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正街老凤祥珠宝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黄金
本人于2025年11月15号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正街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手镯和足金项链花费2321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2.3克,导购一直再以可以打折优惠免工费换款等话术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86.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某位导购该称项链是实心的,实际是空心的。该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本人承诺所述一切属实!愿意为此负法律责任!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6-01-22 00:14

投诉完结
老凤祥诱导置换致黄金克重短缺
我7月21日在宁波世纪东方的老凤祥用10.81的足金首饰置换,当时折换城现金是9757,当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诱导我换一口价,说一口价的可以多换几个,还不用贴钱,但是回家后,我看了看发票,算了一下黄金克重,加起来只有6.03,说是保值保价的!!并没有告诉我克重,我本人当时以为是置换用价位的黄金,到家后发现少了我足足4.8克,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退货退钱!!!欺*消费者!!
发布于2025-07-23 04:17

投诉完结
投诉老凤祥金手镯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我给我老婆在2024年8月23老凤祥买了一个3万多的金手镯,于2024年10月6号出现质量开裂问题,找到销售员跟分店经理要求退货退款,我们是老凤祥老顾客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质量严重问题已经对老凤祥不信任了,我也打了老凤祥售后他们态度强硬不给我退货退款。店员说卖出去的黄金一天都不给退,我打的售后跟我说买的那天起15天可以退超过时间,只能给我维修,他们口头不一致,买的时候发票啥都没写,这更让人生气,只凭他们嘴巴说说。
发布于2024-10-07 12:13

投诉完结
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发布于2024-07-23 06:51

投诉完结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胜利路步行街52号老凤祥黄金戒指克重不实价格欺诈
4月23号男朋友中午买的戒指,给的吊牌是5g的,拿回家感觉好轻当天下午6点就去门店称只有1.5克,要求退货不给退,购买的时候询问多次问克数都不告知,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54.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4-04-24 05:49

投诉完结
老凤祥道真店销售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数
在二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领尖尖到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尹珍街道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黄金,首先店员没有给我讲他的实际的克数,而是给我推销他们的工艺和外貌,说可以置换当时没有说客售当我已经付款后我发现不对回到家之后我的家人告诉我在2026年4月1号下午的8点多,我在道真县尹珍街道松江西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黄金,首先店员没有给我讲他的实际的克数,而是给我推销他们的工艺和外貌,说可以置换。当时没有说克数,当我已经付款后我发现不对,回到家之后我的家人告诉我这是一口价黄金,我在微信他问他这个克数是多少,他也没有回复我,现在我给他说,我要求退款,他不给我退款
发布于2026-04-02 10:34

投诉完结
老凤祥硬金饰品换货乱收费及霸王条款
2024元月份在老凤祥买了足金饰品皮丘,只有0.84g,当时金价大概600多/克,因为是硬金,只能按他们的定价1260元购买。昨晚睡觉不小心弄断皮丘角,没办法只能去老凤祥店里换,换几乎同样克重0.85g的福袋饰品,要我补610元!理由是他店金价涨了,而我的金只能按当时购买的金额抵扣,那作为消费者我的金在他那就不允许增值?硬金又是以什么标准来定价,0.84g卖到1870元!而今银行价仅1020,他们店饰品金价1360元
老凤祥武汉金地广场店诱导消费拒退黄金戒指
我于2026.3.29,在武汉市洪山区金地广场一楼老凤祥,购买一个金戒,一进去销售开始介绍克数重的大概四五千元,之后开始介绍打折商品不到打完折是2千左右,没有说明克数一直在那里用计算机算打折后的价格,我们一看价格还行,跟四五千的相比一看便宜这么多就说要这个吧,这时候问题就来了,一开始她没有说明克数,在我们追问下只说没有1克,也没有说明是传闻中的一口价,只在那里说是打折商品,然后我们就鬼使神差的付了款,吊牌也没有打包,也没有说明一口价与正常买的区别,也没有发票,只有一个质保单让我们签字还,上面也没有克数标注,回头越想越不对劲,找回去说不退,或者换克数重的,那可是黄金啊,是能一句话换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诱导消费吗,商量不成然后110报了警,店员还在那里说110来了也管不了,结果真是这样,说不归他们负责,让去找12315市场监督局,在那踢皮球真是颠覆了我的认知,店员都知道不管,应该是经常做这种事吧,难道就让他们这样肆意妄为吗?
老凤祥虎门万达店黄金以旧换新涉嫌虚假宣传
本人*期在东莞市虎门万城珠宝店(老凤祥虎门万达店)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原价3119元,自带0.57克黄金以旧换新,实付1888元。店员口头承诺饰品重量1克多,但拒绝提供发票、拒绝现场称重,单据未标注克重。回家称重发现不足1克,与承诺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隐瞒信息、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现要求全额退货退款,并查处商家违法行为。
发布于2026-03-31 02:54

投诉完结
老凤祥南沙环宇城店诱导消费致误购18K金
本人于3月29日晚,在南沙环宇城老凤祥门店选购金项链,本人全程以购买足金999为目的,与店员沟通、议价并完成购买流程。
选购期间,该门店未对18K金饰品与足金999饰品进行明显分区摆放,也未做清晰标识区分;本人因不了解18K金与足金999的材质差异,受店员误导,误将18K金饰品认作足金999,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完成购买。
支付完成后,门店开具的发票未明确解释18K金项链的含义,也未对饰品克重等具体规格作出清晰说明。该饰品实际重4克,本人支付总价5100元,折合单价1275元/克,而当日18K金市场均价约753元/克,售价远超市场合理价格,商品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对等。
事后本人向门店提出退货退款申请,遭到无故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现特此投诉,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督促商家为我办理退货退款。
发布于2026-03-30 22:35

投诉完结
老凤祥龙湖滨江天街店销售欺诈拒开发票
2026年3月28日下午五点多,我在成都市老凤祥龙湖滨江天街店购买了一个价值为2242的金戒指,销售全程未主动告知我克重单价以虚假折扣等手段哄*我买下戒指,没有给我称重,质量保单上也未标明克重,并且没有开发票,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单价远超现在金价,本人要求全额退货退款。
发布于2026-03-29 18:47

投诉完结
老凤祥张家港万达店黄金克重欺诈
2026年1月28在张家港万达老凤祥买的黄金,第一天去就懵懵的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一口价的,但是店员帮我称重了,说4.5g,第二天去店里又问,店员说是一口价的,我想想算了,一口价4.5g就这样吧,直到3月29日附*几天才知道买了只有3.76g,去店里问给的解释是当时给我估算了一下,带标签4.5g,完全不知情,我有录音表示当天没有录到她说带标签4.5g,如果有我会很敏感问那去掉标签多少g重新称一下,我若是知道3.76g要七千多我不会去买。
他们意思是我换的旧金帮我算的高价,那么现在不需要,就按照低价退款,旧金3.825g按现在折旧金价的钱,然后追回补的差价也可以。
发布于2026-03-29 16:21

投诉完结
老凤祥长垣门店诱导购买一口价金戒拒不退款
在昨天3.25号在线下门店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宏力大道老凤祥 购买了老凤祥的金戒指 购买后发现店员欺*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商品 后来协商退款 不退 只可以换 我现在的诉求就是全额退款赔偿
发布于2026-03-26 14:02

投诉完结
老凤祥赣州九方天虹店诱导销售、拒退换货
2026年3月21号晚上9:21分,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九方天虹商场老凤祥门店购买手镯,因不是本人去买的,是8岁孩子他爸去买的,当时孩子说要买翡翠手镯,因孩子金额不够,店员诱导孩子购买所谓石英岩玉手镯,没有任何证,第2天本人去到店内,本打算更换其他产品可店员态度恶劣,在那里等了二三十分钟,没有一个人来处理,要求过找负责人,也没有负责人出现,店员以贵重物品离柜台一概不退,为由拒绝退换货。
发布于2026-03-25 17:47

投诉完结
老凤祥昭通专柜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2006.3.21下午我进老凤祥想看项链然后来了一个柜姐一直带着我看一口价的,我是想买安克重的他就跟我说都是大克重一直推荐我买一口价的第一次买不懂就被忽悠买的也没有告诉我克重是不是计重还是一口价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6年03月21日于老凤祥昭通分号专柜购买足金项链,售价共4440元。购买中,询问两次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没有告知我有克重的情况下未告诉我,全程未给我说明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
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5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诉求内容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也没有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没有提起。到家后发现只有质保单发票未开据。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第四天才知道是2.4克,通过微信沟通售货员拒不退货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
发布于2026-03-24 22:11

投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