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客服服务不到位且不予退款
本来买了张艺兴的演唱会票,结果被车撞了,右手暂时动不了需要休养,我在外地只有一个人,只能提供手机上有的检查单,结果客服让我提供一堆东西,父母又不识字,手机都不咋会用,我还要教他们怎么弄,我请问呢,手都动不了,我打字都要一个手慢慢打,人性化点吧,这是什么霸王条款吗,我能提供的就这么多,真的很无语,难道我要连手都不要了去看演唱会吗,无语死了,订单不是有我信息嘛,我为什么要把个人信息发到客服消息里面?自己不会看吗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8-04 19:44
投诉完结
猫眼APP退票申请遭拒投诉
2025年7月5日19点16分在北京猫眼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2025快手直播夏季盛典荣耀之夜票,于七月六日,于猫眼APP平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以已使用一次退款机会为由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2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本人的诉求为退票退款且为退全款不接受无法退款或非法收取手续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发布于2025-07-06 20:33
投诉完结
猫眼APP无故退票且不回复
我于2025年7月1日22点25分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周杰伦济南演唱会票,买完发现猫眼app平台客服无故给我申请退款,客服没有回复,客服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自动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把本人下单的演出票还给我!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无故取消订单
发布于2025-07-02 15:15
投诉完结
猫眼娱乐恶意取消订单并侵犯消费者权益
主要诉求:请相关部门责令猫眼文化(北京猫眼文化传媒公司)及其旗下天津猫眼现场科技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针对违规退票给予书面答复和赔偿,不限于 1.恢复9.21周杰伦2张内场2000元门票;2.给予后续场次同价位门票两张;3.若无门票,退一赔三,现金补偿。 事实和理由: 投诉对象:猫眼娱乐(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恶意取消已购订单,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5年7月1日22时23分,通过猫眼平台成功购买"周杰伦济南演唱会(2025年9月21日场次)“门票,订单编号:26*******15,支付金额4000元。购票过程完全符合平台规则,并收到系统出具的购票成功通知及电子票凭证。然而,在未经本人同意未经双方沟通的情况下,猫眼文化通过微博平台以"系统测试,工作人员失误"为由,单方面强制取消订单并退款,导致本人丧失观演机观演机会,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投诉依据: 1.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电子合同在订单提交成功时即成立,平台单方取消构成违约;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若存在价格标错等情形,平台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平台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 具体诉求: 1. 立即恢复原订单,两张内场2000元门票(2025年9月21日场次,订单号:26*******15); 2. 若无法恢复,需提供同等位置门票并赔偿差价(按当前市场价计算); 3. 若该场次无门票,需提供后续场次其他城市同等价位门票两张; 4. 若以上诉求均无法实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按购票金额的三倍现金赔偿12000元,并退还票价4000元; 5. 书面道歉并说明具体整改措施,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证据材料: 1. 订单截图(含订单号26*******15) 2. 支付凭证(4000元) 3. 平台取消通知记录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无故取消订单
发布于2025-07-02 15:00
投诉完结
猫眼平台无故取消订单并退款
关于本人2025年7月1日晚上22.22分在猫眼抢到济南周杰伦演唱会门票被猫眼平台无辜退票一事诉讼! 1.本人在2025年7月1日22.22分抢到济南周杰伦并使用微信支付1000元购买到9月21日济南周杰伦1000元门票一张。 2.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26条:知情权、选择权及格式条款限制。 4.《民法典》第496、577条:格式条款效力及违约责任。 5.平台订单在我支付那一刻起属于合同关系,钱已经付了,并且订单处于真实存在状态,在平台不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给我进行退款!属于违反合同,应给予相应赔偿 6.我钱已经付了,现在我的需求是平台恢复订单,并给我正常出票/我钱已经付了,平台无缘无故退款,我需要退一赔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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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取消订单、霸王条款
发布于2025-07-02 14:54
投诉完结
猫眼拒退张艺兴演唱会票款
我在2025年9月22号在猫app上买了宁波站张艺兴演唱会,出票的时候就已经过了退票时间,客服各种理由不给我退款,我急性阑尾炎不给我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4 00:46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候补购票后无法退款
我在2025年9月22日下午买了演唱会,演唱会是候补开票的,开票的时候就已经过了退款时间,多次与客服沟通没有效果,现在我突发性生病,就是不给我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4 00:39
处理中
猫眼拒全额退款涉霸王条款
猫眼设置霸王条款,9.17号在猫眼平台购买红楼梦舞台剧四张,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当即就申请退款,但是猫眼工作人员不给退款,主办方都同意的前提也不给退款,在一番努力之下,只答应退两张票,如果不同意的话,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事实证明也是这样,后续都没人打电话申请调解,这边有通话记录证明,寻找人工客服也不给处理,民法典、广电局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网络购票退票是消费者权利,格式条款内容属无效。望单位可以保障老百姓权利,希望可以全额退款。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3:39
处理中
未成年人误购电影票退票被扣高额手续费
孩子今晚在抖音兰知春序直播间通过猫眼购买了电影票,国庆的《三国的星空》,买了两次(订单号:26*******31,26*******95),一次2张,买重了,退票时两张扣了16元(8元/张),我找了线上客服和人工客服,未成年人行为有误不该收这么贵的手续费,确实买重了,又不是故意的。结果客服一致说这是规则,没给我退。我觉得很不合理,特此反应,望有关监管帮我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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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3:06
处理中
猫眼购票一小时申请退款被拒
我于9月23日在猫眼购买了2025威神v上海演唱会会门票,购买完一个小时不到申请退款,客服拒绝了,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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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2:47
处理中
猫眼拒退演唱会票款并服务态度差
我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三点半于微信小程序猫眼购买了一张,张艺兴宁波9月27演唱会门票,售价为1314。但是因为现在我这边小孩出院需要人照顾,所以说去不了,第一时间我就联系客服想退款。客服当时跟我说的是需要提供证明,然后我提供了小孩的证明给他看之后,他说会跟主办方那边尝试沟通,说会在第二天中午之前给我答复,但是截止到第二天,目前为止,我仍然没有收到一个关于条件的电话跟短信,然后我继续联系客服客服跟我反映的是这边不能退款,但是昨晚上给我的答复说是可以尝试沟通,请问我小孩的证明我也提供了,但是现在他跟我说不退款,我小孩的信息会不会泄露,能不能得到一个保障?然后我几次沟通下来,客服态度依旧强硬说不能退说要我换位思考,那请问谁换位思考我呢?作为一个母亲。然后我尝试拨打主办方电话,主办方这边依旧不沟通电话也不接。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保护,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还有消费者保护法说是不可以退款的。我觉得我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我要求猫眼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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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2:15
处理中
猫眼电影退票收取手续费不合理
我在猫眼电影买了2张10月1号预售电影票,现在想退票,平台还要收手续费,不合理,应全额退款,平台不给退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2:04
处理中
猫眼电影票无法退票且客服推诿
2025年9月23日在猫眼手机App上订购了当天21点20分场次的电影,21点前正好突发事件无法赶过去看,联系猫眼在线客服要求退票,在线客服各种推诿就是不给处理。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1:20
处理中
猫眼购票出票失败扣费不合理
本人于9月17日中午在猫眼平台上购买了一张演出门票,但由于和朋友大麦同时抢到并同时付款 并不知道他们平台的“霸王条款”后续大麦出票猫眼出票失败并扣除我百分之30手续费(348元) 于9月18日猫眼出票失败并退款812元(扣除30%手续费)首先猫眼出不了票是系统问题 同一购票人同一场次同一票价能重复购买就属于bug 要么猫眼把票给我出了 我宁愿花两分钱 要么全额退款 不接受扣任何手续费 而且猫眼扣除我们手续费之后又把本该我抢到的票进行再次销售 当时看到很多回流票 既扣了我们手续费又不影响他们再次销售 而且扣除的手续费到不了主办方手里 全被猫眼吞了 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護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与猫眼平台多次沟通无果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1:18
处理中
猫眼拒退相声票款项
我于2025年9月21日在猫眼在猫眼小程序购买相声票2张,因客观原因出行计划有变无法到场观演于9月22日申请退票,在并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平台拒绝退款,并以无效格式条款搪塞消费者。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发布于2025-09-23 20:53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