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猫眼演唱会门票误购问题
8月8日中午12点我通过网易云云村有票平台抢购卓沅青岛站演唱会门票,但由于该平台页面设置不合理,会在抢票按钮下设置其他场次的演出,导致误触抢到了林宥嘉青岛演唱会门票(且8.10开演),10分钟之内我立马打电话给猫眼平台(因为网易平台也是猫眼出票),他们不予处理,经过一天的沟通,他们也不给我退票,根据中国法院网发布的案例中,电子门票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我有权要求猫眼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4-08-10 00:22

投诉完结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手续费过高
您好,我于2024年6月24日,在猫眼购买了贵阳市周深演唱会的门票2张,订单号为:25*******01。现在因工作原因无法前往观看演唱会,需要承担30%的高额手续费。并且短信通知上写的是预售,没有明确表示是第几次开票,赶紧就着急去抢票,况且开票期间退票不影响二次销售,甚至还有三开,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不存在卖不出去的情况我认为刚下单就退款收取30%手续费不合理。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因此,我拒绝协商。高额的手续费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希望猫眼公司尽早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4-06-25 12:30

投诉完结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问题
我和朋友于2024年6月19日分别购买了2024年7月13日的李宇春厦门演唱会门票(共两张),均为实名购票。因座位不相连,计划取消观演计划,需将2张门票进行退票。2024年6月21日,本人联系猫眼平台在线人工客服,得到的回复是同一账号仅能退票一次。该演唱会门票为预售,猫眼拒绝退款,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所以猫眼平台单方面制定并提示的不支持退款是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是无效规则、无效提醒,消费者有权不予履行,并要求全额退款。我的诉求是要求猫眼同意将我实名购买的两张演唱会门票进行退票退款。
发布于2024-06-24 10:17

投诉完结
我投诉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问题
本人于2024.5.27在猫眼购买一张门票,我的亲叔父于6.21日在济南千佛山医院重症监护室停止心跳,宣布去世。我先在猫眼软件在线与客服沟通无果,猫眼后续给回复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当晚我致电北京12315反映情况,陈述事实,按济南白事习俗,女性不得去跟着火化。22日下午接到反馈电话,不能退款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但不保证一定可以退。我请问我叔叔去世销户了,我爸爸我姑姑伤心到几近昏厥,我需要让爸爸再去开证明,请问这是人能做的吗?不退票必须我本人去的话,这是有道德的吗?购票须知上面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允许退款,我叔叔没了,全家都很难过,这还不符合不可抗因素吗?我和我叔叔户口不在一起,开证明需要家人带领,这等于是伤口撒盐。我需要退票,更需要一个说法,难道需要我穿着孝服,戴着黑袖章去看演唱会吗,我拍了今早在济南市殡仪馆水印照片和遗体悼念会带我叔叔名字的水印照片,还需要我提供遗容照吗
发布于2024-06-22 15:59

投诉完结
猫眼演唱会退票纠纷
您好,我于2024年6月11日在猫眼购买了张艺兴南京演唱会问票,订单号为:25*******38。由于设置的无密码支付,导致朋友在另一个平台票星球也为我购买成功。我已第一时间联系猫眼客服,询问可不可以退票,但猫眼客服响应很慢,后续告知我需等开票之后。在此期间我也尝试多平台联系主办方,均未有回应。6月15日演出开始座位也没出,联系猫眼退票猫眼方拒不退款。而且态度蛮霸,我说不接受,他们说没有商量只能这样。我购买该演出后,猫眼因其出不了票反而不退款,这样的霸王条款我属实不能认同。没有相关演出法律法规佐证,只有主办方及平台一言堂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1、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方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把这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2.另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为维护自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需帮助解决猫眼全额退赔票价1548元。
发布于2024-06-18 09:42

投诉完结
猫眼拒绝合理退票诉求,涉及霸王条款及退款纠纷
2025年 4月 27 日 在美团上购买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售卖的1张5.2吾爱音乐盛典票,由于5.1公司有急着,说明退款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180元。
根据文旅市场发[2023196号文件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立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所以我作为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猫眼拒绝因住院无法观看演唱会的退款申请
我于2025年3月在猫眼平台购买了两张林忆莲广州演唱会内场票,但在4月9日发生意外需要手术并住院治疗,无法到达演唱会现场观看,与平台沟通后,依据要求提供了住院凭证,但仍被拒绝退款。
猫眼平台不支持误购演唱会门票退票投诉
我于2025年4月27日,在猫眼电商平台因误操作购买2张权志龙菲律宾演唱会VIP票,票价1755✖️2🟰3510,先要求退票,平台表示不支持退票,明明与购票下单时间仅仅隔不到30分钟,不让消费者退票,这样的霸王条款,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猫眼演唱会门票无法退票,涉嫌霸王条款及退款纠纷
我于4.22日,在猫眼下单张学友演唱会门票,因孕期身体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申请猫眼客服协商退票,猫眼客服前后花了三天时间,最后表示退不了,订单号为26*******73。诉求是退票。
猫眼售卖的是预售门票,不存在产生实际商品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如下:
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殊性不成立: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4.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
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演唱会退门票的相关话术:
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中途不到2个小时时间差,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
猫眼APP虚假宣传演出票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4月26日在猫眼APP上购买奇妙嘿夜烛光音乐会演出票两张,因其宣传页面显示JJ(林俊杰),误导消费,商家不予退款,侵害了消费者消费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5-04-26 22:45

投诉完结
猫眼平台拒绝合理退款请求,涉及免密支付扣款问题
本人在23号购买了权志龙菲律宾站的门票,但是当时付款并不是本人意愿,是因为绑定了免密支付直接扣款的,本人在看到付款后马上向猫眼平台咨询退款请求,猫眼工作人员声称有医院的相关证明可以进行退款处理,本人是因为4月9号在医院做了手术正在家里恢复并不能参加猫眼所谓的演唱会,我也提供了相关的医院证明,猫眼回复的只有一句他们是合法合规的,一切按照平台的规则处理,并且当时本人也不知情这个票是不能退的,要是不能退我也不会去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手续费过高涉嫌霸王条款
我于猫眼购买的演唱会门票支付票价与我预购票不一致,因以为是两张票就以为支付一千多票价是正确的,结果只有一张票,购票完后几分钟就咨询退票,平台显示我需承担40%手续费,我表示不理解 未影响二次出售时期 ,为什么还要我承担40%手续费,侵害了我消费者权益,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民法典》这是不合理地免除减轻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因此,我拒绝协商。 高额的手续费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希望督促猫眼尽早全额退款。
平台不全额退款的行为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平台事先制定的高额退票手续费不合理, 发 现购买信息有误后,立刻进行了退票处理, 间隔几分钟,并且并未出票,平台没有任何损失。这与临期退票有本质的不同, 退票还收取如此高的手续费, 这意味着 即使是在平台在不承担损失的情况下, 还能变相收消费 者的手续费, 明确违反了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这一条 款。 2、平台不全额退款的行为同时还违反 了 《加强大型营 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通知第 (九) 点明确规定: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 设定合理 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 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通 知明确规定是 "合理的梯次退票",且根据平台信息,陶喆的济南场次演出最高退票手续费为30%,阶梯设置存在不平等,不合理情况。请平台给个说法, 况且这个 演唱会是5月4日才开演, 在开票24小时内退票, 消费 者就要承担如何高额的手续费, 猫眼也不存在任何损 失, 也没有任何影响二次出售的情况, 消费者不应该承 担如此高额的退票手续费!
猫眼演出票无法退款涉及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4月26日在美团的猫眼演出上购买了项目名称新曲社·相声会馆-荣民时代店的表演,因为行程冲突,无法到场观看,要求退款,退票,美团表示演出票不支持退款,拒不进行退票操作,就是纯粹的霸王条款,我现在要求退款,退票
猫眼演唱会退票收取高额手续费,涉嫌霸王条款要求全额退款
我在2025年4月25日买了两张陶喆演唱会的门票然后发现时间空不出来就想退票 可是它需要40%的手续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平台单方面 限制退改签、收取高额手续费可能构成“霸王条款”, 可主张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指出“不退改 签”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要求免除手续费。我需要猫眼全额退款我的1160元
猫眼音乐节票务退款被拒,消费者权益受侵害
我在2025年4月26日购买猫眼音乐节票后因临时有事十分钟内需要退票,猫眼客服说不能退并搬出来了他们的条款,我消费者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款权益被侵害,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