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账号无故封禁,申诉无果
我于2025年4月开始无法登陆自己的晋江文学城账号 账号使用十余年充值金额超过3000元 未有任何违规记录 网上申诉不给通过 客服邮件4月11号回复调查 至今没有进度 每次催促只会说让消费者耐心等待
关于在晋江文学城PC站充值时误操作导致多扣款的投诉
我于2025年3月31日晚,在【晋江文学城PC站】充值晋江币,本意于自定义充值项目充值20元人民币即可,充值完成后发现为200元人民币,后续检查发现该充值项目充值单位为晋江币,按此算我实际应消费0.2元人民币(充值比例为1:100),对此我十分疑惑,便再次输入“20”数值,结果出现下拉弹窗“20000”并选中,故而导致我实际消费200元人民币。
我对此提出五点诉求:1、申请退款。2、对该自定义充值业务进行整改,其充值单位应首选人民币且醒目标示,原有充值类目易造成消费者不便。3、无售后服务,对于各项交易问题无明确解决渠道。4、充值页面驳杂,未清晰明了标注重点。5、交易协议中对于“充值成功后不予退款”相关条目存在霸王条款。
投诉晋江文学城充值失误无人处理且相互推诿
本人2025年3月19日在淘宝官方代理充值晋江币,商户名字为:24小时不打烊 随时充值 ,商户在晋江的备注为(武汉伟业代理充值),共充值两单,第一单为9.85元,为本人客户号74****55,第二单为985元,充值号码写成74****56,时间为19日19:27分,发现错误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店铺,店家表示已到了对方账户,让我联系晋江官方,我打了客服电,对方说帮我登记反馈,并让我申请淘宝店退款,他们那边协助核实。 因隐私无法提供充值错误的人的联系方式,淘宝店铺这边则说已经充值到账了,后续只能找官方处理,官方也把皮球踢回来说让我申请淘宝处理,淘宝拒绝了我的退款。因为钱确实已经到了晋江那边。以下是提供的购买支付凭证, 账户凭证和聊天记录等证据。 我投诉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公司存在充值环节的漏洞,无售后服务,无人处理,互相推诿,本人花钱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晋江作为商家应依法帮我追回对方的不当所得或者内部转移数据解决,但却无人核实,无人处理,作为消费者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请求平台帮我处理。
发布于2025-03-2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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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自动续费争议:未授权购买且无法退款
昨天我在晋江买小说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动续五章里边有一本,-东北猛爹勇闯omega世界,一直买了100多章到完本,但是这本小说,我没有印象看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的自动续费,翻了近一年的购买都没有看见这本小说,就打电话跟客服沟通,他说他们家是霸王条款,买了就不能退,但是问题是我都不知道什么买的,也没有提醒,这样也太不合理了。现在的诉求是想把这本退了。
发布于2025-03-0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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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充值金不给退
充值金不给退!!!充值成功后未进行花费,也未得到任何服务!以软件规定为由不给申请退款,但在充值前未提醒不给退款,直接跳转付款页面支付。
发布于2025-02-2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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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包月服务虚假宣传并要求退费
我于2025年2月23日中午1点购买晋江文学城的包月服务卡,购买成功后,我需要看的书并不在包月服务中,还需另外出钱购买,我认为晋江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包月服务的内容。我的诉求是退订包月服务,并返还包月服务金额。
发布于2025-02-2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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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会员服务存在误导消费
我与2024年12月25购买包月会员服务,在购买会员权益有项完结半价库里存在误导消费者,消费不知道那些内容是会员可看,也没有明显的区分开来,所以我认为有误导消费者
发布于2024-12-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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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晋江文学城服务态度差
2024年11月10日12:09晋江文学城未在我本人知情情况下,免密扣费100去多次找客服,客服态度不端正语气恶劣,拒不答应请求,本人不知情情况下直接扣款
发布于2024-11-1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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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充值翻倍且拒绝退款
11.2日我在看小说的时候,后面需要充值,当时我看有个券是只要三百多。然后我充值之后再去购买,直接翻了三倍。玩我呢。联系客服。客服说了一堆就是不退款。到现在11.11号还没解决,还冻结晋江币。
发布于2024-11-1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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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微信充值退款纠纷
未成年人(15周岁)在23年11月9日用微信零钱在晋江小说充值,家长24年9月10日发现后就在公众号上联系商家申请退款并提交了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户口本信息。商家说根据《民法典》19条和145条以及他们公司内部规定单次充值不超过100元,每月不超过200元就不退款。我不认可,在微信订单中进行投诉,商家让我写邮件证明此手机是未成年人在使用并要求了很多信息。我邮件中告知由于需要上下学接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不能购买手机号,所以用家长的身份证办理并开通微信,并提供了腾讯公司盖过公章的微信交易账单+微信联系人截图(用来证明此微信号平时是孩子使用),户口本,实名认证等隐私信息。但商家以同样的话术(民法典,内部规定)打发我。我又告知商家,《民法典》写明未成年人此类行为需要代理人同意追认。商家回避此问题,直接用内部规定不退款结束回复。商家以内部规定的金额限制来决定是否退款属于霸王条款回复我商家拒绝调解。再次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这种态度嚣张的商家给予处理,解决退款问题。
发布于2024-09-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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