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租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收费
1月13日我在新吴区与相关方签约租车,对方以免租金为核心卖点诱导签约,还口头承诺下调跑单条件,且招聘宣传称派单距离不超3公里、时间自由,可实际派单常超10公里,免租跑单标准也远超新人可达成范围,对方还拒不履行调整承诺,同时该合作的拍小租*台存在系统性套路欺诈问题;1月29日我在梁溪区苏南无锡配送服务中心总部还车,实际用车仅半个月,目前签约门店已放假,总部未放假,对方却要求我支付整月租金,而合同中不足一月按整月收费的格式条款,对方签约时未履行提示义务,该条款应属无效,我的诉求是按实际使用时间仅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发布于2026-01-30 17:46

投诉完结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导租车涉嫌欺诈

投诉详情
未完结
虚假宣传,拍小车电动车租凭,要求成都蓉即达餐饮配送有限公司解除相关租凭合同
2025年9月9日,我在58同城以找工作为目的与一个招配送岗位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由成都蓉即达餐饮配送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面试前招聘人员给我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那个商家也是各种使用诱导话术(如: 8小时450~600,提供吃住、无住宿提供公寓式住宿,新人第一-月500单都是小意思等),劝说我在支付上的拍小租跟他们签租车合同,租金799-个月,由于我并没有提防他们签订了租车合同,共租了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后面经过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注》要求,1.“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 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 2、 6.1.1条规定,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而他们给我的电动车在*直路段的时速就已经超过了25km/小时,严跪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_二) 款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欺*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款规定,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性的销售诱导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聊天记录、招聘信息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的诉求是:撤销诉讼在支付宝拍小租上的分期,及其他相关合同。
发布于2026-01-30 04:46

投诉完结
拍小租*台租赁*局及企业失联投诉
关于“招聘转租赁”新型*局模式及联合查处建议的情况说明
致: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汝州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交人: 黄胤
联系电话:132****8138
日期: 2025.11.27
来自支付宝拍小租*台的南通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企业微信加我微信称能解除 支付宝小程序拍小租订单骑手服务跟车辆订单,来与我协商一次性结清费用。并且我已结清费用,归还车辆跟电池,却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持续几天。
1.原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八一路6号 南通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02MAEJRHETXL 现住址河南省*顶山市 汝州市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02MAEJRHETXL登记机关 汝州市市场监督理局 2.合作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九堡家苑三区12排50号103 信用代码92****02MAEDQ21085 企业名称 杭州市上城区毓尊电动自行车商行(个体工商户)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家苑三区12排50号103 登记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在*期求职过程中,遭遇了以“汝州市大赢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面试点为实施主体的新型*局。亲身经历及后续调研表明,此案并非个例,而是一种正在全国多地蔓延、模式固定的“招聘转租赁”系列诈*。为避免更多求职者,尤其是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受害,维护本地就业市场与消费环境的健康秩序,特将*局模式梳理上报,并恳请贵单位予以重视,考虑启动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
该*局已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其核心在于以完全虚假的招聘为诱饵,最终诱导求职者签订高价租赁合同并*取钱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 虚假引流 在BOSS直聘等*台,发布“宠物店后勤”、“文员助理”、“仓库核对”等门槛低、时间自由、日结高薪的虚假职位。 精准吸引大量急需灵活就业的求职者投递简历。
2. 线上诱导 添加微信后,承诺“工作简单、就*安排、下班现结”,并以“方便面试、快速上岗”为由,要求求职者携带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
发布于2025-12-2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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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直聘上看到高薪兼职跑腿职位,被金华才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引导到拍小租租电动自行车虚假宣传诱导签约要求解约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31日在boss直聘上看到高薪兼职跑腿职位并与其人事联系。 12月1日前往线下,其人事与我讲解跑单很容易并且单子很多单子钱也很多,随便跑跑就能拿钱多劳多得,我相信了以后他多次拿我手机在支付宝上操作,签下了3个月拍小租租车合同3个月,我多次告知他我只干一个月,他和我说没关系的到期还车就会解约,并以电动车免租金诱导我与金华才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签订《电动自行车租赁合同》及《电动自行车电池租金垫付补充协议书》。 签约后,我发现以下严重问题: 一、被告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根本违约。经现场查验,他们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安全使用。 二、合同包含大量不公*、不合理的无效格式条款,且并未给我提供合同副本,我提出问题以后依旧诱导我说都是没关系的,到时候按时归还就可以。 所以我并没有提取车子离开,晚上回去后我怀疑合同还是有问题,所以于次日12月2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其领导人态度恶劣,并威胁我要求我支付这一个月的车租金。我拒绝后他提出不予解除合同。我向12315,婺城区西关街道派出所和三江街道派出所寻求帮助,无果,在12月3日在微法庭上提出诉讼。 本人曾有中度*和躁狂症病史回去以后感到心脏不舒服,呼吸急促,多次头晕目眩,并带有崩 我要求解除签订的《电动自行车租赁合同》及 《电动自行车电池租金垫付补充协议书》以及电 子阴阳合同即拍小租先用后付并且返还已支付的 款项共计人民币100元,赔偿我为维权所支出的 合理费用人民币300元
发布于2025-12-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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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深圳市即配到家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美团骑手招聘*局及拍小租非法签约
2025年10月29日16点左右,通过网上招聘来到线下门店以美团身份进行面试,在租赁电动自行车后,面试官在拿我本人手机进行操作,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支付宝里面的拍小租小程序里面签订了两个我不清楚的骑手服务订单(有电子合同),而且电子合同的签名是他签的本人名字,操作完之后叫本人扫脸,说是简单扫个脸就行了。本人于晚上发现这是一场*局,因为这两订单共要交800块钱,然后电动车于当晚归还回去,因此本人的诉求就是在拍小租那里取消这两个骑手服务订单。原因如下:
1.线下合同(未有公司盖章)和线上电子合同不一致。
2.电子合同签名非本人签名
3.合同违规收取高额违约金
4.租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标准,时速可达45km/h
5.电动自行车电源接线不符
合*30mm标准,存在私
自改装,存在安全隐患
6.商家不提供线下门店营业执照,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或无营业执照
7.全国各地已有众多消费者反映类似情况
发布于2025-11-30 22:19

投诉完结
拍小租无故称未还电动车拒不退押金
本人2025年住的电动车早已还回去,为什么说没有还回去呢?我还回去的证据和照片都有呢。
拍小租诱导签租车协议拒退全款
我于2026年4月2日在镜湖区东郊新村2村,18号门面房对面的美团站点人员,引导下签署了一个不知道具体内容的租车协议,当天不予退了,第二天退款要我500,希望可以进行处理,对我进行退款
拍小租强制签约并收取未告知费用
2026年4月1日,通过boss直聘了解到有人发布“3天1000赵一鸣零食配送+日结提供车”,于是与其交流,随后加其微信,让我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西乡塘街道明秀西路122号城市碧园a座2楼a2-85号所谓的“日结跑腿报名处”实则是非法车行,进行线下面试,然后让我与里面所谓的“工作人员”签署了《车辆租赁协议》(一期起租),商家即甲方为西乡塘区小酷租赁服务部,乙方为我,甲方让我在“拍小租”小程序上租赁了699块的先用后付的车电一体服务,手续费为15元,但甲方也让我在“智租换电”APP上签订换电和租车服务,在租完车的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的使用时间中真实提供服务的为“智租换电”APP,而不是甲方,未履行合同。
合同上并无注明租赁截止日期,但还是给我租赁了三个月的服务;合同上也无注明租赁车辆时需强制购买GPS服务费,但仍在“拍小租”上租赁了一个月的先用后付的GPS服务费299元,手续费3元;我发现问题后于2026年4月2日,将租赁电动车归还至商家,并试图协商,但甲方以一切按着合同走,强制要求我支付一个月的车电一体租金和一个月的GPS服务费,后于“拍小租”的客服进行协商,但得到的回应也为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走。
希望最终得到取消“拍小租”小程序上的车手一体和GPS服务费订单,以及退还18块钱手续费。
拍小租虚假宣传诱*租车并扣款
本人在2026年3月30日在深圳龙华汽车被对面小象工工作人员以跑外卖高额奖励的名义*去租车被派去深圳南山常兴饿了么入职与之前说好的不符感觉是卖人头的被*了于第二天联系租车客服退车按协议扣款462.06块退款理由车烂不值钱不想按协议扣款想全额退款
拍小租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问题
2026年3月22日,车行工作人员通过拍小租*台(用我支付宝信用免押,在江苏盛昊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门店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辅路,门店电话:177****2415,*台客服:40******03,最*下单门店,拍小租页面提供)先用后付提车,(实际提车在金龙花园 友谊河路1号,秦淮小象超市站点),因为实际收入与现在情况不符,且签补充协议时所说车速不超过25km/h,车辆未经改装,与事实不符,实际远远超过25km/h,存在瞒报,有安全隐患,所以提前来还车。车子已归还到指定地点,与拍小租*台,车行都沟通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束订单!
拍小租虚假宣传且未提供房间
房间没房间没见都没见,为什么还要支付嘞?这不是*人的吗?
拍小租租车离职后被起诉追租
我2024年6月30日入职跑外卖 租车一个月 然后我离职了 我给了一期的租金现在要起诉我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怎么我就该你们拍小租公司的吗
发布于2026-04-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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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小租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收费
3月18日在58同城找到日结兼职
称租车免费第一个月不交任何费用免费跑
且承诺*台订单多跑就有
实际情况单子距离远单价低
3月19日下午到线下取车签署合同只给我看了纸质合同对方在我手机操作拍小租*台说这些不用看让我签署
签署完合同后告知我5天后每天收100块连续收10天的车补
3月20日下午跑不了还车对方要求收我498元车补
车辆已还但是拍小租*台依旧在计费
且对方租赁给我的车辆高于市场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新国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高于25km/h车辆没有脚踏板严重影响我的生命安全
对方称第一个月车辆免费租赁与后续的收费不符合对方承诺的免费
只要求解除还在计费的订单和废除合同
发布于2026-04-0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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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小租恶意克扣租金拒不全额退款
2026年3月15日 向该公司租赁电动三轮车,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 1380元。
2026年4月2日被收车,我共实际使用 19天,应付租金约 291元,他应退还剩余租金 1089元。
但他们以“新车、提前还车”为由恶意克扣租金,仅同意退还 300元,属于不合理扣费,严重侵害我合法权益
发布于2026-04-0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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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小租擅自将6期改为12期并拒退3600元
我本人与2025年9月21日在拍小租线下门店租的电动车,原来是分期的六期,结果现在给我直接改成12期,跟我要了¥3600,请尽快给我处理退款,这个钱检出河源电动车,我早已还回去,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检验钱还没给我退
发布于2026-04-03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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