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名举报天鹅到家招聘培训涉嫌欺诈及强制交易
本人实名举报"天鹅到家"*台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欺诈和强制交易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 违法事实: 2025年7月5日,妈妈在boss招聘网站看到关于天鹅到家的家政工作,于是点击询问,跟工作人员"朱老师"约好7月6日去天鹅到家.保姆月嫂育儿嫂(苏州中园大厦店)公司面试。 7月6日去公司面试,结果工作人员却以无工作经验为由要求培训,说只有接受培训后考到证才给派单上班,另外天鹅到家工作人员"马月婷老师"更是一步一步以培训才能派单工作以及培训后高薪单子很多为由一步步诱导、忽悠我妈交培训费,更过分的是:"马月婷老师"曾一把*过我妈的手机去扫码,让我妈直接支付密码付钱,生怕我妈不交培训费,最后成功诱*培训费共计3968元。我妈学了一天回来意识到自己被*,于是第二天我就报警了,也立案了,但是警察也只是协商,协商结果是退还3200元,当时同意啦,直到今天3200元才到账。但是现在越想越气,学了一天就扣768,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扣费太不合理了。现在我们一家人都不接受这个协商结果,要继续维权。 2. 案件进展: - 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 - 经调解退还3200元,但仍有768元损失 - *台工作人员存在强制交易行为 3. 投诉依据: ① *台以虚假招聘诱导交培训费,涉嫌欺诈,涉嫌违反《刑法》第266条诈*罪。 ② 工作人员行为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制交易。 ③ 违约金扣除无合法依据。 具体诉求: 1. 彻查"天鹅到家"招聘培训中的违法行为 2. 责令退还剩余768元款项 3. 加强行业监管,杜绝此类*局。天鹅到家.保姆月嫂育儿嫂(苏州中园大厦店)
发布于2025-07-15 22:07

投诉完结
投诉天鹅到家清洗抽油烟机拖延且售后不作为
我于2025岁6月20日在美团*台上购买了天鹅到家家政保洁重庆店的清洗抽油烟机的服务,服务于2025年6月21日完成,当时清洗的人员洗了六七个小时,远远超过正常的时间,后来才知道是洗坏了也安装不上。此后售后开始跟我对接,我说找了维修的人看了说是电机坏了没法修就走了,我把情况反应给售后他们不理人,后面因为天天做法是在忍受不了油烟就在京东上买了个新的,拆油烟机的时候也反馈给售后了还是不理人,拆掉的油烟机放假里面想着他们售后要检查,可是过去了好几天的时间售后依旧不回消息,因为放家里太占地方就扔了,现在他们知道扔了以后就又非要提供什么物损证明。这完全是在欺*消费者权益,我希望得到应有的处理。
发布于2025-07-11 09:07

投诉完结
投诉天鹅到家服务质量低劣与退款遭遇无理刁难,让客户陷入了一场令人心力交瘁的噩梦
投诉天鹅到家(五八到家)服务恶劣、退款设置无理障碍、合同条款霸道 本人于2025年2月13日在天鹅到家(五八到家)*台支付了7840元(两年服务费)及4200元(保证金),共计12040元,委托其为我寻找一位能照顾当时仅1岁2个月孩子的住家保姆。选择该*台本是信赖其作为“大公司”的口碑(经同事推荐),不料却陷入了一场令人心力交瘁的噩梦。 一、服务质量低劣与退款遭遇无理刁难: 1. 签约后,*台推荐的阿姨工作仅一个月,就因工作时间安排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2. 我们立即要求更换阿姨,*台耗时*两周都未能提供任何合适人选。 3. 因*台无法提供有效服务,家中老人见我们带娃困难,只能无奈将孩子接走照料。我们随即提出合理退款请求。 4. 客服态度敷衍恶劣: 线上客服冰冷回复“退不了”、“不退”。后续客服更提出匪夷所思的条件:要求为1岁多的孩子办理24小时全托并出具证明,否则拒绝退款!试问,1岁幼儿如何24小时全托?这分明是故意设置无法实现的退款门槛! 5. APP退款选项形同虚设: APP内申请退款时,唯一可选理由竟是“老人住养老院”!这与我们照顾幼儿的实际情况毫无关系,*台却强行套用此条款拒绝正当诉求。 二、合同暗藏地域霸凌条款(霸王条款): 细看合同发现隐藏“陷阱”:规定争议需向被告所在地法院(即天鹅到家/五八到家所在地长沙) 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我在昆明付款、签约、雇佣本地阿姨,产生纠纷却必须千里迢迢去长沙打官司!这赤裸裸地利用格式合同欺负外地消费者,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台就是仗着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而肆意妄为! 诉求: 天鹅到家(五八到家)服务品质低劣、客服冷漠、退款机制霸道无理、合同条款显失公*!我们因需要照顾幼小孩子寻求服务,*台竟用“老人住养老院”或“1岁幼儿24小时全托”等荒谬理由搪塞退款!其地域限制条款更将消费者维权之路堵*! 在此,我强烈投诉并要求天鹅到家(五八到家): 1. 立即无条件退还我支付的剩余服务费(共计6000元,按实际未服务时间核算)。 2. 彻底整改其不合理的退款规则,使其透明、公*、符合常理(如荒谬的“全托证明”要求)。 3. 审查并废除合同中的地域霸凌等不公*格式条款。 本次经历让我深感无助与愤怒。恳请消费保*台介入,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此类服务务必谨慎!
发布于2025-06-12 17:26

投诉完结
投诉天鹅到家月嫂服务态度差
2024年五六月份左右,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招银大厦5楼天鹅到家订的月嫂,孩子2024年11月29号出生,周*琳月嫂上户服务,期间对产妇及新生儿多次造成伤害,均在图片中说明,期间造成宝宝呛奶送去*救,两天半失误操作把宝宝脐带拽下来,导致宝宝肚脐严重发炎渗血,宝宝衣服有专用洗衣机,唯一一次让她手洗宝妈的哺乳内衣,月嫂不但不手洗还放在宝爸洗袜子的洗衣机里洗,宝宝在退黄疸期间不给宝宝晒太阳,天天拉窗帘,却留个缝晒自己衣服,我们宝宝睡觉的房间从来不打扫,更别说家里其他的卫生了,家里的地一次都没有擦过,工作十三天从未给宝妈服务过,按过一次颈肩,直接破皮,药都是让宝妈自己泡,我让她给宝宝盖被,她在我老公面前哭,搞得我们家的氛围乌烟瘴气,在来奶初期没有让宝宝吸奶也没有手排奶,这月嫂太坏了,她抱着孩子指挥我们全家干活,指挥宝爸用冷藏的土豆片和捣烂的大头菜敷这种土方法是回奶的,(天鹅公司负责人问我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个方法是回奶的,想问问负责人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个方法是下奶的),导致奶水不足造成直接损失,宝宝在医院不会喂奶只能喂进去20ml,她说我宝宝吃饱了、不吃了、奶瓶不对、说我宝宝早产(她妈的医生都不敢这么说),后来护士小姐姐给宝宝喂进去40ml,说这不是喝的很好吗,我有她手机不离身,多次玩手机的音频,一次呛奶送去医院*救,医院都有记录,在医院拍嗝捂住口鼻,我及时发现提醒,想想真后怕,她就做过一次加餐,木瓜牛奶渣,其他都是三餐,产妇和宝宝房间的地一次都没擦过,注意是一次都没擦过,厕所一次从来就没打扫过,药让我自己泡,我非常愿意与她当面对质!我体谅包容她的不专业笨手笨脚,她却怂恿后来的月嫂不要给我们干活,吐槽产妇产后*,切不知都是她给我造成的,她就是我暴躁的源泉和心结,把我的包容心按在地上*,整个服务过程造成我产后*焦虑,反映到天鹅到家公司,以月嫂离职销售员离职为由,退款1860元费用,我的全额费用是17000左右,由于生完孩子身体健康原因,需要再次手术,又逢过年期间,所以现在才有时间来处理此事。这些情况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领导协助解决处理,我的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5-03-18 21:40

投诉完结
我投诉天鹅到家频繁涨价与服务质量低劣投诉
投诉事件经过: 1. 初次签约问题: 我于2023年2月3日与天鹅到家签订首年度家政服务合同,签约时经纪人明确承诺了阿姨的服务价格。然而,签约后不久,经纪人却以“阿姨涨价”为由要求提高价格,经多次交涉后,商家才勉强按签约时的价格执行。 2. *台存在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 商家在签约时以低价吸引客户,签约后却以各种理由试图提高价格,存在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我于2024年2月9日续签两年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在续约及更换阿姨过程中,商家多次以“市场目前无此价格”为由,试图推翻签约时的价格标准。每次更换阿姨时,商家都通过更换经纪人(更换次数达3次以上)转移矛盾焦点,试图作废之前约定的价格标准。然而,事实上按原价格标准仍能找到阿姨,但商家反复扯皮,严重影响了服务体验。 3. 价格标准问题: 2025年寻找阿姨时,商家再次更换经纪人,并试图蒙混客户,以“2024年开始价格标准已经不同”为由擅自更改价格,并不同我进行协商及告知。然而,2023年首次签约服务过程中该商家也曾声称“23年已无此价格标准”,这种前后矛盾的行为明显存在欺*消费者的嫌疑。 4. 服务质量问题: 在服务过程中,商家匹配的阿姨素质普遍较低,具体表现为: - 态度不好,脾气差,在打碎完、没做好事的时候,经由我方指出不更改反而发脾气的; ,尽管多次向*台反馈,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该服务人员甚至在辞退后上门骚扰客户; - 工作效率低下(如用正常时间2倍以上洗碗,拖延时间,但却仍洗不干净)。 我的本次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退还续交的两年服务费3740元中未使用的部分。具体计算方式为:从2024年2月13日(申诉退款日)起,退还剩余服务时长384天对应的费用。 2. 要求商家对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客户造成的困扰公开道歉。 3. 请求消费者协会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其违规行为。
发布于2025-02-26 20:45

投诉完结
天鹅到家未履约合同并拒绝退款,且多次收费不开发票,隐匿收入偷税漏税
本人在2025.11.26与天鹅到家*台续费一年家政服务,合同时间2025.12.16至2026.12.15. 上一个阿姨2026年3月6日下户,本人从3月3日开始要求*台对接人尽快安排新的阿姨面试,但是直至3月9日,一个星期过去了,服务团队还没推荐到合适的阿姨来面试和上户,包括本人在*台选的十几个阿姨,团队都无法联系到一个来面试。这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经常请假扣工资,鉴于此*台不能继续履约,所以本人要求中止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未服务天数的服务费2026.3.10至2026.12.15共281天,3000/365*281=2309.6元。但是天鹅到家*台不同意退款,也一直提供不了家政人员服务。3月中旬,经多次调解,该*台仍然拒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3月份经消委会多次调解均失败,*台不肯退费,也暂停服务。如果提起诉讼,合同条款要求在企业注册地法院立案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但是本人、涉案公司的运营、以及合同服务所在地均在深圳,此合同条款不合理,也增加了诉讼的难度。 1. 本人实名举报天鹅到家福田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履行合同,要求退回剩余的服务费2309.6元。 2. 本人举报天鹅到家(福田店)从2022年为本人提供家政服务起,至今年,一直都没按合同要求开过发票,属于违约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漏税,情节严重,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3. 尽管我方多次与天鹅到家*台协商,并投诉,但该*台均以合同中单方制定的、极为苛刻的退款条款为由,拒绝解除合同并退款。该条款排除了我方如果因*台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的主要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的权利),加重了我方的责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依法不应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发布于2026-04-02 17:05

投诉完结
天鹅到家未履约且拖延退款4000元
我要投诉五八到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到家,2025年1月10日签约,缴纳4000元,约定普通钟点工服务。目前机构存在未履行合同,因阿姨更换没有合适的截止1月13日未上户,后与客户经理协商年关找阿姨困难决定退单,客户经理反馈会及时处理,直至3月14日才开始走退单流程且至今3月31日未退款,其中多次反馈未得到解决,现诉求是全额退款4000元,麻烦尽快处理。
天鹅到家菲佣培训退费扣款无依据
我在天鹅到家景芳区报了菲佣培训上岗地址在紫荆港大厦上课,在培训过程中老师推荐我报收纳课和育婴课,我报了因为收纳在紫金港区离家*,但是育婴课在景芳区想着太远不方便,就不打算去培训了,就申请退费。交了1564元结果只退了986元。扣了587元也没讲什么原因扣的,我也没参加培训为什么要扣这么多费。
发布于2026-03-28 12:30

投诉完结
天鹅到家未退保姆服务费
我23年的时候叫了个保姆是从23年3月31号到9月29号半年合同 实际上保姆只上户了两个月 他收了我半年服务费 当时是因为各种原因我跟保姆已经达成终止合同 前段时间打开天鹅到家我才发现这笔钱没退申诉她也不给我退
天鹅到家欺诈老人、伪造工单、拒不退款
投诉对象:五八到家有限公司(天鹅到家)
合同号:TEDJ-JZBM-HD2-X20***********92
投诉问题:欺诈误导老年人、恶意拖延退款、伪造工单记录、滥用格式条款拒不退款
【事实经过】
本人父亲于2024年6月2日与天鹅到家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6300元,服务期12个月。
案涉服务自始、唯一服务地点即为养老院,并非家庭服务。
实际仅服务约80天,2024年8月20日后*台未再提供任何有效服务,合同已实际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本人父亲多次当面及电话向销售人员申请退款,因信任对方未留存证据。销售人员明确引导本人父亲待合同到期后办理退款,从未告知到期不予退款。合同于2025年6月3日到期后,销售人员以补充资料、上报审核等理由反复拖延,拒不退款,并诱导本人父亲投诉400,400客服与销售人员相互配合,恶意欺*拖延退款。
2025年11月28日400客服工单伪造“推荐线下面试”记录,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理由与退款计算】
1.案涉合同为格式合同,3.4条“仅入住养老院可退款”系与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签约时销售人员明知我方服务地点为养老院,却未明显提示、未解释该条款对我方是否适用,未尽法定提示说明义务,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涉服务自始、唯一服务地点即为养老院,并非“家庭服务转为养老院”。3.4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家庭服务场景,我方的养老院原生服务场景根本不适用3.4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8条,格式条款应作不利于*台的解释,3.4条款不得约束我方。
3.因3.4条对我方不适用、亦不生效,*台原退款公式(扣除1500元首配费)对我方亦不适用。我方主张按照预付费未使用比例全额计算退款:
退款计算公式:应退金额 = 6300 − (6300 ÷ 365 × 80) = 4919元
4.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费未消费部分必须退还,*台无权无偿占有。
【投诉诉求】
1.责令天鹅到家立即向本人父亲全额退还服务费4919元;
2.认定案涉合同3.4条相关格式条款对我方不适用、不生效、无效,责令*台整改;
3.依法查处*台欺诈老年人、伪造工单记录、恶意拖延退款的违法行为。
天鹅到家沈阳店匹配无育儿经验阿姨
我要投诉天鹅到家家政公司,沈阳沈河区店,2025年7月28日签约,缴纳2700,约定按照客户需求匹配小时工阿姨服务。目前机构存在未按客户需求匹配阿姨,把新手阿姨且没有育儿经验的匹配给我。联系人是天鹅到家小万老师,反馈未能得到解决,现诉求是退剩余的服务费,麻烦尽快处理。
天鹅到家中介费不退、阿姨无资质、售后缺失
霸王条款不退中介服务费 *台无法匹配合适的阿姨 推荐的阿姨无资质上户存在虚假 上户期间阿姨撒谎成性 偷懒 凶小朋友 上户期间频繁接打电话 中介服务和售后无法提供上户工作人员 并且过去了几个月不开发票给我 现在要求*台退还中介费
天鹅到家服务中断且拒退剩余费用
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5年11月与五八到家有限公司(品牌:天鹅到家)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提供353天住家保姆招募服务,支付服务费6837.65元。 1. 首次推荐人员仅服务11天,存在家用电器安全隐患、带孩子外出失联、损坏厨余机、食物未煮熟等严重问题,被迫更换。 2. 二次推荐人员于2026年2月22日擅自离职,*台未按承诺及时补位匹配,服务长期中断,家庭照护需求无法保障。 3. 本人已于2026年3月通过第三方另行聘请保姆,案涉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申请退还剩余服务费4665.80元。 4. *台以“超14天不予退款”为由拒绝退费,该条款未提示说明、免除*台核心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请求: 1. 督促五八到家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剩余服务费4665.80元; 2. 督促部门对该企业不公*格式条款依法查处、责令整改; 3. 追究企业服务违约、侵害消费者权益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与民生权益。
天鹅到家虚假宣传、欺诈老人、拒不退款
我要投诉五八到家(天鹅到家)涉嫌虚假宣传、欺*老年人、事后伪造工单、拒不履行合同退款义务。
事情经过:
2024年6月2日,我父亲(老年人)与该公司签订保姆服务合同,缴费6300元,服务期1年。
实际服务情况极差:仅匹配两位保姆,最后一位保姆于2024年8月20日下户后,公司长期无法提供合适保姆,后续未安排任何有效服务。
恶劣行为:
1. 欺*老人:我父亲为了退款,被对方销售人员李金涛长期忽悠,欺*说“必须等到合同到期才能退”,导致老人一直不敢维权。
2. 事后造假耍赖:2025年6月3日合同到期我父亲申请退款时,对方反悔,又变成了一千多,从我父亲提出诉求,已经都快两年了,一分钱没有退!
3. 恶意伪造证据:在2025年11月28日的客服工单中,对方公然撒谎,称“8月20日后有推荐服务并面试”。但事实是,8月20日后我们根本没有面试过任何阿姨。
4. 天鹅到家销售人员李金涛故意误导我父亲准备大量无关材料、重复跑腿,刻意浪费老人时间、恶意拖延办理进度,服务极不负责,要求立即整改并给出合理解释。
5. 合同中首配费条款术语霸王条款,不合理。
投诉请求:
1. 查处该公司欺负老人、虚假记录、恶意拖延退款的行为。
2. 要求退款4919.18元:
• 应扣费用:6300 ÷ 365 × 80 ≈ 1380.82 元
• 应退:6300 − 1380.82 ≈ 4919.18 元
3. 要求对方对欺诈老年人的行为进行赔付。
4. 要求处罚多次误导我父亲的无良销售人员天津南开公司的李金涛。
发布于2026-03-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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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到家霸王条款强行扣费拒不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5年9月25日在济南天鹅到家*台支付7500元育儿嫂中介服务费。
实际仅使用育儿嫂服务5天,因阿姨不合适、*台后续推荐人员均不符合要求,*台未按约定提供合格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申请退款,*台却以违约金为由,强行扣除1500元,经过投诉后协商扣除500元,只同意退还7000元。
本人并非无故单方违约,*台无合理依据扣除高额费用,该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扣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请求监管部门协助督促商家:立即全额退还7500元。
发布于2026-03-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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