行测试,后来我便遗忘了此事。
2025 年 1 月 7 日,我重新反馈问题并要求返厂维修,特意提醒客服临*春节,希望能尽快修好。客服告知维修需 7 - 15 天,却未提春节后才邮寄。1 月 10 日欧瑞博收到产品,1 月 11 日客服通知我需支付 200 元维修费。我对此存疑,当天就要求维修部与我电话沟通。此后,1 月 14 日、1 月 15 日我多次催促客服安排联系,直到 1 月 15 日上午 11 点才接到电话。因对维修费未达成一致,我要求当天寄回产品,客服承诺马上安排,仍未提及春节后邮寄。
但 1 月 17 日我再次联系客服时,却被告知要春节后才能邮寄。我拨打官网投诉电话,得到的同样是春节后邮寄的答复,而且对我其他投诉问题置之不理。直到21号中途我有3到4次催促客服把维修件寄出来,得到的反馈就是我加急处理,已经加急处理快一个星期了。
欧瑞博淘宝官方旗舰店明确表示,2025 年 1 月 20 日 - 2 月 5 日售后服务正常受理,可我的售后却陷入停滞。
现我对欧瑞博提出严正投诉:
服务效率低下:在整个售后过程中,欧瑞博始终消极对待,每次都需我反复催促才有回应,极大浪费了我的时间和精力。
投诉处理敷衍:拨打官方投诉电话后,工作人员只是用 “公司规定” 来敷衍我,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隐瞒关键信息:欧瑞博在维修及寄回环节,故意隐瞒春节后邮寄这一重要信息,导致我对时间安排产生重大误判。
我恳请相关*台 / 部门对欧瑞博这种不良行为进行严肃管制。同时,我迫切希望欧瑞博能立刻将我的 Mixpad M2 产品邮寄给我,目前家中灯具因缺少该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给我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发布于2025-01-21 16:52

投诉完结
欧瑞博智能家居维修后故障未解决
一次维修后 还是有故障 不好使 联系欧瑞博售后无人接听 要求二次维修 退还第一次维修费用
欧瑞博门店拒按合同履行3年免费维保
2023年7月我在长沙市高桥居然之家欧瑞博门店购买的欧瑞博智能灯产品,销售合同明确写了免费维保3年,2025年底有一盏灯坏了,欧瑞博门店负责人以总公司2026年新*只维保一年为借口,不予免费保修,这个属于合同违约,我提出投诉,要求商家按合同履行免费维保义务。附件1-3是合同,附件4为与门店负责人沟通记录,附件5为门店与欧瑞博总公司的沟通。
目前总公司以2026年新*只免费维保一年为由,让门店负责免费保修;门店以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保为由,让消费者自己付费买单,完全不顾销售合同条款约束,侵犯消费者权益!建议各位消费者擦亮双眼,看清楚这些不守承诺没有信用的商家,注意避雷!!
欧瑞博智能家居未履行5年质保承诺
要求厂家履行购买时5年质保的承诺,尽快免费上门维修
欧瑞博金华分部拒退*空调订金
我方于2025年9月17日在欧瑞博浙江金华分部订购*空调,并支付10000元订金。在2026年1月份发现该品牌存在安装、售后服务管理混乱等情况,故而想要取消相关服务和合同的进行。我方于2026年1月24日告知其销售人员并告知取消订购产品的决定。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会通知其公司金华地区经理。地区经理于1月25日与我方电话联系,我方依然坚持取消订购该品牌*空调的决定。自此以后,我方多次尝试联系金华地区产品经理,电话多次拨打,均未接通。咨询其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告知金华地区经理承诺会于2026年春节放假前处理完成此事宜。在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我方尝试拨打其深圳总部,其总部则多次告知需要相关地区经理进行处理。截至今日已经是2026年3月5日,从未有相关人员与我方进行联系。诉求:望商家尽快退还订金1万元,望政府领导予以支持和帮助。特此说明,商家从未有任何实体产品送达!
欧瑞博加盟保证金到期不退
加盟欧瑞博到期后。之前转给欧瑞博的20000元保证金不退还!
发布于2026-02-08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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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博加盟保证金不退
加盟欧瑞博到期后。之前转给欧瑞博的20000元保证金不退还
发布于2026-01-1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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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博智能家居频繁故障售后差
我于 2023 年 4 月购买了欧瑞博全宅智能家居产品,使用至今频繁出现问题,装的轨道射灯一年内坏了三个,现在第三次因过保付费维修,产品寄修过去十几天了还没有修好,售后还回复 7-15 天的维修时间是正常的,特别无语。要求免费给我更换新的,尽快寄送回我,退还已支付的维修费用。
发布于2025-12-1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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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欺诈
本人于2023年11月2日,在实体门店普宁市欧瑞博全宅智能店签订了一份44882的购买合同,(合同主体:广东萤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81MA4X1CWT3R)签订购买合同产品共计169件,并通过微信支付给营业执照监事周可佳转账29800元整,商家说金额必须得按照公司的要求来写,说是怕欧瑞博总部查,但实际给我的成交金额是39800元,当时现场支付了29800元整,合同里有带一附件是订购欧瑞博品牌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以及总金额。由于家里装修进度慢,2025年11月16日欧瑞博员工第一次到原告家里安装灯具时原告怀疑所拿到现场的所有S0型号的射灯和S3型号的射灯,以及所有的灯具控制器为假冒伪劣产品,其具体表现为:包装并不是欧瑞博产品的原装包装,而是不明的简陋包装,打开包装里面的实物也是其他品牌的产品,经现场对比,发现产品并不是签订的合同里所约定的型号和产品,当场第一时间找到被告理论,被告方给到的说法是欧瑞博用原装的产品去改装的12瓦,但改装这问题被告从起至终都没有跟原告沟通商量以及告知过。安装当天原告要求被告让员工马上停止安装,并要求全部按照合同清单的型号来做,此时被告有同意,说要把所有产品先拿回去,重新再订一批货回来,第一次的这个处理方式原告表示妥协。第二次上门安装时间为11月21日,第二次被告的员工带着新订回来的灯具上门安装时,原告发现二次拿过来的其他灯具型号为S10的格栅灯也不对,其具体表现为:1:此格栅灯并没有外包装,合同清单所定的瓦数是20瓦,现场拿过来的产品是18瓦,再者 S10这个型号的格栅灯,原告一共订了6个,被告员工拿过来的6个格栅灯里面,有镭射激光了有两个品牌的字眼上去,这6个格栅灯原告有联系过欧瑞博总部,他们表示这并不是他们欧瑞博的产品!2:原告所订灯带是10瓦的总27卷,被告拿到工地安装的灯带一共是20卷,其中13卷是6.5瓦,两卷是10瓦,另外的5卷是没有包装直接拿到工地的,目前二次带上门的所有产品已被原告扣下,并未给被告带走!同时被告员工当时态度很恶劣,表示要带走这些产品,在原告的坚持否定后,被告员工最终才未能拿走产品,随时可配合鉴定!被告作为经营者,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家依法作出赔偿,恳请有关部门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发布于2025-12-0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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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博定金不退涉嫌霸王条款
我2025年7月30日交了欧瑞博基层空调的定金。于2025年10月25日想要让欧瑞博定金退还,因为不想买这款产品。在欧瑞博方面一直不作为,不处理,销售直接说不给予退款
发布于2025-11-2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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