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龙湖集团住房质量问题
标题:龙湖南山虹桥天玺领峯房屋漏水重修欺诈业主 本人是上海嘉定区江桥镇乐秀路99弄新建小区——龙湖南山虹桥天玺领峯**栋**号楼***的业主,在11月初开发商组织的所谓“预看房”活动中,发现房屋主卧、客厅存在严重的漏水、门框受潮腐烂的情况,以及其他如瓷砖空鼓、五金不全等问题共计一百多处。现场的开发商负责人、房修领导答应,会在七天内查找出漏水原因,对漏水的主卧客厅吊顶及腐烂发霉的厨房门框全部拆掉重装,并提供现场拆除及安装的视频和照片。 但实际返修过程中,多次诈欺业主已完成拆除重装,遭揭穿后拒不整改,性质恶劣,严重损害民生,恳请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如下: 1. 房屋严重质量问题,主卧客厅吊顶大面积漏水,门套泡水腐烂 2. 诈欺业主,承诺拆掉泡水吊顶,实际严重失信。屡次谎*业主已拆除重装,遭揭穿后拒不整改的恶劣行为,包括, 11月20日:诈欺业主吊顶门套已经重装,但无法提供约定重装的视频资料 11月25日:二次诈欺业主已重装,然现场照片仍显示大片原有水渍 11月26日:三次诈欺业主已重装,然现场无任何拆除吊顶石膏残留 11月28日:四次诈欺业主已重装,然拆开吊顶位置为原无漏水处,显然存在恶意欺* 11月29日:承认实际未重装,但拒不整改 12月5日:未与业主进行任何沟通,擅自将拆除部分修复了事,未按约定重装 12月11日:答应拆除并重新安装,但截至12月19日以没有工人为由,一直拖着未施工 12月24日:在有关部门的再三督促下, 终于启动拆除重装,然实际过程偷工减料,仅拆除部分泡水吊顶并意图,蒙混过关,在业主的再三督促下拒不整改,行为恶劣 望及有关部门落实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敦促开发商保质保量交房。作为一名本份的打工人,一直尽心的在工作岗位上为上海建设贡献一份努力,买房更是耗尽了两代人心血,拆除泡水吊顶重新安装并提供现场记录,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弄虚作假,谎*业主。
发布于2023-12-27 15:57

投诉完结
龙湖双珑原著主卧空调排水设计缺陷问题
我于2019年购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双珑原著的住宅,2021年交付,自开发商交楼至今暂未入住,近期装修房屋需安装卧室空调,才被多个空调品牌安装师傅告知主卧由于空调排水口位置过高,导致无法安装空调,经与龙湖地产及物业沟通要求其整改由于设计缺陷导致我无法安装空调的问题,被告知交房已过两年维保期,坚决需要我个人付费,方可配合整改。但由于开发商设计缺陷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设计缺陷本身是不具备所谓过期的说法,开发商是要负终身责任的,现请求龙湖地产及时安排针对自身设计缺陷导致的空调排水位置!
龙湖楼盘虚假宣传,要求恢复东大门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由龙湖,鑫基,华德三家企业操盘的龙湖鑫基华德天璞楼盘,虚假宣传,欺*消费者,买房时宣传的小区三个大门,其中东大门为小区的总大门,是作为小区业主的步行入户大门使用,买房时告知东门建筑二楼是违建,仅供售楼时使用,交付会拆除,只保留1楼作为业主入户以及物业办公。现在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整个大门及通道全部被拆除,开发商突然说整个东大门的造景跟通行通道同2楼一样都是违建,需要拆除东大门,不予通行。这跟买房开发商的承诺与宣传不符,现要求恢复东大门的造景及通行使用
认购协议纠纷及定金退还问题
本人于2025年7月5日与云南龙湖嘉合置业有限公司就“滇池宜城(西南海)J2011-027-17号Q地块建设项目”签订《认购协议书》2份,分别为住宅3-2-2902号房屋和负一楼655号车位,支付定金合计5万元整(其中住宅3万元,车位2万元),约定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购房合同。因双方未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而且认购协议里要求乙方不得以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拒签,剥夺协商权,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被拒。同时,经查开发商存在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车位;2.定金未存入指定监管账户;3.剥夺合同协商权(格式条款无效);4.虚假宣传装修标准;5.违规操作签约流程;6.学区承诺欺诈(诱导购房);7.多项条款约定不合理等违规行为(详见附件),现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5万元。
龙湖物业长期漏水问题严重,服务态度差
4月13日第一次跟李*负责人说漏水情况,并发现经常漏雨就断电,此后不断提醒,没有任何反馈 6月初又发现漏水,报告管家,几天后来上门查看,没有给出结果返回 6月中旬北京下雨再次反馈,物业说明天来查看,看后没有给方案 7月4号北京4点开始顺义大雨,家里的阳台面的墙壁都开始漏水,所有电器开关漏水,房屋直接跳闸.我们自己抢修一夜 7月10号北京5点顺义暴雨,如视频,家里用最大的洗脸盆往出韬水7盆,一直给物业管家和维修负责人李某某打电话,在8点上班了才有人接听,然后给的答复是明天来修 7月11号,维修负责人李某某上门,未给我们修复,并告知你们投诉没用就他管,你们都忍这么久了,再忍忍,然后走了 ps:未避免误会,解释描述一下我父母的沟通,两人均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国家退休人员,65+岁数,由于长期没人管,两人买了梯子在9层的楼房顶层爬梯子自己维修,但由于不懂只能把阳台的灯摘下来,今天在李某某用嚣张的态度回复后,由于父亲血压高,脑血管不好,出现症状.以上均是客观陈述,一切均有证据可取证 我们诉求: 尽快修好,请检查,不要让两位65+的老人自己修补了 由于漏水墙面和家具均损坏,需要看怎么解决 更换维修负责人李某某,不要制造事故,要解决问题,同时不要每次都搪塞 根据法律:《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都应做出整改.修复和赔偿,并在5年内持续就后续产生的漏水和因漏水产生的后果持续修理 反思: 希望龙湖可以重视自己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可以做好,我们买的时候说是高端线,但是我们体会到的是最低端的服务和质量,有些我们验收的时候应有的装置都没到位,我们可以容忍你们改和补,但是请不要把你们开发的问题和物业接盘后不解决的转嫁给消费者,那时候可能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沟通那么简单了
龙湖精装房空调面板无法使用,承诺免费维修却变相收费
我买了龙湖成都市双流区九里璟颂的精装房,25年交房,问题特别多,其中就有一项是空调面板无法正常使用,开发商及物业承诺收房之后会无条件免费配合整改和维修,遂开始正常装修安装柜子等,但是转折来了,等我装完之后,之前未解决的问题及责任转变成业主的了,比如空调面板无法控制,现在想要调试就要让我交钱,不然根本不管业主,龙湖电话打了也无人回复,置业主于不顾!这种无良的开发商,简直无法无天,希望有关部门制裁一下这些人!
发布于2025-06-13 18:30

投诉完结
龙湖集团物业费与入户门安全问题投诉
催着交物业费那我家人的安全问题都不能保证我凭什么要交,你们自己说好的入户门不外开,要外开得进过隔壁的同意,收了房你们物业就不管了吗?
发布于2025-06-04 10:08

投诉完结
龙湖集团商品房水管施工问题导致面积浪费且无整改补偿
购买的商品房水管因施工问题与设计严重偏移,浪费该区域大量面积无法使用,统一交付后态度依旧敷衍,不引起重视想草率交付,无任何实际措施完好的整改方案,也无任何补偿。
发布于2025-04-03 06:08

投诉完结
龙湖集团拖欠工资问题
不给开资,拖欠工资,一直再拖,一直也没信,因为他们争自,不给员工开,嘎哈啊
发布于2025-03-28 10:02

投诉完结
南京江宁龙湖龙湾天街停车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且拒不处理投诉
我于2025年3月7日下午4点左右进入南京江宁龙湖龙湾天街停车场,进入时被对向来车堵住无法进入,对向出口车道被一辆白色面包车堵住,此时商场工作人员在我已经进入闸机后把我拦下,表示为对方车辆让路,我配合工作人员让了2-3辆车后,工作人员仍然不让我进入商场,继续引导对面出口车辆不断的前行,(对面不是堵车,而是刚到的车辆),而此时的我已经进入闸机,无法后退,商场工作人员仍然强行要求我倒车,我拒绝了。
商场工作人员则去对面车辆内辱骂我,表示我不让车辆通行,导致我和对面车主进行了争执。
当时我对此商场情况投诉到龙湖集团,南京龙湾天街不予理睬,不予受理,不予调查,任由工作人员对我的辱骂,表示查询不到此事。
龙湖集团客服用剧本话术一遍遍的回复我,并且不予调查此事,使得我被骂后两周仍然没有得到商场回复,作为经常在此商场吃喝的消费者,无法得到最简单的人身保障,即使在出入口这么明显的地方,有监控的地方,都不调查,敷衍消费者!!辱骂消费者!!!
希望领导可以帮助我们老百姓,让商场得出合理的解释!
发布于2025-03-20 00:20

投诉完结
对武汉白沙龙湖天街商场服务态度差及处理投诉不作为的投诉
本人因2024年10月在武汉白沙龙湖天街洲B馆京东家电购买4件家电,后在11月28日在该店要求送货,因送货时间跟原定型号问题,与该店有争执,后致电龙湖天街客服请求协助,该工作人员59分钟才到现场,对此非常不满,在2024年11月28日多次致电龙湖电话950966投诉此事,龙湖集团客服及商场服务中心,从未对此事作出跟进解释处理。
2025年3月8号11:30来该商场A馆3楼客户服务中心,跟前台余姓工作人员当面投诉,要求处理我原来的投诉,且还有当天遇到该商场VR工作人员的问题,并明确告知投诉必须要有回应有结果(全程我方录音),至昨天3月18日,无回应。
2025年3月18号20:00至商场A馆3楼客户服务中心,跟前台交涉后,来了所谓运营,敷衍我,并全程玩手机,觉得不可思议且不可理喻,后由前台招呼来直属领导曾姓工作人员,该人告知我原来负责京东楼层的楼管已经辞职,且该人员姓陈,并非我说的姓白,随后嬉皮笑脸跟我勾肩搭背,说没必要生气,称京东的东西已经送到,我迅速远离并警告她保持距离,后面就是一堆服务术语堆砌的废话,称跟我道歉,称客服确实该培训上岗,我不接受该说法,再次上来挽我胳膊动手动脚,警告无效后报警,由干警警告她非必要,不要肢体接触。
诉求:处理当时楼管陈的直属领导(下属失职),3月8号接待的余(未上报领导该投诉,未妥善处理),以及3月18号的曾工作人员(客户投诉,不跟进,不沟通,不反馈到客户,没有职业素养),本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及任何礼品赠送,全部要求人事处罚。
发布于2025-03-19 09:25

投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