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租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收费
1月13日我在新吴区与相关方签约租车,对方以免租金为核心卖点诱导签约,还口头承诺下调跑单条件,且招聘宣传称派单距离不超3公里、时间自由,可实际派单常超10公里,免租跑单标准也远超新人可达成范围,对方还拒不履行调整承诺,同时该合作的拍小租*台存在系统性套路欺诈问题;1月29日我在梁溪区苏南无锡配送服务中心总部还车,实际用车仅半个月,目前签约门店已放假,总部未放假,对方却要求我支付整月租金,而合同中不足一月按整月收费的格式条款,对方签约时未履行提示义务,该条款应属无效,我的诉求是按实际使用时间仅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发布于2026-01-30 17:46

投诉完结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涉嫌欺诈

投诉详情
未完结
虚假宣传,拍小车电动车租凭,要求成都蓉即达餐饮配送有限公司解除相关租凭合同
2025年9月9日,我在58同城以找工作为目的与一个招配送岗位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由成都蓉即达餐饮配送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面试前招聘人员给我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那个商家也是各种使用诱导话术(如: 8小时450~600,提供吃住、无住宿提供公寓式住宿,新人第一-月500单都是小意思等),劝说我在支付上的拍小租跟他们签租车合同,租金799-个月,由于我并没有提防他们签订了租车合同,共租了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后面经过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注》要求,1.“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 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 2、 6.1.1条规定,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而他们给我的电动车在*直路段的时速就已经超过了25km/小时,严跪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_二) 款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欺*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款规定,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性的销售诱导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聊天记录、招聘信息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的诉求是:撤销诉讼在支付宝拍小租上的分期,及其他相关合同。
发布于2026-01-30 04:46

投诉完结
拍小租*台租赁*局及企业失联投诉
关于“招聘转租赁”新型*局模式及联合查处建议的情况说明
致: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汝州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交人: 黄胤
联系电话:132****8138
日期: 2025.11.27
来自支付宝拍小租*台的南通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企业微信加我微信称能解除 支付宝小程序拍小租订单骑手服务跟车辆订单,来与我协商一次性结清费用。并且我已结清费用,归还车辆跟电池,却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持续几天。
1.原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八一路6号 南通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02MAEJRHETXL 现住址河南省*顶山市 汝州市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02MAEJRHETXL登记机关 汝州市市场监督理局 2.合作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九堡家苑三区12排50号103 信用代码92****02MAEDQ21085 企业名称 杭州市上城区毓尊电动自行车商行(个体工商户)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家苑三区12排50号103 登记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在*期求职过程中,遭遇了以“汝州市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面试点为实施主体的新型*局。亲身经历及后续调研表明,此案并非个例,而是一种正在全国多地蔓延、模式固定的“招聘转租赁”系列诈*。为避免更多求职者,尤其是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受害,维护本地就业市场与消费环境的健康秩序,特将*局模式梳理上报,并恳请贵单位予以重视,考虑启动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
该*局已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其核心在于以完全虚假的招聘为诱饵,最终诱导求职者签订高价租赁合同并*取钱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 虚假引流 在BOSS直聘等*台,发布“宠物店后勤”、“文员助理”、“仓库核对”等门槛低、时间自由、日结高薪的虚假职位。 精准吸引大量急需灵活就业的求职者投递简历。
2. 线上诱导 添加微信后,承诺“工作简单、就*安排、下班现结”,并以“方便面试、快速上岗”为由,要求求职者携带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
发布于2025-12-29 18:28

投诉完结
boss直聘上看到高薪兼职跑腿职位,被金华才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引导到拍小租租电动自行车虚假宣传诱导签约要求解约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31日在boss直聘上看到高薪兼职跑腿职位并与其人事联系。 12月1日前往线下,其人事与我讲解跑单很容易并且单子很多单子钱也很多,随便跑跑就能拿钱多劳多得,我相信了以后他多次拿我手机在支付宝上操作,签下了3个月拍小租租车合同3个月,我多次告知他我只干一个月,他和我说没关系的到期还车就会解约,并以电动车免租金诱导我与金华才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签订《电动自行车租赁合同》及《电动自行车电池租金垫付补充协议书》。 签约后,我发现以下严重问题: 一、被告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根本违约。经现场查验,他们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安全使用。 二、合同包含大量不公*、不合理的无效格式条款,且并未给我提供合同副本,我提出问题以后依旧诱导我说都是没关系的,到时候按时归还就可以。 所以我并没有提取车子离开,晚上回去后我怀疑合同还是有问题,所以于次日12月2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其领导人态度恶劣,并威胁我要求我支付这一个月的车租金。我拒绝后他提出不予解除合同。我向12315,婺城区西关街道派出所和三江街道派出所寻求帮助,无果,在12月3日在微法庭上提出诉讼。 本人曾有中度*和躁狂症病史回去以后感到心脏不舒服,呼吸急促,多次头晕目眩,并带有崩 我要求解除签订的《电动自行车租赁合同》及 《电动自行车电池租金垫付补充协议书》以及电 子阴阳合同即拍小租先用后付并且返还已支付的 款项共计人民币100元,赔偿我为维权所支出的 合理费用人民币300元
发布于2025-12-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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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深圳市即配到家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美团骑手招聘*局及拍小租非法签约
2025年10月29日16点左右,通过网上招聘来到线下门店以美团身份进行面试,在租赁电动自行车后,面试官在拿我本人手机进行操作,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支付宝里面的拍小租小程序里面签订了两个我不清楚的骑手服务订单(有电子合同),而且电子合同的签名是他签的本人名字,操作完之后叫本人扫脸,说是简单扫个脸就行了。本人于晚上发现这是一场*局,因为这两订单共要交800块钱,然后电动车于当晚归还回去,因此本人的诉求就是在拍小租那里取消这两个骑手服务订单。原因如下:
1.线下合同(未有公司盖章)和线上电子合同不一致。
2.电子合同签名非本人签名
3.合同违规收取高额违约金
4.租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标准,时速可达45km/h
5.电动自行车电源接线不符
合*30mm标准,存在私
自改装,存在安全隐患
6.商家不提供线下门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或无营业执照
7.全国各地已有众多消费者反映类似情况
发布于2025-11-30 22:19

投诉完结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并恐吓用户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要求取消撤诉
我于2024年4月5日在直聘联系了一家跑外卖的兼职,由广州市瘦狗岭路419号自编之二(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商家者用各种诱导的话术(如,底薪3000+提成,一单6-9块钱,加补贴800-1500,综合薪资9500+包吃包住包车 实际上跑够1000单才3.8元,)劝说我在支付宝喜鹊科技租车*台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750一个月,由于我未提防心眼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车辆状况不符合他们标在租车*台的价格(一个破壳子的价格,分12期9000块)但该车辆我已经用了两天,已还上电池和车架同时我与其协商失败后他们坚持要我付749元的租车钱,我们跟支付宝客*台说,他们也不处理,后来经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新国规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辖区交管部门办法他们的营业执照也是不合理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市面上相同种类的完整电动车销售价格在两千左右,但是店家车架子卖八千多的价格属于超过正常价格幅度,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欺*性的销售诱导,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费欺诈;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当时他们说统一配车,是招聘岗,让人以为是公司无偿提供车辆进行兼职,但是违规提供了租车服务,诱*我们与他交易。按照《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手里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们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上拍小租自动续费的服务并且撤销起诉,每天电话过来恐吓
投诉编号:98****60
2025-02-26 03:50:03
投诉对象
拍小租
拍小租
涉诉金额10000
发布于2026-06-04 17:29

投诉完结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并自动续费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要求取消撤诉
我于2024年4月5日在直聘联系了一家跑外卖的兼职,由广州市瘦狗岭路419号自编之二(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商家者用各种诱导的话术(如,底薪3000+提成,一单6-9块钱,加补贴800-1500,综合薪资9500+包吃包住包车 实际上跑够1000单才3.8元,)劝说我在支付宝喜鹊科技租车*台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750一个月,由于我未提防心眼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车辆状况不符合他们标在租车*台的价格(一个破壳子的价格,分12期9000块)但该车辆我已经用了两天,已还上电池和车架同时我与其协商失败后他们坚持要我付749元的租车钱,我们跟支付宝客*台说,他们也不处理,后来经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新国规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辖区交管部门办法他们的营业执照也是不合理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市面上相同种类的完整电动车销售价格在两千左右,但是店家车架子卖八千多的价格属于超过正常价格幅度,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欺*性的销售诱导,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费欺诈;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当时他们说统一配车,是招聘岗,让人以为是公司无偿提供车辆进行兼职,但是违规提供了租车服务,诱*我们与他交易。按照《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手里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们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上拍小租自动续费的服务并且撤销起诉,每天电话过来恐吓
投诉编号:98****60
2025-02-26 03:50:03
投诉对象
拍小租
拍小租
涉诉金额
9000元
发布于2026-06-04 16:35

投诉完结
拍小租以招工名义诱租电动车拒退699元
本人被线下门店以外卖招工名义忽悠租赁拍小猪电动车口头承诺免费用车30天,在第28天归还车辆之后,被*台从支付宝自动扣除¥699多次联系*台客服和业务员协商退费,对方推诿拒退恶意侵占钱款
发布于2026-06-04 14:19

投诉完结
霸王条款
根本用不了他们给的流程处理,乱收服务费,金额过高,商家服务态度差
发布于2026-06-04 12:41

投诉完结
拍小租虚假宣传并收取未约定费用
当时我过去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些要交的费用,一到那就要我交什么GPS定位费,什么租车费的,还有什么电池费的,当时我去之前说好的免费的,这个属于欺诈,后面我就去跟了老师傅一天,人家还是这个被坑了,根本没有这些东西,后面我第二天就把东西还回去了,他就是要我交完这些才能行
发布于2026-06-04 12:11

投诉完结
拍小租诱导签约、霸王条款强扣费
本人与2026年6月2日在入驻拍小租入驻商户签约租车,对方使用高薪和提供免租来诱导我在拍小租上签订租赁合同,每期799,共三期,并且直接在支付宝上签订了自动扣费,无法取消。事后发现送单价与宣传严重不符合,并且用达到单量提供免租来控制工作时长(新骑手根本不可能完成),而且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规定并且有安全隐患想要退租取消协议,并且已经将车辆归还,但因合同内的霸王条款我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否则概不取消,在支付宝*台也无法解决,属于强制消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此外*台放任商户出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符合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车,这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藐视。我的诉求是立即解除合同,*台上的扣款程序立即取消并确保之后不会有任何扣费
拍小租联系不到客服且不予退款
你们都没打我电话,怎么叫没打通?你们客服电话才打不通。
发布于2026-06-03 17:24

投诉完结
拍小租霸王条款强收违约金及定位费
1. 事情经过:本人昨日租赁该商家电动车,仅使用1天,车辆完好无损现已现场归还,全程留存车辆完好照片、还车实拍、纸质合同、聊天记录全部证据。
2. 商家违规问题
①签订纸质合同暗藏霸王条款,规定租用不足一月按整月收费、提前还车收取30%高额违约金,单方面索要362元费用,不缴费就威胁次日直接收取整月月租。
②支付宝拍小租*台偏袒商家,依照不合理条款核算违约金,无视《民法典》格式条款无效规定。
③99元定位服务费强制不退,无对应服务仍扣费。
3. 我的诉求
车辆已完好归还,只承担市场合理单日租车费,取消所有违约金、整月租金、不予退还的定位费等不合理账单,*台撤销异常待扣款订单。
4. 已拨打西安12345政务热线提交投诉,等待市场监管处理。
发布于2026-06-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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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小租重复扣款699元且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6年3月27日在拍小租*台租赁电动车,已线下向门店全额支付1期租金699元(有收据/转账记录为证),但*台仍在2026年4月27日自动扣款699元,且订单显示待缴租金。多次联系*台客服要求撤销扣款、关闭订单,均被推诿。 现投诉:上海拍分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拍小租)存在重复收费、合同违约、强制扣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1. 立即退还多扣款项699元;2. 依法查处其违规行为。
发布于2026-06-03 14:39

投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