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用“地沟油”被判赔1376万!
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可是当火锅里用的是“地沟油”……
近日,#火锅店老板反复用老油被判赔1376万#这一话题引发大家热议。据成都高新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4月,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某授意该火锅店的2名工作人员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通过过滤、沉淀等方法,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添加到新的红锅锅底中,对外销售供顾客食用。
经鉴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该店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万余元。
2020年11月23日,突击检查现场挡获相关人员。随后,成都高新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对被告人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成都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1376.028万元。
对被告人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该案宣判后,付某某、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该案是成都市首起在危害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处千万级赔偿金的案件。
这一事件话题阅读超2500万人次,这一事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即刻引发大众关注。对于该惩罚,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就无语198502 :罚得真狠,但我支持。建议在食品安全方面,一视同仁。
网友@·拒绝汤浩多次· :希望做食品的商家们引以为戒。杀鸡儆猴,作为一名火锅爱好者,支持判决。不只是火锅,其它食品也是,食品安全真的要引起重视,关乎着大家的身体健康。
网友@猫太喵 :也许是因为惩罚力度低,所以有不少无良商家昧着良心做产品,做生意,还引以为傲。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需要从事的人有良心有道德,也需要法律的监管和监督。
消费保平台也经常接到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如食品中有虫子等异物,食品在保质期内即发生腐烂变质等问题。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留存照片、视频、购物小票等证据,可以在消费保平台进行投诉,会有专业的投诉专员持续跟进,帮助大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以及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