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KKV过期芒果牛轧糖要求食品安全法赔偿
投诉信 于2025年,1月16
日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道永旺梦乐城购买了KKV 芒果牛轧糖,生产日期为,2024.7.12。保质期6个月,诉求 按照食品安全法赔付
连云港苏宁广场X11潮玩店盲盒质量与服务态度投诉
我于2025年5月31日晚19:00左右在连云港苏宁广场x11潮玩店购入*u盲盒,有重大瑕疵 店员态度极差 起先以厂瑕为由告诉我不退不换 其次换了一个店员让我重新抽 还是重大瑕疵 掉漆 印刷不均匀 店员态度很差 不正眼看客人 一直操作手机和电脑 阴阳怪气我和同伴 话里话外都说“我们盲盒默认厂瑕 非重大瑕疵不退不换”在我的坚持下退款 但是此事件严重侵害我个人人身权利,影响我的旅游体验和购物体验 该店员没有任何服务意识 我对此次购物体验非常失望 并认为该店员的行为和态度严重影响了kkv与x11品牌的声誉 如果贵公司不给予我妥善处理 例如 对该店员进行处罚 开具警告信 解雇该店员 我将会把此次购物经历发到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曝光 并且继续上告12315投诉贵公司
KKV门店服务态度差及投诉处理不当
我在5月31号下午于揭阳市天虹门店里的KKV购物,付款的时候店员态度不是很好,后续有问题提出,有一位店员非但没有给我们解决,转头就走了,我们也在旁边等了好久,之后是另一位店员为我们解决的问题,后面去他们总部客服进行举报,kkv也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处罚,这个门店的店长打电话要跟我解决问题,一直在说她自己的,我根本就插不上嘴,这样好像是我在无理取闹了,体验感真的很差,强烈要求对门店店长与那位态度不好的店员做出处罚
重庆KKV北城天街店工作人员态度差且售卖不新鲜商品
投诉重庆kkv北城天街店两女工作人员态度差售卖日期不新鲜商品不解决两女工作人员态度差平台不理人不解决回复回复售卖日期不新鲜商品是正常现象强买强卖捆绑消费欺诈消费者要求赔偿时间损失
榆林万达KKV拉面临期五折却按原价结账
十月五日我在榆林万达店购买了拉面本来是临期产品五折我回去才发现按原价结账
KKV店涉嫌消费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及五百元赔偿
我于2025年5月8日在线下贵阳花果园kkv店购买零食,结账时店员和我说有打折商品问我需不需要购买,随后我指着意向物品问是这个打折吗,店员回答是的,我便购买了,四小时后我核对购物单发现价格为原价,并且商品上粘贴了临期折扣的标签。该店对我进行消费欺诈行为,我的诉求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对我进行退一赔三及五百元的赔偿。
发布于2025-05-08 22:14

投诉完结
KKV商品摆放不合理致物品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
2025年4月22号8:40分在kkV因物品摆放不齐,且位置摆放不合理。导致本人在选购物品时应商品重量,商品货架位置不合理,因商品里物品重量不对称,一边过重一边过轻,导致本人在选购物品时,物品因重量原因掉落在地产生破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一位要求对破损按原价照单常赔偿,原价没有任何危险易碎物品玻璃制品的提示,然后摆放不到位置不够多出,然后一倾,东西一边是500毫升的水,中间还有一杯玻璃瓶在左边右边只有轻飘飘的一个可能就几克的一个塑料杯,放到边边上。商品摆放位置宽度多不达标,易碎物品故意放在货架边缘,商品都摆放不下还要挤在一起,而且摆放的还是易碎物品玻璃制品,没有任何维护措施也没有框架去拦着。商品突出,(凸出)假如小朋友不小心碰到受伤怎么办?
发布于2025-04-2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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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V试用装赔偿问题涉及敲诈勒索嫌疑
我于2025年4月19在KKV店长私人支付宝扫码买赔了701.3元的试用装赔偿,出现敲诈勒索的问题,侵犯了本*益,我的诉求是返还我的700块钱,网上的以前kkv员工说正装打碎了都不用赔的,凭什么啊,不小心带走了准备第二天取还的
发布于2025-04-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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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V商品质量问题及售后退换诉求
本人于2025年3月30日在成都锦城龙湖天街ktv店购买了一支rmt罗小麦渐变腮红18粉雾蛋4.1克。2025年3月31日,我拆开包装之后,发现它的壳子是坏的。但是kkv说的是你贵不退换,我是一个全新包装,然后拆开还没有用,已经坏了。他现在说不退换,我的诉求是他快递给我发来一个新的,而不是去店里换(因为我家离该店有30多公里),请平台快速处理!
发布于2025-03-3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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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V售卖变质椰子水导致顾客腹泻
2025年2月22日晚八点左右,在成都市成华区万象城C馆L2-218(店名:KKV)购买了几瓶椰子水,共计36元。购买之后直接在店门口打开其中一瓶饮用,当时就发现了刺鼻的气味和大量沉淀物,并且味道十分恶心,并且让同行的伙伴分别尝了一下,但由于之前没有喝过同品牌的椰子水,不知是否为特殊味道饮品,便没有在意。 一小时后,其中一位伙伴开始腹泻,当晚共腹泻3次。因为中间没有吃其他食物,马上反应过来是椰子水的问题,于是我们马上打开了另外一瓶一摸一样的椰子水,发现味道完全不同。另一瓶颜色清澈,口味香甜,没有沉淀物。一开始打开的那瓶属于严重变质!!在当晚我就与商家进行联络,反应了事情经过,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据。店家答复只能赔偿饮料的十倍价格,根据《食品安全法》,不足一千当按一千赔偿,商家拒绝。
发布于2025-03-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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