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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妈妈卖150份粉蒸肉被罚5万,职业打假人:“法律没有冤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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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卖150份粉蒸肉未贴生产信息标识被罚5万”的消息被推至舆论高点。

 

事件起因:

 

去年7月,消费者邵先生在“毛妈妈”店里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粉蒸肉、熟肉(烧白)、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150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实付4499.16元。

 

毛妈妈卖150份粉蒸肉被罚5万

 

王女士表示,这并不是邵先生在店内的第一次消费,在此之前,邵先生在店内买过3份熟肉,随后又下单150份。收到货以后,邵先生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

 

法院最终支持了邵先生的诉求,认为卖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审判决后,王女士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对于判罚,王女士觉得十分委屈。她认为,自己遇到的是一位专门从事打假索赔的“职业打假人”。

 

据悉,这位邵先生在2021年期间对重庆多家小作坊、副食店发起19项起诉,其中有同一家小超市被多次起诉。唯一份完整的判决文书中,邵先生在某小超市购买了5.4元散装排骨面,后以超过保质期9天为由起诉索赔1000元,被法院判定退款但驳回索赔。

 

打假人邵先生回应

 

打假者邵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从头到尾只买过一次150份,另外三次由其朋友购买,包括三碗那次。王女士手下有百余人的销售团队、年销售50万元,他们的企业规模并不小,“毛妈妈”只是他们宣传的噱头。此外,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偏偏却没有做,法院判决没有冤枉她。”

 

毛妈妈卖150份粉蒸肉被罚5万

 

此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于被称是“职业打假人”,邵先生并不否认:“你可以依法上诉甚至反诉,但是你不能靠卖惨博同情,来逃避法律责任。”邵先生还表示,赔偿款会捐出去,即使卖房卖车也不会妥协。

 

毛妈妈土特产王女士回应

 

目前抖音上毛妈妈土特产所有商品已下架,此事件后店铺商品一售而空,大量网友支持购买王女士家的食品。王女士称之所以下架商品,因为量太大不能及时供应,同时也通过视频回应了邵先生的部分说法。

 

王女士否认其售卖的土特产由大企业生产,表示一直都是由其和家人一起制作完成,也并没有从别处批量采购。其丈夫办理的一张营业执照,目的是为了方便贷款,但一直未启用。对于传言中每天生产500份产品,王女士直呼不可能:“连50份做起来都很困难。”

 

王女士称,如网友想核实王女士的说法,欢迎大家到她的家去查看土特产的制作流程。还表示该官司会继续打下去,相信正义。

 

目前涉事双方都互不退让,两方的舆论博弈还在继续进行中。

 

各方观点不一

 

此事件一出立即引发了广泛关注,人们争论的焦点包括:知假买假能否获赔?职业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职业打假人是否浪费了司法资源?

 

有关该事件的讨论声此起彼伏,有网友说:“150份熟肉,肉的味道没变,人的味道变了”,理性的网友说:“底层老百姓不懂法,但也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还有网友称:“如果他买10份,我无法辩解,如果他们故意买150份,那他们就是职业诈骗人!”,“打假没错,但不能丧失了人的底线和社会伦理道德。”

 

毛妈妈卖150份粉蒸肉被罚5万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食品安全不容小觑。而该打假人曾起诉多家小作坊,在道德上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是否排除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人,长期以来认识并不一致。除食品药品领域外,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对职业打假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予以明确。

 

2021年局部地区或个别领域存在职业打假人提起的诉讼增多的情况,各地人民法院对职业打假人惩罚性赔偿诉求判罚不一,存在同案不同判问题。

 

如在励轩琦诉福州爱品惠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以原告一年内在不同法院提起多起司法诉讼为由,认定原告的交易目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有关“消费者”的定义,因此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

 

而二审法院在2021年作出的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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